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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枫湖生态保护调研

时间:2022-02-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红枫湖生态保护调研清镇市人大 蒋景华20世纪50年代末,国家在贵州清镇境内的猫跳河上游修建红枫水能发电厂,形成红枫湖人工湖泊。贵州省于1995年颁布了《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和今年两次进行修正。然而,“两湖”保护的措施不够完善,落实不够彻底,效果不够明显,红枫湖的生态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红枫湖水域有船舶204艘,其中84艘挂桨机对水体产生油污污染,每年排放油污0.55吨,给湖水水质造成严重污染。
红枫湖生态保护调研_常青树

红枫湖生态保护调研

清镇市人大 蒋景华

20世纪50年代末,国家在贵州清镇境内的猫跳河上游修建红枫水能发电厂,形成红枫湖人工湖泊。半个世纪以来,红枫湖起到发电、灌溉、旅游、工业生产、饮用水源等功能,为周边工农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改善作出重大贡献。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红枫湖已成为贵阳市的“三口水缸”之一,主要功能是为上百万人的提供饮用水源。可是,其周边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城乡居民生活、沿湖周边建设、旅游及运输船舶所产生的污染、造成的破坏早已让红枫湖的生态环境不堪重负,其水体水质日益恶化。

贵州省于1995年颁布了《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和今年两次进行修正。2007年7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内动态清样》(第2379期)刊载《贵州“两湖”污染严重威胁上百万人饮水安全》一文上作了重要批示,省委、贵阳市委的主要领导也先后作出批示。贵阳市委书记李军亲自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视察调研,制定治理和保护“两湖”的具体措施。然而,“两湖”保护的措施不够完善,落实不够彻底,效果不够明显,红枫湖的生态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笔者于2009年先后到云南昆明的滇池、大理的洱海就湖泊生态保护进行考察,到贵州安顺平坝县境内流入红枫湖的乐平、羊昌、马场等河流,宏大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艺机械厂等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和走访,召开沿湖周边乡(镇)、村(社区)、厂矿企业数十个座谈会,基于清镇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所作的《关于红枫湖、百花湖环境保护生态补偿的调查报告》、2008年所作的《贵阳市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红枫湖百花湖为例》两篇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尝试探索红枫湖生态保护的有效途径。

一、红枫湖的生态现状

(一)红枫湖的生态环境现状

红枫湖地处贵州中部乌江主要支流猫跳河的上游,库容7.53亿立方米,水域面积57.2平方公里。半个世纪以来,其功能已由原来的发电、农灌和工业用水转变为以生活饮用水源为主;自然生态环境由上世纪60~70年代的青山绿水变成植被破坏、水质污染的现状;水位由20年前的水满湖到现在的库容常年处于低水位以下,水质净化功能大大降低。据红枫湖水源地取水点的枯、丰、平水期的长期监测结果表明,功能区水质均达不到Ⅲ类标准要求。

红枫湖的湖体水质大多为Ⅳ类,个别区域已近Ⅴ类水质,出现水华、蓝藻、轻度富营养化等现状。导致红枫湖生态环境和水质恶化趋势扩大的原因,主要有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违章建筑、旅游船舶污染,即“五大污染源”;再有就是“三因”,即内源污染物几十年积累,越积越多,量变引发质变(出现轻度富营养化、蓝藻等);外源污染物还在源源不断的排入;湖水自净能力不足(由于近几年来水量减少,取水量增大,水位不断下降,湖水交换不足,导致水体自净能力差)。其中,“五源”是主要原因,是影响红枫湖水质好坏的关键,主要表现在:

1.工业废水污染。湖区周边企业大多生产工艺落后,设备老化;污染治理设施投入不足,欠账较多,污水达标排放难以达到要求。据环保部门统计数字显示:“十五”期间主要工业企业,贵州华电、贵州化肥厂、贵州达众磨料、宏大铝业、天峰化工等9家企业排入红枫湖的工业废水年平均值为1893万吨,其中化学需氧量645吨/年,氨氮334吨/年。

2.农业污染。“十五”期间湖区周边村寨排入红枫湖的农业面源污染物年平均值为1028.8吨,其中总磷159.07吨/年。而且,多年投饵养殖沉积湖底的鱼粪和饲料,通过聚集造成湖水自净功能减弱,富营养化程度加剧,且短期内难以消除。

3.城镇污染。城镇生产生活污水治理投入大、周期长,短期内难以达到效果。“十五”期间排入红枫湖的三产废水年平均值为8.93万吨,其中总氮7.59吨/年,总磷0.49吨/年;排入的生活污水年平均值为111.58万吨,其中经处理达标排放的有25.55万吨,直接排放的有86万吨。

4.沿湖周边建筑项目的影响。红枫湖沿岸建筑在红线50米范围内的有2791户,面积334920平方米;在红线100米范围内的有325户,面积76868平方米。这些红线区内的房屋建筑,一方面建筑垃圾给湖区环境整治增加了压力;另一方面烂尾楼建筑为湖区整治脏乱差死角埋下隐患,影响湖区景观形象。

5.旅游及运输船舶的污染。红枫湖水域有船舶204艘,其中84艘挂桨机对水体产生油污污染,每年排放油污0.55吨,给湖水水质造成严重污染。

此外,为解决贵阳市快速发展、近百万人口对水源的大量需求,贵阳市政府于2003年在红枫湖南岸投建西郊水厂。设计日向贵阳供水40万立方米,现每天供水20万立方米,供水量仅为设计的50%。但是,综合湖区目前的生态环境、水资源量、近年来的天气变化等诸多因素来看,西郊水厂的供水功能受到很大限制。如果硬性实现每日供水40万立方米,最终结果将是湖水枯竭,甚至“太湖事件”重演,红枫湖无水可保,贵阳市民饮水安全受到根本威胁!

(二)红枫湖的生态保护现状

近年来,清镇市在治理湖区生态环境和水质污染上做了大量工作,如:将加强红枫湖保护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逐步推进水资源保护的法制化进程;启用水面生态浮床净化工程,修建准保护区围护栏,停建重点违建工程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实施工业污染治理。一是执行环保准入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对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的项目,排污企业超过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项目,污染物超过环境容量的新增排污项目一律不予批准。认真贯彻执行《“两湖”保护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新上污染水质的项目。二是开展达标、减排、零排,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控制工业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督促、指导湖区范围内27家排放废水的企业、9家三产污染源、33家排放废气的工业企业分别制定了达标、减排、零排工作方案,做到一厂一策。在贵州化肥厂的污水治理上,指导该公司投资3个亿对污水排放分三个阶段进行治理,2007年底实现了日污水减半排放的目标(日污水排放量为1400 吨),2008年底实现了污水达标排放的目标。同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与上级环保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对污染治理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排污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重罚。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湖区生态环境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另外,还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对各污染源进行有效监控、防止偷排。

2.实施生活污染治理。一是保护好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依法拆除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市范围内违法、违章建筑;组织做好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生态搬迁工作,完成了红枫湖镇22个村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和汇总;依法取缔红枫湖一级保护市内的杏花湾度假村和康康水上高尔夫度假村,督促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营业的农家乐按照要求修建污水沉淀池、化粪池,杜绝了农家乐污水直排的现象,省工行培训中心、省体育局水训练基地、华诚兴隆国际会议中心、贵州省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星苑度假村、红枫发电厂物业公司7家沿湖三产实现了零排放,沿湖三产旅游设施和“农家乐”污染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建立村(寨)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机制,启动区域内垃圾收集间和垃圾处理站工程建设。城市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积极开展禁磷工作。在加大禁磷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严禁市场上出现销售“含磷”洗涤用品。

3.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委托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对清镇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进行规划设计。二是发展循环经济生态农业。引导沿湖农民种植优良无性系茶叶1200亩,种植经果林2707亩,种植桑树3200亩。引进“香港裕东农业有限公司”和“贵州清远公司”在红枫湖镇大冲村和簸箩村建无公害基地,带动周边民联、右二、芦荻、中八等村发展无公害蔬菜种植10000亩。拆除红枫湖一级水源保护区规划养殖鸡舍1648平方米,发放农户补偿资金22.25万元,已修建规划养殖场的积粪池700立方米,排污沟2公里。

4.实施生态修复。一是落实荒山造林补植补造4000亩,涉及红枫湖镇、站街镇等共17个村。二是落实植被恢复造林1500亩,涉及红枫镇大冲、塘边、右二、扁山、羊昌、陈亮、白泥7个村,站街杉树村,青龙办红湖、塔山2个村。三是在一定水域内搭建生态浮床,既吸收了湖水中富营养化成分,又美化了湖上景观;既经济,又环保。

此外,2007年下半年以来,清镇市各级各部门还积极宣传保护与发展,强力推进33项湖区保护重点工作。如:组建环境保护法庭,改造船舶动力,拆除违章建筑和烂尾楼等;放弃沿湖区域内39个招商新建项目;投入资金19.83亿元,在沿湖周边建起了35个环保项目;调整了清镇城市规划,放弃原先“一河两岸、一城两湖和城连水、水连湖”的开发思路,重新定位“北拓、东进、西调”的城市发展方向;对红枫发电厂实施1236米限制发电水位线,先后关停取缔了清镇电厂6万千伏火电机组、五矿(贵州)铁合金有限公司两台3000KVA铁合金冶炼炉;对沿湖周边的119口废弃煤井进行了锈水堵塞、土石回填、植被恢复等综合整治工程,依法关闭了湖区周边的红枫、钟家湾、富贵、荆红等4个3万吨矿井;先后撤除了红枫湖网箱养殖面积85亩、温流水养殖45亩、拦网养殖60张(拆除面积达3.2万亩);湖区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禁止使用化肥。

二、红枫湖生态保护存在的问题

红枫湖生态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在确保所有治理项目和措施全部到位的前提下,经过3~5年治理,力争实现生态、水质等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明显好转,到2012年一级保护区内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但是,与经济发展相比较,实现这一目标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区位特殊,水环境问题尤为敏感

红枫湖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水资源丰富,既是商家投资的理想之地,又是贵阳和清镇两级市的重要饮用水源。为保护贵阳市上百万人的饮用水安全,按照《“两湖”保护条例》的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新上污染水质的项目,禁止在湖区周边新建、扩建污染严重、缺乏有效治理措施的项目及其他对生态破坏严重的设施。为此,近10年间区域招商项目减少39个,GDP减少约32亿元,地方财政税收减少4.86亿元,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制约新建项目的发展

由于历史的原因,红枫湖周边地区工业生产以冶金、化工、建材、火电等为主,工业能源以燃煤为主。这样的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决定了湖区污染源点多面广,排污总量较大;湖区经济发展走的是一条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低效益的路子。国家对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严格控制的政策,规定没有排污总量指标的区域,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目前,红枫湖周边地区排污总量已经超过了承载量,加之湖区环境问题敏感性较强,使得保护区内不得新上项目。

(三)资源开发,水土流失,生态失衡现状突出

红枫湖周边地区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是当地居民谋生的主要手段。尽管《“两湖”保护条例》对此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但矛盾仍然突出,乱挖乱采、乱砍乱伐、乱捕乱捞等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生态失衡接踵而至。为此,不仅影响了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更危及到了湖区的生态平衡。

(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沿湖种植养殖业受到限制

为减少农村面源对红枫湖水域和生态环境的污染,按照《“两湖”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湖区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禁止使用化肥。而化肥的禁止使用就直接或间接地反应在农作物的减产和农民的减收上。据调查统计:水稻每亩减产200公斤,玉米每亩减产250公斤,蔬菜每亩减产1200公斤。仅此三项,红枫湖周边农民每年累计减少经济收入达4288万元。为有效遏制规模畜禽养殖对红枫湖的污染,撤除保护区红线范围内的规模畜禽养殖,使湖区周边养殖农户减少经济收入达4676.63万元。由此可见,湖区面源污染防治与湖区种植养殖业的发展是一对相互制约的矛盾,如何来解决这一矛盾是至关红枫湖生态环境能否得到根本性好转的关键。

(五)环保基础设施薄弱,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历史、经济的原因,农村环保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红枫湖上游工业及城市污染向湖体和周边农村转移,加之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危及到贵阳、清镇城市和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六)淡化湖区旅游,对经济发展构成影响

红枫湖是国家4A级名胜风景区,是省会城市贵阳的西大门,旅游业发展区位优势明显。红枫湖未列入重点饮水源保护之前,湖区周边有各类旅游企业23个,农家乐接待点28个,旅游从业人员1500余人,年旅游收入近4000万元。自红枫湖功能定位发生变化并淡化旅游业发展后,湖区旅游业受到了很大限制,2008年红枫湖旅游营业收入比2007年减少500万元,下降14%,湖区旅游业已逐渐萎缩。同时,由于湖区旅游业受到限制,让红枫湖失去了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沿湖周边群众年旅游收入减少70%以上,仅农家乐一项每年就减少收入1034万元。这个矛盾是否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也是关系到红枫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

(七)保护生态环境空间,对清镇城区发展构成影响

为保护红枫湖生态环境空间,湖区周边城镇规划和发展受到控制。如清镇城市发展规划作出重大调整,由原来的“城连水、水连湖,一河两岸,一城两湖”的发展规划调整为现在的“西调、北拓、东进”,远离红枫湖保护区向金阳靠近,使清镇城市发展失去了做水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城市建设规划的改变,大大增加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城区土地调整的使用成本。

三、红枫湖生态保护的建议

(一)从规划布局上做好“三个调整”

一是调整城市发展规划。将清镇城市发展规划由原来向红枫湖靠拢调整为向金阳方向靠拢,减少红枫湖生态环境压力。二是调整工业布局。关停并转红枫湖湖区周边的工矿企业,特别是污染严重的企业,逐步退出湖区保护区;将新上工业项目调至西区(站街至卫城一线),远离保护区。三是调整行政区划。将属于站街镇、青龙街道办事处管辖的红枫湖周边的一些行政村划归红枫湖镇,强化辖区镇管理机制,提升护湖、保湖的工作职能。

(二)从源头保护上治理“三大污染”

随着红枫湖生态环境治理的不断加强,旅游污染和养殖业污染已基本得到遏制和解决。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牵涉面广,较难治理,是红枫湖目前最重的污染源,应集中力量全力治理好。

1.工业污染的治理。一要“关、迁、改、转”。关,就是能关的要坚决关,毫不手软。迁,就是能迁的要想尽办法迁。如已迁出红枫湖畔的清镇电厂。改,就是要对那些既不能关又不能迁的企业,增加投入,改造落后的生产工艺,使其达标排放,最终实现零排放。转,就是要让那些产值不高,又给湖区带来一定污染的企业实现产业转移,利用原有的资源开发生态环保型企业。二要减排零排。所有红枫湖周边的企业都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逐步实现减排零排的目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不到的,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三要在线监测。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测,严格企业的排污过程。四要综合治理。要打破区域和行业界线实行联手治理;实现政府治理与湖区民众自觉参与治理的有机结合;突破单一的治理污染源模式向禁(严禁新建污染项目)、堵(堵截污染源头)、强(强化湖区自然净化功能)立体治理模式转化。五要走出污染治理误区。要动态地认识湖水污染治理问题,例如,企业排入红枫湖的污水是达标排放的,但是相对湖水来说是静止的,日积月累,红枫湖的污染必然会产生质变,即达标排放的污水仍然造成湖水的极大污染,形成对湖水难以净化的污染源体,治湖仍然是望洋兴叹。所以治理工业污染,必须走出这个误区,做到正本清源。

2.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要从源头上治理好排入湖中的生活污水。一是投入一定资金协助平坝县完善城区排污管道并在县城出口处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3万吨以上)。二是加快已上污水治理项目工程进度,尽快使站街污水处理厂和后午污水提泵站进行投入试运行。三是设立和完善沿湖村寨垃圾箱,配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垃圾回收、清运、填埋等工作,尽可能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3.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要按照“三线四带一沟三池一建”的思路,抓好治理。

(1)“三线”,即在红枫湖最高水位线上划出一条线,叫蓝线;蓝线外一定范围再划出一条线,叫红线;红线外一定范围内再划出一条线,叫绿线。

(2)“四带”,即第一带是红枫湖水面。主要保护方法是每年放养滤食性的鲢鱼、鳙鱼;建立吸食富营养化成分的植物浮床等生态环保工程。通过鲢鱼、鳙鱼养殖回收和植物浮床,沿湖周边百姓可得到第一笔生态环保补偿收入。第二带是蓝线与红线之间。主要保护方法是依山就势,将高处的各种污水引到低凹处,借此修建若干个人工湿地,在湿地上种植茨菰、莲藕等水生植物。这样,含有磷、氮等污水经过人工湿地中的水生植物吸收,就形成了对湖水保护的生物净化屏障。通过湿地水生植物,沿湖周边百姓可得到第二笔生态环保补偿收入。第三带是生态修复带。主要保护方法是在这一带上种植不需施用化肥的植物,如竹子、蚕桑、茶叶等。这样,既可防治水土流失,又可吸收流径水分中的磷和氮。通过这一带的经济植物,沿湖周边百姓可得到第三笔生态环保补偿收入。第四带是红线以外。主要保护方法是调整产业结构,种植绿色无公害蔬菜和经果林等。这样不仅形成了第一层保护屏障,而且增加了沿湖周边百姓的生产附加值。

(3)“一沟”,就是截污拦山沟,通过无数条这样的沟渠将沿湖周边各种污水截流引进人工湿地。

(4)“三池”,是指红线内的农户在分期分批搬出红线以外之前,要每户建一个沼气池,连户建一个污水处理池和一个垃圾池。人畜粪便要入沼气池,可提供清洁的燃气;生活污水进污水处理池,处理后可以进行再利用或者进行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入垃圾池,并要定期清运。

(5)“一建”,是将红枫湖周边的村寨全部建成生态文明新农村,以此达到湖区生态环境的标本兼治。

(三)从湖区周边环境上铁腕治矿

红枫湖周边特别是上游平坝县境内的乐平一带是煤炭资源富集区。长期以来,当地有关行政部门对煤炭资源的开采没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群众对煤炭资源的开采缺乏保护意识,更谈不上对红枫湖区域生态保护的认识,从而直接导致一些个体经营户和农民,不按照科学方式开采,甚至是乱挖乱采。由此一来,整个大的生态区域内挖得山河破碎、污水横流、满目疮痍。联手互动,铁腕治矿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上级有关部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按照《“两湖”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途径同平坝县达成联动治矿机制。对于煤炭开采的整治,一要整顿,对无证煤窑依法予以取缔;二要提升,所有合法煤矿要做到生态化、规模化、规范化、节约化、产业化;三要转化,要把煤炭资源进行就地加工增值,转化为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四要转型,要树立保住青山绿水也是政绩的思想,改变经济增长模式,将规模小、产值低、成本大的煤矿有序进行就地转型。

四、红枫湖生态保护的机制制度探索

红枫湖生态保护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需要从技术层面研究实施一批治污工程项目外,还需要从管理层面大胆探索研究建立相应的机制制度保障措施。

(一)逐步完善红枫湖生态保护法律体系

《“两湖”生态保护条例》自1996年颁布至今,已于2002年、2010年先后两次修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亦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健全和完善,建成一部与时俱进、顺应时代发展、推动红枫湖生态保护的法律体系。

(二)创新适应新形势的红枫湖生态保护行政管理机制

红枫湖的水源复杂,主要来自于安顺市平坝县境内的羊昌河、乐平河、马场河、麻线河,其污染物来源亦如此。实施生态保护牵涉贵阳、安顺两个地区内多个县的水利、农业、林业、建设、卫生、环保等部门。因此,需要按照新修订的《“两湖”生态保护条例》规定,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相关保护工作,在科学合理划分职责的基础上,把红枫湖生态保护工作统一纳入贵阳、安顺和清镇、平坝的市(县)长的责任目标。

(三)建立健全红枫湖生态保护保障机制

实施红枫湖生态保护,一方面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新的污染源产生和污染物进入湖内,另一方面需要对原来的污染源和污染物进行有效治理。必须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一手坚决堵住污染增量,一手着力消化污染存量。实行这一举措,势必影响相关企业、村寨百姓及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弄不好还会引发大量矛盾纠纷。据清镇市有关部门估算:彻底治理红枫湖水质污染需要投入资金近35个亿。面对如此庞大的资金需求,一要明确红枫湖生态保护保障机制的责任主体;二要明确红枫湖生态保护资金的来源;三要明确红枫湖生态保护资金的用途及规模;四要明确红枫湖生态保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

(四)建立健全红枫湖生态保护考核评价体系

在尚未建立平衡和补偿红枫湖生态保护地利益机制之前,迫切需要用行政的手段,防止红枫湖生态保护出现贵阳、安顺两个市两种标准的现象。由省环保厅组织编制统一的红枫湖生态保护规划,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分别明确贵阳和安顺在落实规划中的职责、任务和完成时限,并由省里定期组织考核工作完成情况。要结合红枫湖生态保护地工作任务和重心发生转移的实际,建立健全有别于其他地区的党政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尤其要坚决弱化GDP等经济发展指标的考核,引入环境考核指标体系。对没有保质按时完成红枫湖生态保护的部门和地区进行重罚,实行一票否决。

(五)创新红枫湖生态保护的方式

从根本上讲,造成近年来红枫湖水质不断下降的原因是流域内的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保护地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增加GDP、增加财政收入,在红枫湖流域内建成投产了一些高污染的工矿企业,同时由于环境意识淡薄,监管不到位,违规违法排放严重,加上湖内原污染物累积达到一定量后,产生质变,导致水质迅速恶化。红枫湖生态保护必须树立调整红枫湖流域内的产业结构和布局的观念。要全面科学地对红枫湖流域的环境承载量进行评估,以此为据,对红枫湖流域内的产业结构和布局作出重新规划。着力建立重点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大力引进和支持技术含量高效益好的无污染企业进入,优化红枫湖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从根本上实现红枫湖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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