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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同朝东川铜矿业发展的困境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晚清社会动乱是咸丰、同治朝铜矿业发展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京铜的大量积压,直接影响到厂民的收入,亏欠严重,铜矿业逐渐步入困境。滇铜生产资金严重缺乏,而对于铜矿开采来说,资金尤重。[31]所以资金的缺乏已经成为东川铜矿业发展的瓶颈。东川铜矿业主要供京运之需,也是云南最重要的产铜区,这些因素对东川铜矿业的制约性影响更大。而直接导致云南铜矿业衰落乃至停顿的则是云南各族人民的反清大起义。

咸丰初年,云南铜产处于低潮,不敷京运,清朝政府为了解决京局铸钱所急需之铜,谕令筹办滇铜。“咸丰元年辛亥,五月,谕军机大臣等:张亮基奏滇省铜务现办情形一折。额铜不能依期到店,往往停脚待运,厂员、店员,均极疲累,厂店交疲,则运员之迟逾,铜质之低潮,所奏自系目前实在情形。该抚现已遴选妥员设法攻采,丽江、东川所管各厂。或据报获矿,或觅得子厂,较上年渐有起色。现在京局鼓铸,需铜孔亟。著吴文镕到任后,会同张亮基,督率藩臬两司,严饬厂店各员,认真经理,务于循守旧章之中,寓力求整顿之意,即使量为变通。亦应斟酌尽善,慎勿轻议纷更。总之厂员须善躧引苗,严督砂丁,不得听其以硐老山空一报塞责。而店员之承运迟滞,运员之沿途逗遛,甚至恣意偷窃,捏报遭风,均应节节严防,以杜积弊。庶期于铜务渐有裨益,谅吴文镕等必能勉力筹办。不待谆谆告诫为也。将此谕令知之。”[27]经过认真筹办,该年比上年有所起色,但是效果仍不佳,至“咸丰三年,军旅数起,饷需支绌,刑部尚书周祖培、大理寺卿恒春,前后请改铸大钱,以充度支”[28]。这就说明铸钱用铜的缺乏,不能满足兵饷的需要,前期所作的努力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

晚清社会动乱是咸丰、同治朝铜矿业发展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咸丰元年(1851年),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到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天国在南京正式建立了农民政权,控制了长江中下游广大地区。这不仅牵制了清政府的力量,更为致命的是使得以长江为主干线的滇铜京运通道中断,出现了“咸丰三年,军旅数起,饷需支绌,东南道路梗阻,滇铜不至”[29]的局面。这种局面导致大量京铜积压,不能抵京,“至现在辛亥壬子两年起运在途京铜共有五起,或尚在川江,或甫入楚境,因下游道梗,不敢前进,均在宜昌以上停候,计铜约五百余万斤,又由厂发运陆续可抵泸店之铜约有四百余万斤,合计不下千万斤,即日江路疏通,分起开帮,尚可不至有误京运”[30]。京铜的大量积压,直接影响到厂民的收入,亏欠严重,铜矿业逐渐步入困境。更重要的是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后,控制了广西、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等长江中下游的广大地区,使得数省应该交付云南的兵饷和铜本银无法交付。滇铜生产资金严重缺乏,而对于铜矿开采来说,资金尤重。同治二年(1863年)十月,有谕令明确指出:“铜铅各厂如能认真攻采,可期丰旺,用以配搭铸钱,亦可得数万两,但非先筹饷数十万,不足以为进攻战守及采办铜铅各厂之资。”[31]所以资金的缺乏已经成为东川铜矿业发展的瓶颈。吴文镕所上奏议有详细的记载:

窃查滇省癸丑年春季兵饷,前奉部拨浙江省咸丰二年地丁银二十万两,又滇省癸丑年铜本该银八十一万七千余两,前奉部拨浙江省咸丰元年地丁银五十万两,江西省地丁银三十一万七千余两,共银一百一万七千余两,均系滇省本年待支之款。除浙江应解兵饷二十万两内划拨,臣吴文镕上年捐佐江苏赈需银六千两,前抚臣张亮基捐赈银三千两,已交滇藩库抵用外,尚应解银十九万一千两。江西省应解铜本银三十一万七千余两,内除前已解到银五万两外,尚应解银二十六万七千余两。前准浙江抚臣咨会所有应解滇省癸丑年铜本银五十万两,因不敷支销,已咨部请改拨银二十四万两。又准江西抚臣咨称应解滇省癸丑年铜本二十五万两已两次奏明截留为防堵经费之用,不能解滇。合计浙江江西两省不复解滇之款已有四十九万两,均未奉准部咨如何改拨。至浙江未请改拨之铜本二十六万两及癸丑春季兵饷十九万一千两,又因道路梗塞未起解者停解、已起解者折回,业经准浙省咨会。此二款共计银四十五万余两,未定何时方能解到。又本年夏秋冬三季兵饷,上年咨部冬拨案内声请拨银四十七万余两,现尚未奉部覆,未知指拨何省,其何时能解,何时可到,更属虚悬难定。而滇省支发之款均系迫不急待,如癸丑春季兵饷,各营例系上年腊月开支,已由司库那垫支发,而协饷未到,原款难归,转瞬三月,各营即需关领夏季兵饷,并有辽远营分夏秋并关者,已属无款可垫,数万兵丁取给无资,所关非细。即各铜厂工本运脚亦系百数十万丁夫之所仰食,骤然停止,该丁夫等人多不逞饥而为匪,尤恐别滋事端。[32]

从上述材料可以看出:第一,至咸丰三年(1853年),仅浙江、江西两省就拖欠了云南兵饷和铜本银高达一百八十六万八千余两,加之他省,将会更多,各省协济铜本不能到位,制约了东川铜业的发展。如此巨额的经费拖欠,发展到后来,清政府也无力解决,不得不在同治二年(1863年)上谕:“至采办铜铅各厂需费甚多,能否由川省先行提拨若干,此后滇省以铜铅运川,在泸局鼓铸,即可陆续归偿。”[33]第二,导致协滇之银不能到位的原因是他省因财政不敷支销、克扣一部分作为防堵经费、道路不通,致使没有划拨的停止划拨,已经划拨的亦半途而废。此类因素与太平天国起义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第三,经费的不足,大量矿工面临失业乃至衣食堪忧的局面,各铜厂面临停产的危险,极易引起社会混乱。“云南各铜厂砂丁皆系无业游民,且多川楚之人,性成犷悍,若骤令失业,必至骤而生事。”[34]这种情况是非常严重的。东川铜矿业主要供京运之需,也是云南最重要的产铜区,这些因素对东川铜矿业的制约性影响更大。为了解决经费问题,吴文镕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他在奏议里提到:“拟于本省局及东川府局添炉加铸,以采出之铜铸钱,即以铸成之钱发为工本,辘辘周转,庶藩库发银可减,而厂丁亦不至于失所。”[35]但这也只是一种“权时通变,万不得已之计,将来贼氛扫荡,各省协济铜本源源而来,自可将新添炉座减歇,一切仍照旧章办理”[36],实属无奈之举。

天平天国起义直到同治三年(1864年)才被清政府镇压下去,但是太平军余部与捻军配合,一直抵抗到了同治七年(1868年)。自太平天国起义以来,战事延续了近二十年之久,对清政府无疑是沉重一击。与此同时,还有广西壮、汉各族的斗争,贵州苗、教、号军起义,陕、甘、宁、青回民起义,可谓四面楚歌。这些起义大乱清政府的阵脚,削弱了清政府的实力。而直接导致云南铜矿业衰落乃至停顿的则是云南各族人民的反清大起义。

中国是以铜为本位的国家,所铸货币基本上是用铜作为材料,“云南是铜的唯一来源,而云南的铜百分之八十以上出在东川”[37]。出于铜的重要性,清政府视云南铜资源为国家资源,大肆进行开采,与地方争夺利益,导致汉族和当地少数民族在矿场中对矿产的争夺,早在“道光元年四月,云龙州属白羊厂”就发生过“汉、回斗杀”[38]的事件。可见云南矿产资源为国家提供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没有给地方带来太多的实质性的利益回报,从而导致了民族关系紧张,民族矛盾激化,于是出现了白羊厂回汉互斗的情况。这是回汉互争的开始,此后时有发生,比如:“道光十三年七月,永昌府城回民与汉民斗殴;道光二十五年夏,永昌府汉、回互斗。”[39]到咸丰六年(1856年),杜文秀据大理,称总统兵马大元帅,发展成为滇西起义军,滇东南则有马如龙等人的起义,他们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回族人民起义,直到同治十二年(1873年)才被平息,动乱长达十七年之久。而东川早在咸丰三年三月就有“汤丹‘回匪’马二花等叛”[40]。接下来,“咸丰六年,以濯河‘回匪’杨文兴又叛。七年,江外各厂‘回匪’叛。八年,寻甸‘回匪’马天喜勾结倮夷袁桥保等,蔓延碧谷坝、新村一带,盘踞半年,为害尤盛。十年,乌龙‘回匪’马四吊毛滋扰碧谷坝等处。十一年,以濯河‘回匪’勾结昭通‘张回匪’扎踞城外四面”[41]。回汉仇杀,继而滇省各族人民起义反清,终致滇省大乱。不少矿工参加起义,还有不少矿工被征军差,更重要的是大量矿丁因战乱而逃亡,户口凋零,贫困流离,导致矿山失去了昔日的繁盛景象,留下的是铜矿开采的停顿,云南铜业处于萎缩状态,东川铜矿开采亦是极度萧条,“自咸丰中叶,汉回仇杀,滇省矿厂,均皆停歇,东川亦被其祸”[42]。京运亦因此而停止,“京铜厂专供京运,咸同大乱,厂情大衰,军兴停办数十年,直至同治十三年,始议恢复京运”[43]。值咸同大乱之际,石达开率领的太平军窜扰东川,“同治元年十一月,石达开陷巧家厅”[44]。更有记载明确地记载太平军的杀掠,“同治元年十月,江南大股长发窜扰集义乡一带,大肆杀掠”[45]。长发就是指石达开之太平军。太平军的到来,加剧了东川社会的动乱和萧条,加速了东川铜矿业的衰落。

随着战乱的扩大,云南铜矿业进一步衰落,云南平乱的军事行动还未结束,清政府就迫不及待地筹划重新开发云南矿产,以期获得税课,补充军饷。同治二年十月,上谕:“福升奏:‘滇饷无从商办,请派大员统率,并豫筹军饷,请整顿铜厂、盐井各折片,又查滇省向有铜、铅各厂,暨白、黑、琅等处盐井。如官为办理,每岁可得银数万两。铜、铅各厂如能认真攻采,可期丰旺,用以配搭铸钱,亦可得数万两。但非先筹饷数十万,不足以为进攻战守及采办铜铅各厂之资。若铜矿果旺,可由昭通运川,仍在泸局鼓铸,变易银两。’所筹不为无见,著骆秉章、劳崇光按照该提督所奏,酌度兴办,以裕饷源。”[46]次年十二月的上谕中再次重申开矿取利、补充军饷的政策:“盐井、铜矿为天地自然之利,滇省饷源所自出,该抚(林鸿年)入滇后,即可就地设法兴办。”[47]但此时云南还处于战乱之中,开矿设厂形同虚谈。同治七年,因京局鼓铸所需,仅能购买四川泸州一带铜店所存滇铜。“京师自滇铜停运,鼓铸不能加额,曾经户部奏令四川省派员,在泸州一带设局采买滇铜,由湖北转运天津。”[48]并于同年“议准林鸿年所奏,云南东川所属各厂每年额办京铜三百六十万斤,运赴川楚变价,迄今日久,并未据该督抚覆奏,实属迟误”[49]。其中的“实属迟误”之说,事实上应该是由于社会动乱,铜厂委靡,无法达到林鸿年所奏之数量,以致不足京运,从而难以复奏,是不得已而为之,从这里看不出东川铜厂的兴盛。刘岳昭就明确指出:“同治四年,前抚臣林鸿年奏请将东川府属各厂招商开办,同又准户部以京局鼓铸需铜孔殷,奏明咨滇将东川各厂每年应办京铜三百六十余万斤赶紧照旧办解,彼时因省围未解,寻甸尚未克复,炭工难觅,经臣等奏请展缓办理。奉旨准在案。”[50]可见当时要大力恢复东川铜厂存在很大的阻力,不得不延缓筹办。一年后,湖广总督李鸿章奏:“遵查川存滇铜已竭,楚省无从收买。至施南各属开矿,利少弊多,亦难办理。仍请由苏省到沪,采买洋铜,以资鼓铸。”[51]可见,同治朝开发东川铜矿的措施大多被迫流于形式,并没有真正落实下去,没有取得太多的实际效果。直到同治十二年(1873年),还是“委员赴东川一体招商试办,原冀办有头绪即奏报解运京铜,乃今两年有余,尚无成效”[52]。究其原因,主要是兵乱导致商民的贫困,缺乏资金,无力深入开办矿业,“滇省叠遭兵燹,商民困穷,不能多垫工本,深开远入,仅就山麓寻苗而取,矿路一断,又觅他引,此处不获又易他处,名虽采矿,实皆侥幸尝试”[53]。可以想见,云南社会环境的战乱,给东川铜矿业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军兴以来,京运即停止,咸同年间,东川铜矿业有了十几年的荒废,以致恢复起来非常困难。可以说,这一时期东川铜矿业的发展是有清一代的低谷。

同治十二年(1873年),云南各族人民起义被平定后,刘岳昭曾上奏官办铜业,“刻下全省军务将次告竣,若照旧由部预拨工本,归官处开办,慎选贤能之员专司其事,不但裨益铜政,即各属游民散勇亦得籍以资生”[54]。但是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向外大量赔款,同时,太平天国起义大大削弱了清政府的实力,以致国库空虚,无力支持官办铜业,“自军兴以后停办日久,各厂概行废弛,近来复因库款支绌,不能预拨工本”[55]。官办铜业实属困难,但清政府为了满足铸币用铜和军事用铜的需要,必须重新开发云南的铜业,由此不得不求助私人资本的支持,采取官商督办、官商合办的模式。“与全国其他地区的情况略有不同,云南没有外资开办的近代冶金企业。官督商办、官商合办企业的产生,变成了云南近代冶金工业的起点。”[56]清政府采取官督商办的形式,放本收铜,完全由绅商经理,不再由道府管辖,试图大力恢复云南荒废多年的铜矿业,“同治十三年,滇省铜厂官督绅办”。委云南绅士牟正昌承办云南各铜厂,“先由茂麓、宁台、得宝坪、万宝四厂办解京铜一百万斤”[57]。首办铜业就是为了恢复京铜供给,专供京运的东川各铜厂担起了重要责任,可是,“行之数年,迄无成效,每年所产总数不足十万”[58]。遭受战争之苦的东川铜矿业,一时难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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