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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时间:2022-0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核心理念就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就是要努力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只有真正把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之三

“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一个重要论断。报告还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既是我们党坚定不移反腐败的宣言,也是我们党致力政治文明建设的宣言。孙中山先生说过:“民主政治至少包含有两种力量:一个是政权,一个是治权。”治权是政权的保险阀,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的本质要求,是尊重和保障人民主体地位的本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列宁说:“社会主义的政权对大家都是公开的,它办理一切事情都不回避群众。”他还进一步指出:“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制是很可笑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权力相互制约、确保正确行使的有效途径,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和动员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国家紧跟世界潮流、不断焕发发展活力的有力保障,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核心理念就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就是要努力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也是实现政治文明,推动社会文明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

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被无数事实证明了的真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的部署和《工作规划》的要求,不断完善制约监督和惩治预防机制,坚持将预防教育和监督惩治结合起来,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切实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只有真正把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固原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确保固原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顺利实现的根本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抱着对固原发展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划部署,自觉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按规矩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干干净净、本本分分、扎扎实实,做反腐倡廉建设的标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划部署为契机,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地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细化任务、强化责任、敢于碰硬。

(原载《固原日报》200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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