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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行为契约法矫正课堂问题行为

时间:2022-02-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以与儿童订立行为契约,对孩子的问题行为进行矫正。所谓行为契约法,就是在行为矫正的过程中,由矫正者与被矫正者共同签署的并且彼此都同意的条款。行为契约有五个基本组成部分,每一个行为契约都需要包含这五项内容。在这份行为契约签订之后,以两个星期的时间作为试用期对这份契约进行试运行并进行修正和完善。修正后,行为契约再次被签订。

可以与儿童订立行为契约(behavior contract),对孩子的问题行为进行矫正。所谓行为契约法,就是在行为矫正的过程中,由矫正者与被矫正者共同签署的并且彼此都同意的条款。这些条款中规定了当事人出现(或没出现)在契约中所规定的行为表现时,将被执行的行为。其实质就是以文字为形式的,以强化良好的行为表现为目的的,以双方自愿签订协议为前提的奖惩机制。

行为契约有五个基本组成部分,每一个行为契约都需要包含这五项内容。

★确定目标行为

签订一份行为契约的第一步就是要确定目标行为。这个目标行为可以是一种不良行为的减少,也可以是一种良性行为的出现或增加,当然,也可以是两者兼有。我们对这种目标行为的要求有两点:第一,这种行为必须是可以客观观察和描述的;第二,这种行为要有价值、有意义,而且难度适中。如果难度太大就会造成不好的效果,比如当事人会气馁,丧失信心,最终放弃;而难度太小则达不到行为矫正的目的。

★确定测量目标行为的方法

为了避免冲突所导致的最终行为契约的失败,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确定测量目标行为的方法。也就是说,签订契约的甲方(寻求帮助者)和乙方(矫正者)需要对目标行为的出现与否达成一个共识,并且这个共识一定要是客观的依据,可以根据此来判断是否应该给予强化或惩罚。比如,行为发生的频率、持续的时间等。

★确定目标行为必须执行的时间

为了有效地进行强化,在签订行为契约时必须规定目标行为出现(或不出现)的时间范围。例如,在第一节课到第四节课的上课时间,如果甲同学没有随便接老师的话茬,就奖励他一朵小红花。这里所提到的第一节课到第四节课的上课时间就是时间范围。

★确定强化与惩罚的发生

在行为契约中,乙方(矫正者)运用正强化(在目标行为出现时,提供正性刺激对其进行强化)、负强化(在目标行为出现时,阻止负性刺激来对其进行强化)、正惩罚(在非目标行为出现时,提供负性刺激来对其进行削弱)或负惩罚(在非目标行为出现时,失去正性刺激来对其进行削弱)的形式来进行行为的矫正。这其中,在双方共同承认目标行为之后,需要进一步的协商并确定与目标行为相匹配的强化或惩罚。在这里我们要注意两个方面:第一,要明确强化物和惩罚物的性质和强度;第二,如果超出原来的预期,将会得到什么样的额外强化或惩罚。

★确定来实施强化或惩罚的人员

在行为契约中,最后一个关键步骤就是确定实施强化或惩罚的人员。这个执行者必须按照计划来实施强化或惩罚。但有时候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当由家人或朋友来执行计划时。当甲方(寻求帮助者)没能做到目标行为时,他很可能会恳求执行者徇私。所以在这里,要求执行者应该是受过行为矫正训练的且与甲方没有私人关系的人,或者执行者是甲方比较害怕的或尊敬的长辈。例如,如果乙同学每天不在上午7点之前把作业交到班长手中,老师就要惩罚他在班级门口罚站一节课。这里,老师就是实施惩罚的执行者。

在这份行为契约签订之后,以两个星期的时间作为试用期对这份契约进行试运行并进行修正和完善。修正后,行为契约再次被签订。然后长时间实行,直到目标行为频繁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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