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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杜钢建教授

时间:2022-01-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学院成立于1945年11月,下设法律系。法学院院长是国内知名的国际私法专家李浩培教授。在法学院被撤销时,李院长不隐讳自己的观点,曾提出商榷意见。他认为,百年树人,现在停办法学院,将来恐缺乏法律人材。老法学院很重视培养学生的基本功,给学生打好扎实基础。老法学院的师长,不但认真备课,善于教书,而且身教言传,善于育人,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意培养学生的德行。

雪门聆诲 教泽流芳——回忆老法学院

1945年抗战胜利之后,西迁达八年之久的浙江大学总校,积极准备东归。德高望重的竺可桢校长,审时度势,高瞻远瞩,紧紧抓住迁回杭州的有利时机,给已名重一时的母校以开拓性的新发展。当年成立的法学院和第二年成立的医学院,都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创办起来的。

法学院成立于1945年11月,下设法律系。第一次招进来的45年级同学有60多人,我们就是那个时候跨进母校大门的。以后46到48三个年级,又共招进学生近100人。

法学院院长是国内知名的国际私法专家李浩培教授。他原是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由于竺校长尊贤下士,亲诣武汉他的寓所,盛情邀请,才来杭州的。据李院长的“老浙大法学院简史”一文(载《杭大校史通讯》第四期)所述,为了办好法学院,当时拟定了下列方针:

1.先设法律系和司法组,然后逐步增设经济政治两系。

2.师资必须符合标准,宁缺毋滥。教师经审查合格聘任后,如在一年聘任期内,成绩不好,就不徇情面,不予续聘。

3.在各课讲授中,注重比较研究,以期博采各国法制之长,建立中国法学。学生在自学时应多读参考图书。

4.将经费主要用在图书设备上,使师生有研究和学习的适当资料。

5.在对学生思想陶冶方面,应诱导他们养成良好的风气,勿为名利而钻营舞弊;加强法治教育,只有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才能维持秩序,而致国家富强。

法律系系主任是留美的赵之远教授。此外,还有许多热心教育事业、有真才实学的老师,如教国际法的留德的周子亚教授,教政治学的留美的黄炳坤教授,教经济学的留美的严仁赓教授和孙恒教授,教法学通论的留法的阮毅成教授,教刑事诉讼法的留日的邵锋教授,教刑法的曾任大理院推事的邵勳教授等等,可谓群贤毕至,荟萃一堂。他们培桃育李,辛勤耕耘,春风化雨,点滴入土,使在创建伊始的母校法学院,声誉鹊起,引人瞩目。

根据竺校长的计划,法学院下设三个系,先办法律系,后办经济系,最后办政治系。据说新中国成立前,办经济系已提上议事日程,李浩培院长还在为增设经济系而奔走,打算办起来后,由严仁赓教授负责系务。可惜的是由于种种原因,竺校长并没有完成自己的夙愿,1949年春夏之间,他就离开了浙大,后去北京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1949年秋,军管会作出了停办法学院的决定,我们下面三个年级的同学,有的去浙江干校学习,有的转系,有的转学到北京大学法律系,有的则自己另辟蹊径。我们敬爱的李院长,也于10月24日离杭去京,另任新职。

在法学院被撤销时,李院长不隐讳自己的观点,曾提出商榷意见。他认为,百年树人,现在停办法学院,将来恐缺乏法律人材。对此,他长期萦回于怀,1991年他来杭州和我们会面,还提起法学院停办一事,并衷心希望它能早日恢复,抚今追昔,如果杭州新中国成立之后,法学院能继续办下去,那对我们浙大,对我们整个浙江省,会有多大的好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中央将依法治国、加强法制建设,作为至关重要的一项基本国策。我们同学如因公去北京,便道走谒李院长时,他每每都殷殷垂询,表示出对母校恢复法学教育的深切关注。

老法学院很重视培养学生的基本功,给学生打好扎实基础。这在课程设置方面,充分体现出来。我们在一、二年级时,除了加深学习国文、外语,还修习了中国通史、世界史、地学通论、政治学、经济学、哲学、逻辑学、伦理学、法学通论等基础课程。我们的老师经常告诫我们,万丈高楼平地起,“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长者,必浚其泉源,根深才能叶茂,源远才能流长”。学习必须有坚忍不拔的毅力,持之以恒,循序渐进,从一个台阶合乎规律地走向另一个台阶。我们认为,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互相渗透,日渐汇流,因而对打基础的要求,也愈来愈高。我们衷心冀望正在茁壮成长中的我法学院广大青年同学们,勤奋学习,孜孜以求,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紧跟时代车轮,勇攀法学高峰。

我们的老师,很多是涉猎广博,学贯中西。他们不但通晓外语,而且谙悉文史,有较好的国学基础。他们对我们的外语和中文,从来就有非常严格的要求,认为这是一个基本技能的问题,是治学和工作的不能须臾或缺的重要工具。我们学习的课程,如“罗马法”、“英美法”、“政治学”等,课本(TextBook)就是原本,其他学科,也往往规定一些原本作为主要参考书。我们这一辈,由于生长的历史年代关系,大多在小学阶段,就开始接触我国古典文学;初中阶段的语文,以古典文学为主;高中阶段,则全部是古文和古诗词,应该说,进大学时,是有一定的语文基础的。但是我们的老师,特别是教授我们中国法学课程的,却精审严谨,一丝不苟,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认为,一个高校法律专业的学生,应该比其他专业的大学生,具有更好的中国语文修养和文字修辞能力,这是法律岗位工作的内在必然要求。譬如说,一份司法文书,在文字上应该文从字顺,流畅达意,言简意赅,措辞准确。所以在还没有走向工作岗位之前,应该未雨绸缪,从早给自己创造条件。

老法学院的师长,不但认真备课,善于教书,而且身教言传,善于育人,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意培养学生的德行。他们循循善诱地激励我们,在大学的四年中,一定要抓紧时机,用功读书,专心学习。因为在一个人一世的生活长河中,以学为主的阶段毕竟有限,时不可失,机不再来,决不可虚度年华,白了少年头。他们认为一个人的成功,离不开勤奋、天赋和机遇,但决定性的因素是勤奋,“勤能补拙”四个字,言之凿凿地反映了丰富的哲理,充分说明了勤奋的重要性。

他们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应该胸怀大志,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有一个崇高的生活目标,而不可昏昏懵懵,得过且过。只有这样,才能严于律己,意境弥高,赋予自己永不衰竭的前进动力,几十年如一日,长期为之奋斗。

他们情真语挚,不厌其烦,平时对我们讲得最多的,莫过于“正己”二字。他们谆切恳至地诲导我们,无论是立身处世,还是待人接物,都应该首先从自己做起,注意培养自己的道德风范。他们多次用岳飞的名言“正己而后可以正物,自治而后可以治人”来教育我们。他们认为,从法律专业毕业后,无论你以后是一个法官、检察官或律师,工作中牵涉到的,都是人,是人的权利,人的尊严,人的合法利益,因此应该激浊扬清,秉公办事,廉明清正,洁身自持,有高尚的情操,坦荡的襟怀,决不趋炎附势,随波逐流,悬心于权贵,役志于钱财,向邪恶低头。应该做到如古人所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始终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刚正不阿,坚持原则。年高德重的老教授邵勳,很早就做过大理院推事,是法学院最年长的一位老教师。他为人刚强清正,爱憎分明,疾恶如仇,他对国民党政府的贪污腐败,漆黑一团,对官场的吹拍奉承,乌烟瘴气,向来是深恶痛绝的。有一次在讲课中,可能是感时抚事,伤怀生情,对蜀汉诸葛亮的长期为相,鞠躬尽瘁,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耿耿忠心,日月同昭,身后内无余帛,外无盈财,深表敬仰,而对明于谦的千古警句“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更是赞叹不绝。

在老法学院,尊师重教,敬师爱生,蔚然成风。师生之间,形成了一种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的水乳关系。学生经常到老师家中拜访,老师有时也到学生宿舍看望学生。当春暖花开、风和日丽的宜人季节,我们组织郊游览胜时,往往邀请老师一同参加。记得有一次,我们去龙井校车为我们送达后,管自己开回去了。李院长、赵主任等许多老师,就和我们一同跋涉回校。一路上,我们谈古论今,亲密无间,欢声笑语,情趣盎然。

岁月悠悠,人世沧桑,上述这些,都是半个多世纪前的事情了,但仍然铭刻在我们的记忆中,历历在目,恍如昨日。人生苦短,人寿难期,绝大多数当年诲育过我们的师长,都已驾鹤西去,不在人世,但他们音容虽邈,师范长存,他们的音容笑貌永远留在我们的心中。

我们在学时,浙大在校学生有2000多人,七个学院:文、理、工、农、法、医、师范。其中,农学院在华家池,师范学院在哈同花园(现平湖秋月过去五六十米的湖边),其他五个学院,都在大学路。老法学院没有自己专用的楼房,但却有一个专用的阅览室,室址在老浙大内叫做子弹库的地方。据说,在日寇占领杭州时期,那是堆放子弹的仓库,以后加以改造作为法学院阅览室。阅览室总面积约有300平方米,里面有许多小房间,专供老师使用,我们看到李院长、周子亚等老师,经常在那里看书、备课和写作,一坐就是半天。阅览室内有很多中外报刊和书籍,供大家借阅。中外专家来法学院作学术报告,法学院较大型的会议,也在阅览室内举行。

为了丰富教学生活,活跃学术空气,使我们增长知识和了解世界法学的新发展,院里不但经常组织一些老师给我们做专题讲座,有时还邀请校外甚至国外的知名学者,给我们作学术报告。有一次,一位英国著名法学家(已不详其姓氏),在东吴大学法学院杨兆龙教授的陪同下,给我们讲授“英美法和大陆法”,杨教授任翻译。还有一次,来了一位被誉称为美国“法学泰斗”的Roscoe Pound教授,对我们讲授“国际私法的今天和明天”,李院长亲自任翻译,院内外很多老师都在座,听者甚众,座无虚席。

当时的浙江省图书馆,坐落在大学路紧靠老浙大的旁边,馆内有个非常宽敞明亮的大阅览室。因为校图书馆的阅览室较小,我们又没有固定专用的教室,所以平时看书,都是去法学院的阅览室,或者省图书馆。

我们在老法学院的四年,正是抗战胜利后的解放战争时期。由于国民党政府撕毁“双十协定”和政协决议,坚持发动内战和独裁统治的反动方针,使已遭受八年战争严重破坏的华夏神州,更是雪上加霜。物价飞涨,生产萎缩,失业急剧增加,广大人民群众啼饥号寒,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我们的物质生活非常艰苦,有时家里寄来一点钱,通过几天邮汇到手后,已大大贬值了。最后一年,因为物价一日数变,迫使我们不得不将手中仅有的一点钱,去湖滨等地兑换银元来保值,要用时,再去脱手换回法币。这些,对在学的现法学院年轻同学听起来,仿佛是“天方夜谭”,但它却是我们当时真实的生活现实。

解放战争时期,老浙大是浙江爱国民主运动的堡垒,民主进步力量在校内占主导地位,学生自治会和许多进步社团,都是在地下党的直接或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自治会受到全校绝大多数同学的拥护和支持;敌特的反动破坏力量,在校里是势单力薄,为人所不齿的。在强大的民主进步力量的威慑下,他们一般是不敢明目张胆,肆意妄为的。

学生自治会是民主选举产生的,由各系推出代表组成。学生自治会的常设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的理事是由各个系、年级和社团等推荐出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由全校同学普选产生。

我们法学院第一届同学中,郑永年、周西林、赵槐等曾担任过学生自治会代表,张令詧、魏琼和郑永年一度任学生自治会的理事,周西林曾任学生自治会下设的法制委员会主委,他们在参与发动浙大学生的爱国民主运动中,奔波穿引,不遗余力,做出了一定贡献。我们同学中还有不少人积极参加了“乌鸦歌咏队”、“喜鹊歌咏队”、“漠风舞蹈团”和“浙大合唱团”等进步社团。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我们年级中有一部分进步同学,还秘密组织学习了“新民主主义论”等进步书刊。在我们年级中,赵槐、张令詧、薛天士三人是地下党员,他们在校时,学习努力,掬诚待人,做了很多有意义的工作。后来,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和国民党统治区白色恐怖的加剧,他们奉命中途先后离校,前往解放区。新中国成立后,赵槐、薛天士二人皆英年早逝,不胜感慨系之。

当时,国民党统治区的学生爱国民主运动,风起云湧,汹涌澎湃。虽事隔半个多世纪,但往事难忘,现在我们对当年积极参加学生运动,记忆犹新。那个时候,我们一般同学,在政治上,认识不多,但不约而同的是,大家都爱我中华,有一定的正义感。我们对国民党政府的贪污腐败,媚外卖国,发动内战,坚持独裁,迫害民主人士,镇压学生运动,是坚决反对、深恶痛绝的。在校学生自治会的领导下,我们积极参加学生爱国民主运动。1946年6月13日,我们参加了浙大、杭高为主的杭州市大中学生的“反内战要民主”的爱国游行。当时正黑云压城,大雨滂沱,但长长的游行队伍,顶风冒雨,秩序井然。年逾花甲的爱国民主人士、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先生,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行走在我们游行队伍的最前面,事后传颂一时,使我们深受策励,不胜敬仰。

以后,我们还参加了三大学生运动:1946年底1947年初的“抗议美军暴行运动”;1947年5月全国规模、震惊中外的“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抗议国民党在南京血腥镇压请愿学生的“五·二○”运动;1947年10月发端于我校的“于子三运动”。

国民党政府对当时浙江学生运动领袖、浙大学生自治会主席于子三,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恨之入骨,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1947年10月26日,于子三被国民党特务逮捕,10月29日,在杭州上仓桥省保安司令部监狱,惨遭杀害。噩耗传来,母校广大师生,群情激沸,义愤填膺,30日上午9时,在校阳明广场举行全体学生大会,校医李天助大夫向大家汇报他陪同竺校长去监狱探视经过,着重讲了两点:一,竺校长目睹于子三死后的遗体惨状,悲愤交并,几乎晕倒。省保安副司令竺鸣涛和中统浙室主任俞嘉庸,拿出一张预先写好的“检验证”,要竺校长签字,竺校长大义凛然,铁骨铮铮,断然拒绝,说“我只能证明于子三已死,不能证明他是用玻璃片自杀的”,同时,还严词呵斥竺鸣涛和俞嘉庸,为什么不依法在24小时内将于子三移送法院,为什么监狱内会有于子三自杀的玻璃片,于子三之死,应由他们负责。二,他(李大夫)检验了尸体和伤口,“根据现场观察,于子三不怎么像是自杀的”。李大夫在会前受到重重压力,但他仍能忠于职责,如实叙事,用“不怎么像”这几个字,曲折隐晦地表达他在当时处境下的尊重客观事实,可谓用心良苦。

过了几天,我们为于子三烈士的出殡而齐集校阳明广场。国民党政府胆战心惊,吓得要命,派来大批军警,封锁了浙大校门,并唆使一批雇佣来的歹徒,冲进校内,进行破坏。同学们临危不惧,振臂挥拳同他们英勇搏斗,并抓住了10多个歹徒。以后学生自治会派人加以审问,也邀请了李浩培院长,李院长欣然参加。在当时严重的白色恐怖下,李院长能当仁不让,坚定站在学生一边,积极支持学生运动,确实难能可贵。李院长的爱国壮举,博得了全校进步师生的嘉许,也给我们老法学院增辉添色。

1949年5月3日,杭州解放,我们首届毕业同学中,周西林、郑永年二人由地下党推荐,直接参加了杭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的接管工作,其他同学于同月25日,叩别了辛勤培育我们达四年之久的母校,集体进入浙江干校一部一期学习,校址在里西湖原“中正中学”和哈同花园“省艺术专科学校”等地方。离开学校时,李院长、赵主任等很多师长前来送行,临别依依。诚所谓天者难测,寿者难知,这次分手,对许多老师,竟成永诀。

在干校学习期间,我们真想不到,有一天,李院长、赵主任等竟会在盛暑的炎炎夏日下,来干校看我们。他们情意殷殷,详尽地询问了我们的学习和生活,热情地鼓励我们努力学习,奋发进取,报效新中国。他们的关怀、爱护和启迪,对我们是极大的鞭策。

在干校,大概是考虑到我们这些学员,绝大多数都是刚刚跨出大学校门的青年学生,涉世未深,较为纯厚真朴,所以主要进行正面教育,诱导我们要面向工农,与工农相结合,为广大的工农群体服务。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听形势报告,听社会发展史和中国革命史等方面的专题讲座。有一次,整个干校12个班学员,全部集中在大世界(现东坡剧院)听杭州市军管会主任谭震林同志的形势报告,中间不休息,连续讲了三个多小时,深入浅出,分析精湛,形象生动,娓娓动听。在干校学习了三个多月,我们提高了认识,懂得了许多革命的道理。9月份,分配工作,有的参军,有的下乡,有的到党政机关,有的留校。从此,我们走向社会,开始了新的生活,四年同窗,遽尔握别,天各一方。

参加工作不久,传来了一个使我们震惊的消息:浙大法学院停办。因为我们在思想上从来没有这一准备,所以闻讯之后,心潮起伏,久久不能平静,我们都为母校法学院的停办而深感惋惜,都衷心希望以后有一天能够恢复,以更加英俊的雄姿,昂首阔步,凯歌行进,为国家培养高质量的法学人才,受到我们这些老校友的赞扬和庆贺。

我们企首翘足,望眼欲穿,日夜盼望着母校法学院的新生,足足盼望了半个多世纪,终于在夕阳西沉的垂暮之年,盼来了母校新法学院的成立。现在,法学院举行创建法学院55周年暨恢复法学教育20周年的大规模、高规格隆重的“双庆”活动,这些都是我们有生之年难得的盛事。我们衷心祝愿母校法学院的百花园中,新苗茁壮,奇葩怒放,流光溢彩,万紫千红。我们衷心祝愿,在法学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把法学院建成为国内一流、享誉国际的法学殿堂。

流光如驰,年华易逝,我们这些40年代的莘莘学子,离开母校,走向生活,转眼50多年。逆序催人。50多年弹指一挥间,现在我们皆年逾古稀,有的还届临杖朝,鬓发盈霜,垂垂老矣。老法学院仅仅存在了短暂的四年,但也桃李成荫,培养出不少卓有建树的英才,享誉中外的著名法学家高铭暄教授,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1949年毕业的首届同学,尽管因为解放初的工作需要等社会历史原因,大部分学非所用,改行做其他工作,但率皆兢兢业业,自强不息,因而也出了好些为新中国作出积极贡献的人才,有教授、研究员、编审、成人高校校长、高级审判员、高级律师等等。我们中的绝大多数是离休的,享受县团级或厅局级的离休待遇,受到党和国家的热情照顾,怡情养性,安度有生之年。

(原载《浙江大学法律评论》2000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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