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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发展历程

时间:2022-02-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香港地区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在此之后,经过长时间的酝酿,1996年香港地区政府又发表了新的《学校公民教育指引》,对青少年道德教育的规范与引导更加具有时代性,为回归后香港地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深入发展奠定了基础。香港社会各界也都表现了对香港地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强烈关注,在整个社会范围内掀起了关于如何实施青少年道德教育的讨论。

一、香港地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发展历程

(一)回归前香港地区青少年的道德教育

香港地区历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由于特殊的时代背景,香港地区的发展极具特色。考察香港地区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历程,能够对香港地区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有一个比较全面清晰的认识。

在英国入侵之前,香港地区的社会和传统中国社会一样,凭借传统文化进行道德教育。当时的道德教育可以说是融入到家庭教育、私塾教育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个时期的道德教育,私塾儒生起的作用较大。在王尔敏先生的专著《明清社会文化生态》中,专门有篇文章《儒家世俗化及其对于民间风教之浸濡》阐述了私塾儒生对于世俗风教的担当。绝大多数儒生重视德福修养、智能充实,大多又能够兼通医学,在民间具有较高的威望,而儒家素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传统,劝善规过、维护一方淳朴风俗是儒者的天职,所以也就能够领导地方的教化。儒家又是中国礼教文化的源头,能够为社会伦理秩序的维护提供理论上的支撑,如《孝经》、《弟子规》、《朱子治家格言》、《幼学琼林》、《孔子家语》等,皆是以劝导人近善远恶为目标。这些都能使当时的社会秩序维系在稳定的秩序中不断发展。

1842年自香港地区被割让之后,西方基督教传入中国,香港地区的道德教育受到基督教传教以及教会学校的影响。一方面,香港地区早期道德教育中重视中华民族文化传统和伦理道德教化学生的影响依旧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大力推行英语教育,以便从语言学习中潜移默化地树立起西方的政治价值理念,同时非常重视少数精英的教育,使之很好地接受英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以便加强对香港地区的殖民统治。“协助高等华人摆脱他们的无知,远比试图使百姓接受新观念更为有效,因前者以领导地位,将其所掌握的文明思想来影响后者”,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造成香港社会中普遍缺乏政治热情的原因。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香港地区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香港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整个香港地区的教育有了比较明显的改善,公民的主体意识增强,维护自身权益和参与政治事务的热情也日益高涨,青少年道德教育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教育也随之进行了改革。随着经济社会的繁荣,社会弊病也侵入到香港地区青少年中。正如香港地区学者李国霖在《社会蜕变中的香港校园文化》所描述的那样,“随着经济迅速成长,商品价值观的兴起,一套以利润、交换为主的意识形态,便打破了我们传统的价值观念。青少年在商品泛滥的情况下,便失去了对社会承担的使命感,故而以发展自我为中心,追求利益、刺激、享乐来充塞自己的精神范畴内的空虚。他们受着不同形态的问题的迷惑而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他们对社会的不满。他们迷惑于三合会的英雄感、邪教的吸引力、扭曲的性关系、软件毒品造成的片刻逃避,及商店盗窃成功的满足感。他们的生命没有昨日,也没有明天而只有今日,对自己的存在产生模糊的形象,产生精神及心理失调,且与整个生活时空失调,他们对社会毫无归宿感,对人生及社会缺乏目标与思想”。这些状况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关注,因此,在1981年,香港地区教育界颁布了《学校德育指引》,第一次对学校的德育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督促各个学校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随着1984年中英共同发表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中英关于香港归宿问题达成协议,香港人面临着身份的转变:从大英帝国附属殖民地的都市市民转化为香港的中国公民。从这一时期起,香港地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随着政治热情的高涨开始受到政府及各界的重视。为了培养青少年参与政治活动的热心与社会的责任感,在1985年香港地区政府颁布了《学校公民教育指引》,把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该《指引》将公民教育界定为:将个人培育成有高尚品德,而又能促进个人与政府和社会关系的教育。并且拓展了对公民教育的理解范围,把诸如“青春期的特征”、“学习适应环境”、“养成独立的精神”、“家庭的功能”、“了解自己”等均列入其范畴。因此,在香港地区公民教育和道德教育实际上是融为一体的。

与此同时,香港地区的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到公民教育中,并提出了自己的立场。如1985年香港地区社会工作者总工会联合其他社会团体发表了《公民教育立场书》,把公民教育的目标界定为:培养民族意识、继承民主文化,发扬民主和法治精神,认识权利、承担义务和积极参政,提倡社会公德。如1986年“促进公民教育联席会议”提出的《公民教育的目的与范畴》更加详细地阐述了公民教育的目标:培养市民崇尚民主、自由、公义及法治的精神并付诸实行;鼓励市民认识及关心一般社会的事务并参与建设和管理香港地区;令市民拥有独立思考、分析及判断的能力;使市民认识和关心中华民族的历史与现状并能放眼世界;培养市民对香港地区的归属感。为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之中,香港地区政府也成立了主要由非政府人员组成的“公民教育委员会”,促进公民教育的深入开展。

在此之后,经过长时间的酝酿,1996年香港地区政府又发表了新的《学校公民教育指引》,对青少年道德教育的规范与引导更加具有时代性,为回归后香港地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深入发展奠定了基础。

总之,回归之前,香港地区青少年的道德教育的主要特征表现为:在道德教育的价值取向上,比较注重个体本位以及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功利主义价值观;在方法上,实行的主要是比较隐性的民主政治教育;在道德教育的内容上,注重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道德教育;在途径上,比较重视开展校园之外的课外社会实践活动。

(二)回归后香港地区青少年的道德教育

自从1997年回归之后,香港地区的青少年教育也随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香港社会各界也都表现了对香港地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强烈关注,在整个社会范围内掀起了关于如何实施青少年道德教育的讨论。1998年开始在初中设立独立的公民教育课程,并编制了课程纲要,把公民教育课程分为六个范畴:家庭、邻里社会、地区社会(香港地区)、国家民族社会(中国)、国际社会(世界)、公民素质与公民社会,突出了自由、平等、人权、民主等价值理念。2000年香港“教育统筹委员会”发表了《终身学习,全人发展——香港教育制度的改革建议》。2002年香港教育改革委员会在“课程发展议会”内设立了“德育及公民教育专责委员会”,以便更好地为推动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出谋划策。

在香港地区回归之后的教育改革中,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受到了香港地区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重视,在教育改革和课程设置上都有所体现。德育成为香港地区教育的重要使命之一,德育以及公民教育方面的生活经验被视为重要的人生经历,推行德育与公民教育成为新课程改革四个关键项目中的首要发展项目。并强调以学生为本,鼓励学校将学生身边的事情融入到道德教育的课程设计之中,明确了青少年应该优先培养的五项价值观:坚毅、尊重他人、责任感、公民身份认同及担当意识。这些都将推动香港地区青少年教育的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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