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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空间的界定

时间:2022-0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迄今为止,联合国对网络空间的界定是最为全面的,其他国家的定义则更多地侧重其中的某一个或几个方面。在美国军方的文件中,网络空间被界定为“一个在由相互依存的信息技术设施网络组成的信息环境下存在的全球性的领域,这些信息技术设施包括互联网、电信网络、计算机系统以及嵌入的处理器和控制器”。这三国的不同界定,反映了他们的政策倾向,凸显了他们在应对网络空间威胁并制定对策方面的不同侧重点。

虽然“网络空间”(Cyberspace)一词是1984年出现的,但它所依托的电子通信技术的发展却可以追溯至1844年电报的发明。从那个时候开始,人类开始利用技术手段实现远程信息交流。1949年数字计算机的发明是网络空间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但那时网络还没有出现,每台计算机都是孤立的个体。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计算机之间的互联技术才开始逐渐发展起来。在这一时期,电子计算机庞大而笨重,其应用主要局限于军事领域。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个人计算机开始进入普通人家,互联网被广泛地应用于经济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不同行业系统都建立了自己的互联网并实现了行业内部信息的网络共享和管理;近年来手提电脑、手机等移动终端逐渐增多,社交网络也日趋兴起,互联网融入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什么是网络空间?根据联合国国际电信联盟(ITU)的定义,网络空间是指“由以下所有或部分要素创建或组成的物理或非物理的领域,这些要素包括计算机、计算机系统、网络及其软件支持、计算机数据、内容数据、流量数据以及用户”。[2]这些要素分属于三个独立的层面:用户层面(计算机和互联网用户)、逻辑层面(软件和数据)以及物理层面(计算机硬件设备、移动设备等互联网硬件设施)。

迄今为止,联合国对网络空间的界定是最为全面的,其他国家的定义则更多地侧重其中的某一个或几个方面。在美国军方的文件中,网络空间被界定为“一个在由相互依存的信息技术设施网络组成的信息环境下存在的全球性的领域,这些信息技术设施包括互联网、电信网络、计算机系统以及嵌入的处理器和控制器”。[3] 这个界定涉及网络空间的逻辑和物理两个层面,它认为互联网将成为继陆、海、空和空间之外的第五个战争域,但是这个战争域并非与其他域互不相关,而是在物理上亦存在于其他域之中,将这些域联系起来并使其能力得以放大,其活动则表现于网络空间。[4]英国内阁在一份《英国网络空间战略》的文件中将网络空间界定在逻辑层面,它认为“网络空间包含所有形式的网络化和数字化的活动,包括通过数字网络所进行的行动以及内容”。[5] 德国联邦内政部在一份名为《德国新网络安全战略》的文件中,将网络空间聚焦为:“所有互联网系统在数据层面相连接的一个全球性的虚拟空间。互联网是网络空间的基础,作为一个普遍和公开访问的连接和传输网络,它可以容纳任意数量的额外数据并无限扩大。在一个孤立的虚拟空间中,IT系统并不属于网络空间的一部分。”[6]

从上述界定来看,它们对网络空间逻辑层面的侧重是共同的。相比较,联合国的界定更具有技术性和科学性,它涵盖用户、物理和逻辑三个层面的构成要素。美国、英国和德国对网络空间定义的表述有所不同:美国同时强调硬件和软件数据两个层面的安全威胁;英国侧重逻辑层面的应用软件和数据交换、管理;德国则把系统也排除在外,仅将焦点对准网络空间的数据处理。这三国的不同界定,反映了他们的政策倾向,凸显了他们在应对网络空间威胁并制定对策方面的不同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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