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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不能被医保遗忘

时间:2022-0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对农民工健康构成巨大威胁的,除了农民工对自己健康状况的“忽视”之外,另一方面则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农民工的缺位。把农民工纳入整个国家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切实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让他们也能和城市人一道享受医保福利,这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一种责任。为此,深圳决定参照“布吉模式”在全市推行农民工统筹医疗保险,让农民工每月花十元左右就可享受“住院”及“门诊”医保。农民工也不例外。

虽然所有的人都怕患病,但对此感受最深的还是农民以及由农民转化而来的农民工。城里人过去享受公费医疗,看病吃药都能报销。现在公费医疗取消了,但他们又有了医疗保险。而对于农民工来说,过去他们因为农民的身份被排斥在公费医疗之外,现在他们虽然来到了城市,成为了中国产业工人的一个部分,但依然被医疗保险所遗忘。“医疗保障是啥?没听说过。”笔者曾到几个建筑工地采访,与几位农民工攀谈,得到的多是这个答案。尽管在城市中已经打工多年,但“医疗保障”这个概念还远未进入他们的视野,更不用说进入他们的生活。

“小病小痛的就扛着,实在扛不住了就到小诊所去弄点便宜的药吃,反正农民工的命贱,一会半会儿也死不了。”泥工老蒋不以为然地说。当杂工的老李抽了笔者递过去的烟后,剧烈地咳嗽了一阵,然而叹息说:“来城里打工,身体不好还真不行,像我现在这样,一个月就赚个四五百元钱,上个月得了一次肺炎,就花了我一个半月的工资,真划不来。”

著名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专家郑功成教授认为,农民工由于基本没有医疗保障,他们在打工的城市生病了,能扛就扛,结果导致疾病、工伤职业病,成为威胁农民工健康的“三大杀手”。一些专家认为,由于住宿饮食、工作环境等条件都比较差以及高强度的劳动,农民工的身体如同他们在城市中的地位一样,也处于健康的边缘状态,特别是工伤和一些得不到及时诊断的隐性疾病,往往给他们带来一辈子的痛苦。而对农民工健康构成巨大威胁的,除了农民工对自己健康状况的“忽视”之外,另一方面则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农民工的缺位。

一个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就是公正公平,法律赋予其他市民所享受的社会保障、各项权益,农民工也应当得到。把农民工纳入整个国家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切实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让他们也能和城市人一道享受医保福利,这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一种责任。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终于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在2004年初的全国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针对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流动性大、岗位转换频繁的状况,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通过单位保险和灵活的方式解决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鲁粤苏京云晋等地已经率先行动起来,对农民工医保制度进行了探索,让一部分农民工享受到了医疗保障。这是非常好的现象,希望能够得到进一步推广和实施。2004年6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又正式出台了《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把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这意味着,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都可参加医疗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提出,根据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特点和医疗需求,各地劳动部门要合理确定缴费费率和保障方式,解决他们在务工期间的大病医疗保障问题。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对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的农村务工人员,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

领中国改革开放之先的深圳市,在农民工的医疗保险方面也先走一步,做了非常有意义的探索,给其他各个城市极有启示意义。2005年3月17日,福群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工业安全员武峰感觉身体不适,他拿着刚刚领到的合作医疗卡来到布吉街道坂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看病,挂号、打针、拿药,一共只掏了5元钱,其中4元诊金、1元挂号,药品的费用则通过“刷卡”支付……“看个病,‘刷卡’就搞掂。”武峰笑着说。武峰算了笔账,以前一年看两次感冒就要花200多元。参加“统筹医保”后,每月掏4元,一年下来就48元,看感冒这样的小病每次用不到10块钱,一年就能省100多元钱。据了解,早在1992年,深圳就将农民工的医疗保险纳入了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但由于一味强调与城镇职工同等待遇,却没有考虑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收入差距,缴费基数过高,农民工没有参保积极性。到1996年6月,只有2万名农民工参保。1996年7月1日深圳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对农民工医保政策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保费缴交标准降为2%,但将保险范围缩小到只有住院保险。当时的考虑是基于优先保障大病的原则,避免农民工因病致贫。但是农民工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患重病的几率比较小,大部分农民工对门诊保障的要求更为强烈。

医保政策的“曲高和寡”,加之公立医院数量有限、分布不均,医药费用居高不下,助长了“黑诊所”的滋生。深圳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对农民工就医情况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仅深圳市宝安区就有无证医疗机构6000个,无证医疗机构成为农民工医疗服务的主要渠道,而层出不穷的医疗事故也成了农民工的健康“杀手”。

一份《关于解决劳务工就医难问题的议案》成为2004年深圳市人大的重点督办议案。随后,深圳市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对农民工“就医难”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布吉模式”以几元钱作为筹集标准,为农民工提供了最基本的医疗保障,是很有生命力的。但“布吉模式”也存在抗风险能力差、保障水平低、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为此,深圳决定参照“布吉模式”在全市推行农民工统筹医疗保险,让农民工每月花十元左右就可享受“住院”及“门诊”医保。这意味着“布吉模式”上升到了“深圳模式”,深圳数百万外来务工者将首次拥有为他们“量身订做”的医疗保险。3月1日,《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正式出台,农民工合作医疗制度也同时启动。新的医保方案以低水平、广覆盖、高效率为原则,每人每月缴费标准为12元,其中用人单位每月缴费8元,外来劳务工个人缴费4元。在使用上,6元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5元用于支付住院费用,1元用于调剂。这个方案不但保住院,而且保门诊,覆盖面更广。而又由于降低了缴费标准,从而让广大农民工都参得起保,看得起病,因此受到各方欢迎。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最重要的是健康。农民工也不例外。我们不能因为他们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就忽视他们。相反,由于他们的经济收入普遍较低,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更弱,因此更应该得到我们的特别关爱与关照。而让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市民待遇,则是政府之责、民工之幸、公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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