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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履行三项职责

时间:2022-01-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断加强学习是履职的前提和基础。针对有关部门答复的问题,周海明认真履行代表的监督职责。在剿灭劣Ⅴ类水的专项行动中,周海明努力做好“三到”。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种“剿劣”会议和视察活动,周海明始终坚持人大代表履职优先意识,没特殊情况就不请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赋予了人大代表多方面的职权和责任,周海明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履职优先意识和争做表率意识,积极用实践来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当好桥梁纽带,积极参政议政

不断加强学习是履职的前提和基础。周海明自觉学习《宪法》《代表法》《环境保护法》《水利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将其贯穿于履职活动的全过程,结合街道、村里的中心工作,认真学习党委、人大、政府的决议和决定,自觉参加区人大组织的代表培训活动,增强代表责任感,不断提高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下情上达,信息互通。周海明在区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加快启动庄桥河农村段整治工程的建议”,以彻底解决贯穿庄桥主要河流水质不好等问题,提高行洪能力。针对有关部门答复的问题,周海明认真履行代表的监督职责。

在剿灭劣Ⅴ类水的专项行动中,周海明努力做好“三到”。首先要到人。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种“剿劣”会议和视察活动,周海明始终坚持人大代表履职优先意识,没特殊情况就不请假。第二是要到心。敢于表达,善于表达,大胆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心里要把要做的事“想得早、想得全、想得美”,尽可能提前做好相关工作,使百姓能满意。第三是要到岗。根据在剿灭劣Ⅴ类水的专项行动中人大代表要就近监督河流的要求,周海明做到了:河边就是工作岗位,剿灭劣Ⅴ类水就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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