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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与发展有了更明确的方向

时间:2022-0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应邀参加座谈会,主要座谈《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决定》,感到它不失为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在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实现国有企业改革脱困三年目标的基础上,第一次提出了国企改革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并将近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指出了更加明确的方向。

应邀参加座谈会,主要座谈《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谈的学习体会大致如下。

一个时期以来,国企的困境成了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后诸多深层次矛盾中的一个重点。如何使国企改革方向更明、路数更清,成了人们的一个重要企盼。学习《决定》,感到它不失为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它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系统地提出了国企改革和发展的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是党中央应对国际国内形势新变化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具体说来,它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新突破。

第一,它在认识上有新提高。《决定》进一步强调国企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国企的改革和发展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关系到中国在下个世纪的前途和命运。

第二,它在目标上有新要求。《决定》在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实现国有企业改革脱困三年目标的基础上,第一次提出了国企改革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并将近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指出了更加明确的方向。

第三,它在理论上有新发展。《决定》系统地提出了国企改革和发展的十条重要方针,提出了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核心的观点,以及处理“新三会”和“老三会”关系的新思路。

第四,它在战略上有新定位。《决定》第一次提出了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第一次明确了国家应控制的重要行业、领域,第一次提出了放开搞活中小企业的方针,扩大了放开搞活的范围。

第五,它在改革上有新举措。《决定》提出了改善国企资产负债结构和减轻社会负担的各项措施,如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实行债转股,增加银行核销呆坏帐准备金等。

上述这些新的发展和突破,表明我们党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规律的认识,又有了进一步的深化,表明我们党领导经济体制改革,渡过攻坚阶段,又有了更加坚实的思想理论准备。自己虽然不是搞经济工作的,但对此仍感到十分欣慰。

1999年10月12日(星期二)(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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