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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到底应当听谁的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相反地, 我们却接到这样的指示原则, 报社要发挥自身的自力更生能力, 不要国家补贴, 不知市计委是否给省财政部门下达过此类指示, 责成省财政部门补贴报社的亏损。如果我们确实有错误, 我们愿意接受批评, 并且作深刻的检讨, 同时愿接受应得的处分。

今天 (4月8日) 接到长春市计委3月12日关于吉林日报社不执行印刷行业生产安排的报告的抄件, 我们颇为吃惊。 因为,第一, 报社印刷厂以剩余的生产力承印外活, 以承印的收入弥补报社的亏损, 是根据中央宣传部发的关于报社要改善经营管理、自给自足的指示, 经过省委办公厅批准的方针, 并非我们不执行什么原则什么指示, 相反地, 我们倒是执行了指示原则。 第二,我们承印收入和报社的亏损列入了省的财政计划, 并非我们要发展资本主义。 其实, 伸手向国家领钱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 而在保证印好报纸的前提下, 把剩余的劳动力组织起来承印外活,是相当复杂的事情; 并非我们愿意找麻烦, 只是觉得这样做, 可以减轻省财政的负担。 第三, 我们并未接到那样的指示, 规定报社印刷厂以印制本单位的报纸为原则, 停止对外承揽任务, 其内部亏累, 由省市财政部门给予补贴。 相反地, 我们却接到这样的指示原则, 报社要发挥自身的自力更生能力, 不要国家补贴, 不知市计委是否给省财政部门下达过此类指示, 责成省财政部门补贴报社的亏损。 不过, 我们几次向省财政厅反映市计委的意见,省财政厅不同意由国家补贴, 责成我们继续执行自力更生、 自给自足的方针。 这真使我们左右为难, 省财政厅要我们搞承印, 市计委又不让我们搞承印。 到底要我们执行哪一条?

我们确实不知我们究竟犯了什么错误, 很难检讨。 不过看了市计委的文件后, 我们倒捏一把冷汗, 原来我们的承印和造成市场混乱联系起来, 罪名不小, 因此, 希望省委办公厅给予具体指示。 如果我们确实有错误, 我们愿意接受批评, 并且作深刻的检讨, 同时愿接受应得的处分。 切盼给予具体指示。

(1959年4月8日)

(刘敬之同志为报社应不应当搞承印写给省委办公厅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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