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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集团的组织机制特征

时间:2022-0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七国集团这一特殊的组织形式,为成员国领导人同其他国际组织、商业机构和非政府组织提供了信息交流和政策协调的平台。

在全球治理的复杂网络中,国际组织与国际机制的数量庞杂且种类多样,它们在整个网络中居于国家层面之上,在全球治理某些领域同国家分享着权威,协调着不同国家的观点、利益与立场。但是这些行为体的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却因为其自身特点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七国集团作为国际社会中活跃的一支力量,从成立之初就积极协调七个发达工业化国家的全球行动,在全球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非正式国际机制的代表

七国集团在制度的设置上与传统国际制度有差别,在学术上对其定义与归类一直没有定论。传统的国际制度都是建立在成员国谈判达成的组织宪章或国际条约基础上的,并有常设的秘书处负责组织日常管理与权力的运作,联合国、欧洲联盟和世界贸易组织都是这类传统的国际制度。而七国集团在其成立之初就不是一个机构化的组织,没有建立在正式的国际条约基础上,更没有常设的秘书处。在1999年八国集团伯明翰峰会之前,英国政府把八国集团称为“没有规则和常设秘书处的非正式机制”。虽然说七国集团的非正式性和非官僚性阻碍了用传统的组织理论将其归为国际组织的事实,但正是这一特征促进了集团内成员国领导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七国集团这一特殊的组织形式,为成员国领导人同其他国际组织、商业机构和非政府组织提供了信息交流和政策协调的平台。而七国集团和八国集团时期,其成员国的领导人长期以来一直抵制“建立常设的、持续的官僚机构”的提议。

七国集团最终演变成大七国集团体系,以首脑峰会为核心,辅之以部长级会议、首脑私人代表会议、专家组会议等,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力,参与全球治理的实践。

学者认为七国集团是一类特殊形式的国家间制度化合作模式,并把它叫作G(Group)型合作。也有人称它为G型组织或集团性组织,并对G型组织做出定义:以国家间论坛的方式来对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并处理相关的危机,以期合作而提升共同的外交政策利益。[2]国际上G型组织除了七国集团之外主要还有十国集团[3]、七十七国集团、三十三国集团、二十国集团等。

G型组织作为一类有别于传统的政府见组织,在组织形态上各有特点,但是基本都具有如下几点共性。第一,G型组织一般(或在成立初期)不具有常设机构,通常通过国家间的定期会议形式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以期达成一致意见或立场。第二,这类论坛讨论的一般话题涉及国际社会的诸多方面,因此国内学者也称其为论坛性国际组织。第三,G型组织内主要行为体是主权国家,因为这类组织主要是依靠国家发起成立,国家是主要的参与者,G型组织的目的也是促进国家间的合作。第四,G型组织建立的基础不是国家协议,因此其成员权利、义务、机制成立与运作都没有法律依据。

因此G型组织可以被初步界定为:由多个国家发起成立并作为主要参与者,通过定期论坛或者会议等形式谋求国家的共同利益的一类制度化程度较低的国家间多边合作形态。[4]由于并没有过多的法律限制,没有特定的组织框架,G型组织能够依据国际形势的变化做出相应调整组织形式。例如七国集团一开始是以峰会为主要框架的,随着时间的发展逐渐又增加了各类部长级会议和专家组会议。而二十国集团除了领导人峰会外仅有财长会议,没有其他类型的部长级会议。因此对于G型组织而言,各个组织间也存在差异。

(二)七国集团作为重要治理行为体的特点

第一, 七国集团特定的成员国构成使得七国集团作为全球治理行为体拥有更大的治理影响力和行动力。七国集团在成员国的准入方面有着严格的界限。其成员国都是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它们拥有相似的民主政治体制和市场经济制度,拥有共同的关于国家间共存规则的基本价值观念。[5]此外八个国家整体上具有庞大的经济资源和实力,在软权力方面也不可小觑,这些方面的特点使该集团有能力涉及世界政治、经济和其他公共事务,具有很强的行动能力,其发挥的作用为其他政府间组织所无法比拟。

第二,由于七国集团非正式机制的特点使得七国集团全球治理的领域不断扩展,使其全球治理的作用发挥得更加明显。七国集团成立于1975年,建立之初的目的和功能是为了解决石油危机和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给各国经济带来的问题。七国集团的议程逐渐从经济方面扩展到政治问题以及全球化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它主要通过促进国家和政府首脑政治领导之下的深入合作,解决全球化过程中各国由于相互依赖而出现的困境。七国集团每年峰会都及时、灵敏地对当年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和面临的主要经济问题做出回应,具体而实用且灵活快速的反应能力为其他国际组织所不及。

第三, 七国集团作为全球治理行为体,形成以七国集团为中心的治理体系。七国集团一开始并非是制度化的组织。其成立之初就在采取何种组织模式上存在几种不同的想法。最后创立者选取了非正式性的机制形式,以习惯性的沿袭保留了每年召开峰会的传统,成为最高级别的非正式经济会议机制。有成员国轮流担当东道国主持峰会,并对外召开记者招待会与非成员国家、其他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保持联系。

七国集团随着时间的推移,在首脑会议之外又发展了各种部长级会议(如财长会议、外交部部长会议、贸易部部长会议等),并发展了独立而稳定的部长会议系统;原有的峰会协调人会议也形成“夏尔巴协商体系”,负责讨论和确立峰会的议程和中心议题,并监督峰会决议的执行。除此之外,七国集团为特定议题成立专家组和任务组。七国集团发展出的各种会议,成为七国集团治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球性问题做出积极而重要的反应,共同促进七国集团治理作用的发挥。

第四,以七国集团峰会为核心的治理体系,具有特殊的运行模式,为七国集团发挥全球治理作用提供重要的支持。七国集团的首脑会议同部长会议系统、夏尔巴协商体系共同形成七国集团的基本组织框架,使其形成多层组织模式,提高七国集团的组织化程度。七国集团这三个会议系统弥补了七国集团没有常设机构的缺陷,使其在保持非正式性机制优势同时,确保七国集团能够像正式性机制一样正常运转。

第五, 七国集团不是一个孤立的会议制度,它同许多国际组织形成一种网络联系(network),一些学者认为这种网络联系使之具有相当的机构性能力(institutional capacity)。[6]例如作为影响投票机制的因素,七国集团在某些国际组织中,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影响决策的能力;对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七国集团几乎有上下层级的关系,可以专断地要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贯彻某些行动。[7]

七国集团具有G型组织非正式性机制的特点和其他方面的优势,使得七国集团成为不同于传统的联合国之外的全球治理行为体重要代表。当联合国为核心的正式国际组织在其有效性存在严重不足、机制改革举步维艰、难以满足全球治理的需要时,七国集团为代表的G型组织却能在全球治理的舞台上发挥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七国集团充分利用其非正式机制性的特点,为主权国家提供更加灵活的交流平台,应对纷繁复杂的全球新旧议题的变化、国家权力结构的调整和利益偏好的变化,促进主要大国在全球性问题上的协调与合作;集团内成员均为世界主要的大国,他们的实力在国际秩序和国际事务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因此集团最终达成的共识能够直接影响其他国家组织的行为与决策,促进全球治理作用的发挥;其跨问题领域,跨国际组织,跨国内、国际的统筹能力,与全球治理内在的特点保持一致,使得其在全球治理网络中始终能够抓住时代的发展,为其更好地发挥全球治理作用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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