首页 理论教育 民办高中腾飞探源

民办高中腾飞探源

时间:2022-02-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它是由之江集团全额投资、委托温岭市教育局教研室直接管理的“民有国办”全日制普通高中。这是委托教育行政部门经营的最大实惠。教师后顾之忧解决了,人心稳定了,民办学校便能飞速发展。其中,2010年4月8日,温岭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办学校教职工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最为关键。同时,市政府还决定:设立民办教育奖励基金,用于发展民办教育作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的奖励。

委托经营制[4]:民办高中腾飞探源

1998年7月,温岭市之江高级中学在锣鼓声中落成。它是由之江集团全额投资、委托温岭市教育局教研室直接管理的“民有国办”全日制普通高中。现在的之江高中是温岭最有活力的民办高中,也是最有探索精神的高中,之江高中飞速发展的奥秘何在?这或许可以从《“民办学校委托经营制”运行模式的探索和实践研究》找到答案。

“民办学校委托经营制”指的是“由自然法人出资购地建校舍,配置硬件;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提供教学管理人员,并负责指导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日常运作经费由学校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自行解决,实行校管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样一种学校管理运作机制。

它的优势在于:

这是一种合法的办学模式。举办人或投资人是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创办学校所用的经费是“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即私人企业的钱;学校的设立过程完全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学校也完全做到了六独立:法人(校名)、场地、财务、投资、招生和毕业证书颁发。

投资人干政现象基本不存在了。投资人最关心的就是钱,而钱已经根据办学成本和盈余划分给不同的主体,并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章程》和《协议》形式确定了各方应得或独立支配权力的数量,不存在临时分配的问题了。投资人只要关注学校预决算情况便可坐享其成,不可能存在额外收入的问题。所以投资人追求利润最大化也没有了机会和可能。当然,学校也获得了独立的经济支配权,只要是“份”内之钱,只要不违法,学校便可自由支配而没有任何限制和压力。在投资人、政府和学校三方所形成的校管会中,投资人的权力已被制衡,失去了无限膨胀的可能。这样投资人与校长、教师的矛盾便基本得到了解决。大家只有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使各方增加获益的机会,所有“圈”内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才有可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调动。

师资队伍建设有充分的灵活性,且有很强的稳定性。学校的教师可以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向全市招聘,也可以直接向全国各地发布招聘信息,高薪招聘全国各地的名师,并且能在第一时间了解有关教研和教师培训信息。这是委托教育行政部门经营的最大实惠。谚云:“近水楼台先得月。”温岭市之江高中的教师全数由教育局派出,除了在职时的工资、奖金、福利和办公等经费由学校自负外,其他一切待遇都与公办教师一样,包括评优、晋级晋职、继续教育人事档案关系、医疗保障、退休工资等,都由教育局和国家财政负责。教师后顾之忧解决了,人心稳定了,民办学校便能飞速发展。

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学校严格根据法律规定成立了校管会或董事会,实行董事会或校管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既限制了投资人“亲政”现象的发生,又消除了“内部人控制”倾向,制衡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趋于完善。

持续投入有了保障。学校持续投入一般已由《章程》和《协议》作了明确规定,凡是硬件增添都由投资人负责。如果投资人对办学失去信心,唯一的原因是这所学校的教学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如果这样,即使公办学校也没有办法。因此,教学质量照样是民办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只要教学质量保持稳定提升,学校招生便会非常顺利,投资人就有固定的回报。委托《章程》或《协议》或《合同》一定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条款签订,这样不管投资人如何抵赖,学校的办学盈余按法律规定首先预留发展基金之后,然后才允许投资主体参与分配。这部分基金就可以用来作为学校的持续投入的经费。本类型学校是纯粹的民办教育机构,完全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要求,它是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给社会提供的优质教育资源,完全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实施招生和培养人才,所以根本不存在因教育资源分配而牺牲部分学生利益的问题,因而择校的主动权完全控制在家长手中。家长也就无所谓心理不平衡问题。

适时调控。如果出现因办学战线拉得太长而影响学校办学的情况,完全可以由教育行政部门出面作适当调整。之江高中在十二年办学历史上出现过两次风险:一次是2006年招生出现严重缺额,当时全市初升高人数处于低谷,而学校为了广泛吸引生源,招生前允许考生不用预先填报志愿。另一次是2010上半年,绩效工资出台影响到学校教师的切身利益,从而引发教师维权行动。在这种关键时候,市政府和教育局给予了关心,之江公司保证了经费,使学校渡过了难关。其中,2010年4月8日,温岭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办学校教职工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最为关键。通知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可以从本市公办学校聘任教职工,与公办学校一样参与全市每年一次的教职工双向聘任,允许本市教职工在公民办学校之间双向流动;在民办学校任职的公办教职工,人员性质不变,工资档案保留在教育局,工龄、教龄连续计算,调资、晋级、职称评定、评先评优、业务进修、住房安排等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在民办学校任教的本市公办教职工的医疗保险及体检享受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待遇,经费由市教育局负责、列入财政预算;本市公办教职工在民办学校正常退休后,人事关系划至退教协第二分会并参加活动,退休工资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由市财政预算经费承担并统一发放;本市公办教职工在民办学校任职的工资(包括奖金、福利)标准参照同类公办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标准执行,其中基础绩效工资部分可视民办学校意愿和申请由财政代发、并由学校于学期初先期汇入财政指定账户。同时,市政府还决定:设立民办教育奖励基金,用于发展民办教育作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的奖励。

校长的领导魅力。委托经营制对校长的领导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之江高中的发展除了以上体制决定的客观原因外,还有两个主观因素:一是温岭市政府、教育局和公司的大力支持,二是校长个人的工作作风人格魅力。学校的发展与校长的全身心投入密不可分。一所学校的发展从内在角度看,其实处决于一位校长的水平。林冬富校长伴随着之江高中成长,至今已有十二年。他以前瞻的目光、勇敢的创意、务实的作风、不甘落后的精神,正确把握了时代发展的方向,及时抓住了学校发展的机会,勤奋刻苦,以身作则,大胆用人,赢得了全体教师的尊重与配合,创造了之江高中办学的一个个辉煌。

每年十二个班级、六百名左右学生的招生,缓解了本市高中学生入学紧张的局面,每年为市财政节省了近一千万元的工资经费;十二年来为社会培养了五千多名合格的高中毕业生,为高校输送了三千多名大学生。之江高中坚持“依法、自主、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优质教育”的办学思想,以“力求人人升学,更求个个成才”为目标,描绘着“争创一流、百姓满意学校”的蓝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