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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社教”

时间:2022-0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到了下旬,县教研室通知我回机关参加“社教”,但太白庙仓库和粮食局知道后不想让我走。18日早晨,我们就参加了声讨北京市邓拓等同志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滔天罪行”的大会。他是地区农牧局长,“社教”后期被定性为反革命分子,判刑20年。蒙冤10年后予以平反,官复原职。由此可见,这期“社教”中受到了“左”的路线的严重影响。

1964年冬,陕西省在延安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工作,一年后又在榆林县农村开展“社教”运动。这期所谓的“面上社教”结束不久,榆林“社教”工作团又安排对地、县机关进行“社教”。1966年4月初,榆林“社教”机关财贸工作队经过集中整训,陆续给各单位派驻了工作组。到了下旬,县教研室通知我回机关参加“社教”,但太白庙仓库粮食局知道后不想让我走。这时,接收救灾粮的工作已基本结束,他们看我能听从指挥又胜任工作,想继续留下来或者干脆调过去,无奈县委天天催促,最后只得放行。于是,我于5月16日回到教研室机关,参加了负责教研室、业校、工读中学、体委、电影、广播、书店、文化馆和图书馆等10个单位工作组领导下的“社教”运动。

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根据1963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而开展的。其理论依据是在1962年8月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和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的论断。因而,要“在干部和党员中,通过社会主义教育,……以便正确地领导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进行阶级斗争,进行两条道路的斗争,这是决定我们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根本问题。”这个《决定》中,同时要求各级党委“把这些问题放在首要位置去研究,分期分批地有步骤地推行,争取在两三年内全部办到,并力求办好”。党中央一号召,各省、地、县就立即先行试点。记得,1963年秋冬,吴堡县就在辛家沟公社搞“社教”试点,父亲当时是试点工作的负责人。至于具体是怎样搞的,因我那时还在学校读高三,不知详细情况。后来,在1964年贯彻“五月工作会议”精神的县委扩大会上,有人给父亲提意见,说他在辛家沟“社教”工作中,对干部处理上有心慈手软、打击不力的右倾思想等等。父亲在吴堡县工作20多年,在基层干部群众中有很高的威望。由于他一贯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因此在“左”的路线开始推行时,自然是“右倾保守”了。1964年冬月,父亲在延安搞的那期“社教”,是西北局和陕西省委一起搞的试点。同时开展的还有长安、西乡两个县。1965年冬,在榆林县农村进行的算是第二期”社教”了。吴堡县工作队在小壕兔公社,我妻子弓玉英恰巧那时被分配到这个公社的耳林小学教书,受到了在那里搞“社教”的乡亲们的欢迎和照顾。

二期“社教”时,我在县里工作,零零星星地了解到在“社教”运动中,除了普遍地组织学习宣传党的政策法规,进行集中教育外,还要做好4项具体工作:一是进行”四清”,即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务、清理工分,如果发现有“四不清”的问题,就要重点地教育以至处理;二是对大、小队干部都要求“洗手洗澡”,轻装上阵;三是对土改中漏划的地主、富农家庭,要根据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和1951年的“补充规定”,重新补定成份;四是组建“贫农下中农协会”组织,协助和监督大队、生产队的工作。“社教”后期,榆林“社教”工作团在榆师礼堂举办了一个“阶级斗争展览”,都是各工作队提供的全县”四不清”干部的问题以及地、富、反、坏分子破坏集体生产活动的图表等资料。看了以后,印象比较深的是小壕兔公社掌高兔大队干部高某蜕化变质、和平演变的事实。1977年秋,我到县革命委员会上班后曾到过这个大队,了解到这位所谓的“四不清”干部,其实是一个很能干的基层干部。

榆林地、县机关单位开展的这期“社教”同第二期农村“社教”运动有很大的区别:其一是城乡有别,受教育的对象是机关干部,而不是农村干部了;其二是指导运动除了中央1963年那个“十条”决定外,还有196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集全国工作会议讨论纪要,发出的文件是《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也即“二十三条”。这两个文件的不同点是,“二十三条”比“十条”阶级斗争的内容更明确、更深刻、也更详细了。比如,正式提出了“抓住阶级斗争这个纲,抓住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这个纲”;确定了运动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进一步地巩固和发展城乡社会主义的阵地”;统一了城乡“社教”的提法,简称为“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同时,还明确了搞好运动的标准、工作方法和对干部问题“要采取严肃、积极、热情的态度”;对于犯错误的干部应当采取的政策是“说服教育、洗手洗澡、轻装上阵、团结对敌”以及工作组成员的工作态度和思想方法等等;其三是“社教”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前期交叉进行,有些做法上同文化大革命运动如出一辙。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就发出了《五·一六通知》,撤销了所谓的“二月提纲”,重新设立了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吹响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号角。18日早晨,我们就参加了声讨北京市邓拓等同志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滔天罪行”的大会。接着,就开始了清算“三家村”、“四家店”所谓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

5月31日下午,榆林地、县机关干部在灯光球场听取了地委书记杨沛深作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动员报告》。此后不几天,机关财贸工作队就组织大会斗争了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苏振云。他是地区农牧局长,“社教”后期被定性为反革命分子,判刑20年。蒙冤10年后予以平反,官复原职。本来,苏振云同志是一个很有作为而且对榆林农业、农垦事业作出很大贡献的革命领导干部,就是因为有点一般历史问题,工作中在清涧县搞过“包产到户创高产”的试点,平时又爱说几句针砭时弊的顺口溜、俏皮话,便上纲上线为双料“反革命分子”,羁押冤狱达10年之久。由此可见,这期“社教”中受到了“左”的路线的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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