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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地税联合办证

时间:2022-02-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以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因此,实行国地税联合办证已十分必要。今年1月,新余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国地税联合办证工作,实现了“一个受理部门、一套证件、一个税号、一次收费、税务部门内部传递资料”的办证模式,提高了税务部门工作效率,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按国税、地税各自有关登记规定操作,登记信息应纳入信息交换,按规定传递资料。

三、什么是国地税联合办证

自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以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基于此,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纳税人需按国税、地税要求,在一定期限内持营业执照等设立登记资料,分别向国税、地税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国、地税税务登记部门分别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分别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同时分别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登记证工本费。客观的说,这种情况给实际工作带来一些不利,如登记信息不能共享、增加了纳税人负担、行政效能不高等等。因此,实行国地税联合办证已十分必要。

2008年以前,我市税务登记证办理工作也是“两个机关受理,两套登记资料,两家收费,两套证件”。今年1月,新余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国地税联合办证工作,实现了“一个受理部门、一套证件、一个税号、一次收费、税务部门内部传递资料”的办证模式,提高了税务部门工作效率,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纳税人只需提供一次完整的办证资料,经审核后,便可在五个工作日领取一套加盖国税、地税印章的统一代码的税务登记证。

(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范围

目前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限于国、地税共管户的新办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不包括注销税务登记。

对只交纳营业税的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只缴纳营业税的改组改制企业等因只涉及地税机关征管,暂不纳入国、地税联合办证范围,由地税机关办理,但登记信息也应纳入信息交换,按规定传递资料。

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按国税、地税各自有关登记规定操作,登记信息应纳入信息交换,按规定传递资料。

(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受理

1、对纳税人提出的税务登记申请,按纳税人缴纳的流转税主体税种划分确定受理税务机关,凡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由国税局受理;凡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由地税局受理。

2、下列纳税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税务登记:

(1)本市范围内(不含分宜县)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企业纳税人,国税机关统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国税办证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2)本市范围内(不含分宜县、渝水区地税局所属农村分局辖区)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企业纳税人,地税机关统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办证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3)仰天岗管委会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集中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地税办证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2、渝水区地税局所属农村分局辖区内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企业纳税人,按属地原则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3、本市范围内(不含仰天岗管委会辖区)个体工商户按属地原则及本条第一点规定分别到主管国、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4、分宜县范围内的纳税人由分宜县国税局、分宜县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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