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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血的经济发展”

时间:2022-0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4年2月5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王禹乡回祖村村委会主任甄毓秀利用废弃的旧风井非法开采的煤矿和临汾市汾西县二龙沟庞虎龙私开煤矿井下发生爆炸,造成29人死亡。公安机关查明,临汾市汾西县和晋中市灵石县交界的两个村私开的矿井在相互打通后,为争夺煤炭资源,汾西县一方的“煤老鼠”派民工持枪动用炸药封闭通道,随后灵石县一方的“煤老鼠”亲自带人将250公斤炸药运下矿井进行报复,最终导致双方共29人死亡。

有专家认为,矿难频发,已经不是简单的安全生产问题,而是无法回避的社会之痛。

长期以来,中国的煤炭企业曾挣扎于微利和亏损的边缘,直到近两年,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了巨大的能源需求,煤炭价格因而大幅上扬。面对20年一遇的市场机会,煤炭企业几乎全部超负荷生产。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资本”不管姓“私”还是姓“公”,都成了中国矿难频发的主要诱因。

据一些小煤窑业主透露,开一个小煤窑每年至少能赚五六十万元,大多数矿主赚钱在百万元以上,赚数百万元的也很普遍。鉴于煤炭开采的高危险性,许多小煤窑业主并不“恋战”,他们早早地把自己的老婆和孩子送到外地。有的小煤窑业主甚至连自己的房子也卖了,长年住在宾馆里,一旦发生矿难事故,拔腿就跑。在北京建外SOHU、现代城、清水湾等高档住宅小区,就有许多靠开小煤窑发财的山西人开着宝马前来购房

韩志全先生认为,我们不能说所有煤炭富人手上的钞票都沾着矿工的血,但我们必须承认,确有相当一部分煤炭富人的财富是用矿工的生命换来的。下面的数字或许能证明这一点:目前我国约有2.5万个煤矿,其中2.3万个是乡镇煤矿,全部由个人承包经营,每年煤矿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乡镇煤矿占70%,而重大或特大事故占80%。

面对触目惊心的矿难事故和冥钱飞扬的凄惨场景,小煤窑业主为何还要铤而走险?一个根本原因就是暴利的诱惑。较低的市场准入门槛使小煤窑业主竞相逐利行为变得轻而易举,而较小的事故风险成本又不足以使他们望而却步。从频发的矿难背后,可以清楚地看到矿主利欲熏心的贪婪。许多矿主宁愿花钱贿赂政府官员,也舍不得在安全生产上加大投入。为了利益最大化,他们屡屡违规操作,私采乱挖禁而不止。河北省沙河市“11· 20”特大矿难,就缘起一个现场只有9名矿工作业的小矿井失火,却导致68人死亡,原因就在于各矿矿主越界争抢矿井资源,以致造成各矿井四通八达,一家着火,四邻遭殃。2004年2月5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王禹乡回祖村村委会主任甄毓秀利用废弃的旧风井非法开采的煤矿和临汾市汾西县二龙沟庞虎龙私开煤矿井下发生爆炸,造成29人死亡。公安机关查明,临汾市汾西县和晋中市灵石县交界的两个村私开的矿井在相互打通后,为争夺煤炭资源,汾西县一方的“煤老鼠”派民工持枪动用炸药封闭通道,随后灵石县一方的“煤老鼠”亲自带人将250公斤炸药运下矿井进行报复,最终导致双方共29人死亡。每一座出事的矿井,都可以轻易找到大量不合规范,违规操作的现象,见利忘义似乎成了那些暴富矿主最常见的特征。

资源开采行业见效快、收益高,成为逐利者最眼馋的“蛋糕”。这本来是市场的真实反映,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些监管者也被这块“蛋糕”糊住了眼睛。有许多矿工向媒体反映:矿产非法转包、乱采滥挖长期存在;矿井安全设施“20年几乎没变样”,连“最基本的安全设施也没有”……监管者对于自己的纵容,他们的解释是为了经济发展,然而,要说这是经济发展,也是一种“带血的经济发展”——带血的煤、带血的油、带血的铁!

其实,为了经济发展是假,个人谋取利益是真。从一起起惨绝人寰的矿难事故中,我们无一例外地都可以看到有某些出卖国有大矿资源的管理者,贩卖许可证和以罚代管的执法者,凭权力入股分红、贪赃受贿的大小官员。面对大量私采乱挖、违规操作的矿井,一些地方官员只要得到好处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更以参股的形式介入矿山开发,从中牟利。在腐败的保护伞下,再多的安全生产法规都不过是一纸空文,无良矿主可以安心地采挖“带血的煤矿”,检查时有人替他们通风报信,出事后有人替他们善后、“摆平”,他们要做的,只是拿出部分收入与贪官共享。

煤炭暴利正张着血口吞噬我们的矿工兄弟,冥冥之中的矿难亡灵在低声哭泣,对此我们决不能坐视不管。煤炭作为我国最主要的能源和最富有的资源,不仅是老百姓的生活必需,同时也是重要的生产燃料和化工原料,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是不可或缺的乌金。但是,无论它有多么重要,也不应以矿工的鲜血和生命来换取,更不能允许不法矿主将自己的豪宅建在遇难矿工的尸骨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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