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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平政桥记

时间:2022-0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平政桥在县署前,跨廿字河,始为程氏桥。明万历间重建,迄今二百余年矣。正欲捐俸倡率,俾复重新[4],适绅士耆民共同吁请,愿以城厢市房本年租金捐一月之半,其租户亦捐半月以成此举,余甚嘉焉。嘉庆六年,邢澍重建。法家崇尚以严刑峻法治国,儒家崇尚以仁义平政治国。

重建平政桥记[1]

平政桥在县署前,跨廿字河,始为程氏桥。宋名广利,嘉祐间更是名。元以县为州,俗呼州桥,至今因之。明万历间重建,迄今二百余年矣。溪流奔湍,日渐侵损,形势欹危。夫以往来踵接之地[2],有杠梁倾圮之虞,非政也。

余莅斯邑,数载于兹,总以政得其平为法守[3],而于是桥顾名思义,其敢视为缓图耶?正欲捐俸倡率,俾复重新[4],适绅士耆民共同吁请,愿以城厢市房本年租金捐一月之半,其租户亦捐半月以成此举,余甚嘉焉。共得如干数,即集事兴工。

是役也,捐租者,固踊跃输将;[5]董其事者,咸急公办理。始于八月,竣于十一月,百日成之。事不烦而民不扰[6],堪垂永久,是亦平政之道也。

时则丞卢光璐、署丞万勋、簿陈全、署簿马蕴琨、督理尉邹贻德。[7]是为记。

笺疏:

[1]本文辑自邢《志》卷2《城池》,另见赵《志》卷2《桥渡》、冯本、校点本,国图本、中科本未收。碑记作于嘉庆六年(1801年)十一月,邑人钟浩丹书。据赵《志》:平政桥跨箬溪,旧名程氏桥,宋知县袁且更名广利桥,宋仁宗嘉祐七年(1062年)知县叶棐重建更为平政桥。又据赵《志》卷30《碑碣》: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知县聂傅重修,邑人丁元荐撰有《长兴重修州桥碑记》。嘉庆六年,邢澍重建。平政:宽缓的政策。宋郑樵《通志》卷129上《王羲之列传》:“与朝贤思布平政,除其烦苛,省其赋役。”

[2]踵接之地:交通要道。踵接,脚踵相接,比喻行人熙熙攘攘。宋戴侗《六书故》卷21植物:“负贩者,肩摩而踵接焉。”

[3]法守句:治理百姓以平和宽缓为法则操守。法家崇尚以严刑峻法治国,儒家崇尚以仁义平政治国。汉韩婴《韩诗外传》卷6第23章曰:“故明君不道也,必修礼以齐朝,正法以齐官,平政以齐下,然后礼义节奏齐乎朝,法则度量正乎官。”

[4]踊跃输将:积极捐资给予帮助。输,捐献、捐助。《汉书·卜式传》:“时汉方事匈奴,式上书,愿输家财半助边。”将,奉送,赠送。《周礼·春官·大史》:“及将币之日,执书以诏王。”汉郑玄注:“将,送也。”

[5]俾复重新:谓修缮旧桥,使其如同重新修建的一样崭新如故。《诗经·邶风·绿衣》:“我思古人,俾无訧兮。”毛传:“俾,使。”

[6]事不烦而民不扰:宋赵顺孙《论语纂疏》卷3《朱子集注·雍也》曰:“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不亦可乎?”宋朱熹集注云:“言自处以敬,则中有主而自治严,如是而行简以临民,则事不烦而民不扰。”《纂疏》引辅氏曰:“事不烦,则无凿出之事,民不扰,则无不得所之民。”

[7]丞:县丞,秦朝置,辅佐诸县令长,与县尉合称长吏,署文书、典知、仓狱。署丞:县署的总管,协助县令负责县署工作。簿:主簿,县令的属官,汉时所置。州主簿至唐废,县主簿主管一县文籍档案、印鉴,迄清末废,故称赞府。主掌簿书、纠察、准绳、纠职,主簿。署簿:县署中管理文书的官吏。督理尉:典史,协助主簿掌管捕盗之事。据赵《志》卷17《职官》,卢光璐,贵州龙泉(今贵州省凤冈县)人,拔贡,嘉庆三年(1798年)任长兴县丞。陈全,江苏丹徒人,于隆五十七年(1792年)任长兴县主簿。邹贻德,号和斋,江西新昌(今江西省宜丰县)人,监生,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任长兴督理尉,嘉庆十二年(1807年)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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