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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与“想要”

时间:2022-0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想要”是欲望,是心魔,是一件痛苦的事;“需要”是无所谓,是一件快乐的事。“想要”和“需要”之间仅仅是一线之隔,有时候“想要”的,往往不是真的“需要”。当然,“需要”不是罪恶,“想要”也不是罪恶。我们究竟“需要”东西本身,还是“想要”东西所代表的身份、财富、品位等含义象征?

又至三月,一众老友,聚首北京,暇时喜好涮羊肉。饱餐之余,谈天论地,家事国事天下事,纵览纷纭。然而聊起中国人现今变化以及海外购物时的财大气粗、大包大揽的疯狂劲儿,甚至于沿街乞讨的妇人亦背着肮脏的LV包时,无不瞠目结舌、感慨连连。

一朋友哀叹说,根据有关最新的统计数字,中国奢侈品消费总额已增至120亿美金,全球占有率达27.5%,一举超越美国,成为继日本之后的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中国人,真的太有钱、太厉害了!

我默默无语,这些东西,我们真的、一定“需要”吗?

现代人为生活打拼,殚精竭虑,付出时间精力,乃至健康。大部分人为了某种理想状态中的生活水准,每月缩食少餐,徒步,挤公共汽车,或为换置更大面积的房子,车子,或积攒几个月的薪水,只为一只最新款的Iphone手机、LV皮包,或一件漂亮的名牌衣衫……不知不觉中,都成了被金钱物质操纵的奴隶。

其实,生活中真正的“需要”很少,是有限的,是我们心中“想要”的东西实在太多。人之所以劳神伤骨、喜怒哀乐,皆因无穷的欲望,和太多的约束与不能受用,以至终其一生,仍无法一一满足,一辈子深陷苦海挣扎。

《金刚经》有偈曰:“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佛陀认为大千世界一切瞬息万变,任何辉煌华贵都如梦幻泡影,转瞬即逝。“想要”是欲望,是心魔,是一件痛苦的事;“需要”是无所谓,是一件快乐的事。“想要”和“需要”之间仅仅是一线之隔,有时候“想要”的,往往不是真的“需要”。当然,“需要”不是罪恶,“想要”也不是罪恶。但“想要”的东西若得到了,将很快乐;但若要不到,则异常痛苦。

我们究竟“需要”东西本身,还是“想要”东西所代表的身份、财富、品位等含义象征?我们活在意志和表象的“有为”世界里,欲望蒙蔽了双眼和心灵,固执地以为这就是真实的生活。让我们擦亮心灵,放弃虚幻贪婪,认清“需要”和“想要”,珍惜该珍惜的,执着该执着的,看破该看破的,放下该放下的,亦可真正快乐、自在了。

应作如是观!

阿弥陀佛!

载《明报》201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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