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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学会自立

时间:2022-02-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美国,家庭教育是以培养孩子富有开拓精神、能够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为出发点的。在瑞士,父母为了不让孩子成为无能之辈,从小就着力培养孩子自食其力的精神。这样做,不仅是为了培养孩子的劳动能力,也有利于培养孩子的社会义务感。其次是把行动的权利还给孩子。小孩子自己能够做到的小事有很多,但不同年龄孩子的体力、智力是有区别的。

让孩子学会自立

曾经听说过一个故事:一位母亲为孩子操心,最后不得不去找心理问题专家咨询。专家问:“孩子第一次系鞋带的时候打了个死结,你是不是不再给他买有鞋带的鞋子?”母亲点了点头。

专家又问:“孩子第一次整理自己的床铺,整整用了一个小时,你最后就亲自替他整理了,对吗?”母亲说没错。

专家又说道:“孩子大学毕业了去找工作,你动用了自己的关系和权力帮他。”这位母亲很惊愕,问专家说:“你怎么知道的?”专家说从那根鞋带知道的。夫人问:“以后我该怎么办?”专家说:“当他生病的时候,你亲自带他去医院;他要结婚的时候,你给他准备好房子、车子和足够的钱送去。因此,我没办法帮你。”

其实,父母都知道孩子自立的重要性,但在实际生活中,父母们对孩子自立的培养往往却不能够引起重视。

自强自立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早在我国周代典籍《易经》中就讲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汉代典籍《礼记》中也讲到:“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我们的祖先历来强调:凡是有志气、有道德、有本领的人,必定是自强自立的人。并告诫年轻人“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即使对老年人也倡导“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和“不须扬鞭自奋蹄”的自强精神。

现今,我们的父母们都在以自强自立的精神求生存、求发展,父母们无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具备这种可贵的精神。然而我们看到,有的父母抱怨孩子依赖性太强,凡事依赖父母,自己能做的事情也不去做,不会做;有的父母抱怨孩子没志气,缺乏上进心,得过且过,整天疲疲沓沓不见起色;有的父母抱怨孩子经不起一点困难和挫折,不能知难而进,总是知难而退;有的父母抱怨孩子玩心太重,玩起来劲头特别大,一坐下来读书就无精打采,潦草、糊弄,甚至厌学、逃学……

其实,孩子不自强自立,不能怪孩子。我国有句古话:“子不教,父之过”,孩子没有走上理想的道路,或者缺乏自立自主的精神,父母都是难脱其咎的。还有一句话说:“没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不会教的父母。”自立精神和能力需要从小培养。我们不妨看看国外的家庭教育。在美国,家庭教育是以培养孩子富有开拓精神、能够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为出发点的。父母从孩子小时候就让他们认识劳动的价值,让孩子自己动手修理、装配摩托车,到外边参加劳动。即使是富家子弟,也要自谋生路。美国的中学生有句口号:“要花钱自己挣!”农民家庭要孩子分担家里的割草、粉刷房屋、简单木工修理等活计。此外,还要外出当杂工,出卖体力,如夏天替人推割草机,冬天帮人铲雪,秋天帮人扫落叶等。在瑞士,父母为了不让孩子成为无能之辈,从小就着力培养孩子自食其力的精神。譬如,十六七岁的姑娘,从初中一毕业就去一家有教养的人家当一年左右的女佣人,上午劳动,下午上学。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锻炼劳动能力,寻求独立谋生之道;另一方面还有利于学习语言。因为瑞士有讲德语的地区,也有讲法语的地区,所以一个语言地区的姑娘通常到另外一个语言地区的人家当佣人。其中也有相当多的人还要到英国学习英语,办法同样是边当佣人边学习语言。掌握了三门语言后,就去办事处、银行或商店就职。长期依靠父母过寄生生活的人,被认为是没有出息或可耻的。在原联邦德国,从小就培养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长从不包办代替。法律还规定,孩子到14岁就要在家里承担一些义务,比如要替全家人擦皮鞋等。这样做,不仅是为了培养孩子的劳动能力,也有利于培养孩子的社会义务感。在日本,孩子很小的时候,就给他们灌输一种思想:“不给别人添麻烦。”并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和自强精神。全家人外出旅行,不论多么小的孩子,都要无一例外地背上一个小背包。要问为什么?父母说:“这是他们自己的东西,应该自己来背。”上学以后,许多学生都要在课余时间,在外边参加劳动挣钱。大学生中勤工俭学的非常普遍,就连有钱人家的子弟也不例外。他们靠在饭店端盘子、洗碗,在商店售货,照顾老人,做家庭教师等挣自己的学费。

在我国,对于孩子的自立培养,其观点众多,一些父母认为孩子应越早自立越好,一些父母则认为不能拔苗助长,等孩子大一点再培养自立能力也不晚。那么,到底多大的孩子开始自立合适呢?

根据相关专家的分析指出,形成孩子的独立性,首先需要有适宜其生长的环境和适当的教育。因为人出生后有相当长的时间是在家中度过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对独立性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又因为孩子时期是人格发展的重要时期,所以这个时期的家庭教育对独立性的形成起着决定性作用。父母的责任是为孩子创造各种独立做事的条件,不当“拐杖”当“向导”,帮助孩子强化自我意识,激发孩子的主观能动性

首先应该让孩子在情感上自立起来。一个情感独立的人,自然会选择独立自主的行为。

父母们也可以在日常生活中把自主的权利还给孩子。自主权利起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把独立思考的权利还给孩子。当您和孩子讨论问题的时候,可以经常问孩子:“你是怎么想的?”“你觉得这件事情怎么解决比较好?”“你的答案是什么?”同时,鼓励孩子说“我认为”、“我的想法是……”

针对一些问题最好不给孩子标准答案,而是让他们发表自己的见解。只有这样,孩子们才能在独立的思考中有所创造。

其次是把行动的权利还给孩子。在生活中,对孩子遇见的困难和问题,不要亲自代办,而是让他自己想办法去解决。

陈女士一直比较忙,经常出差,没有太多时间管自己的女儿,所以,女儿很小就开始自己照顾自己。家里的零用钱都放在一个抽屉里,旁边放一个账本,谁需要用钱就自己拿,然后在账本上记下买了什么东西、多少钱,每个月结束后再对账。从女儿上小学时起,她就自己在抽屉里取钱用,然后记下来,到月末和父母们一起对账,这还提高了她的数学成绩和算账能力。

初中起,陈女士就将她的伙食费、书本费和零花钱合在一起,每个月给她一次,并告诉她“如果不够就少用点,节省下来的则可以自己存起来”。慢慢地,女儿不但学会了打理自己的生活,一到父母的生日,母亲节、父亲节这些节日,她还用自己存下来的钱给父母买礼物,让父母特别感动和骄傲。

如果父母鼓励孩子自己动手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孩子就能够变得有创造力,能够独立解决问题。小孩子自己能够做到的小事有很多,但不同年龄孩子的体力、智力是有区别的。通常来讲, 6~10岁的小孩子已经可以做扫地、拖地、洗餐具、整理床铺、洗小件衣物等事情; 11~14岁的孩子完全可以安全使用炉灶,会烧水、烧饭、洗菜、整理室内小物件等; 15岁以上的孩子就可以烧煮简单的家常菜、洗自己衣物或会使用洗衣机。自立的孩子,还应在父母不在时,能自己处理好事情,按时上学,安排好一天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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