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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并治”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时间:2022-01-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遗憾的是,以“文化大革命”为代表的“左”倾错误及法治虚无主义严重破坏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法治夭折,社会秩序失范,社会发展遭受阻滞。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标志着我们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次新的飞跃。德治和法治相结合一直是中国历代政权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习近平指出:“儒法并用,是我国历史上常用的社会治理方式,只有思想教育手段和法治手段并用才能相得益彰。这是因为,法是他律,德是自律,自律和他律结合才能达到最佳效果。正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28]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探索建设中国道路的科学总结

1949年10月,毛泽东领导全国人民创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法治以国家政权为依托开始逐渐建立起来,开启了我国法治建设新纪元。1954年毛泽东亲自领导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党和国家为积极贯彻落实“五四宪法”,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内容涵盖了全国人大、国务院等组织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我国法律主要侧重于阶级专政,用法律的手段对国内阶级敌人实施专政,而对于人民内部矛盾是通过教育的方式来解决,在全国范围内,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各行各业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如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等,这些都是当时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德治国思想的体现,这不仅积极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而且为当代共产党人坚持以德治国奠定了基础。遗憾的是,以“文化大革命”为代表的“左”倾错误及法治虚无主义严重破坏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法治夭折,社会秩序失范,社会发展遭受阻滞。当代共产党人应以史为鉴,坚持走法治化道路,以此实现国家和民族的伟大复兴,始终坚持依法治国方略。

邓小平对历史问题进行不断的反思与探索,开创了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提出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重要思想。虽然邓小平没有明确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但无论是在思想还是在实践上,其思想都为科学治国方略的提出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一时期,中央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方针,提出人民民主需要依靠社会主义法制来保障和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邓小平也指出,必须通过加强法制建设来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民主制度不应该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而是必须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及极大的权威性。同时,他还进一步强调,发展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党中央的基本方针,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不允许有任何动摇。这也表明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的治国思路得以转变,正确的法制原则得以恢复和重新确立,这不仅有利于我国新时期的法制建设,也对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在中国道路的最终确立发挥了开拓和孕育作用。

中国共产党于1979年最早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同时,将精神文明发展也提到了新的高度。党的十二大,将精神文明提到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决议,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党的十三大,着重强调了精神文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影响和重要性;党的十四大也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部署,根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报告强调了“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思想,对理论建设、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道德建设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实践证明,精神文明作为智力支持,对社会生活产生极大约束力,同时对物质文明产生强大推动力。邓小平提出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重要思想,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为顺应时代潮流,江泽民提出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标志着我们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次新的飞跃。法治是现代文明国家的必然选择,在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后,又提出了“以德治国,在法制建设的同时加强道德建设”的方针,并强调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必须紧密结合。在坚持依法治国的同时,更要重视社会主义道德的建设,并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一起提高到治国方略的高度。

胡锦涛更加深入地探索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治国方略。胡锦涛指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29]“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30]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单纯地依靠法律也会有不可避免的弊端,所以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统一。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共产党能否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决定性因素,并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国家各个层面的法制化和规范化。2004年11月,中央政治局决定“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这是对全国当时六千万共产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伟大尝试,也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举措。

(二)“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定中国道路自信

在古巴比伦文明、古埃及文明、中华文明、古印度文明等四大文明中,唯一未中断发展而一脉相承的是中华文明。在中华文明产生儒家、法家之学之后,才出现古巴比伦文明和古埃及文明在地中海相结合的古希腊文明。古希腊文明因缺少原创性,故只能视为亚文明,其地位不能与四大文明相提并论。在此后二千五百多年的发展中,以古希腊文明为源头,形成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以其他三大古文明为源头而形成了阿拉伯法系、印度法系,以中华文明为渊源而形成了中华法系。国家治理模式迄今大致可分三种:一种是以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为代表的“法律+宗教”模式,一种是以阿拉伯法系、印度法系为代表的“法律与宗教合一”模式,第三种则是由中华文明独创而在东方国家得到实践的“法治+德治”模式。

自商纣灭亡之后,中国的先哲即已发现“敬天”“祀神”不如“敬德”,从而完成了从宗教政治向世俗政治的转变。此后三千年,神权从未取得过对政权和世俗的统治地位,“修齐治平”“内圣外王”“德才兼备”一直是中国“贤能政治”的基本要求。德治和法治相结合一直是中国历代政权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无须借助宗教,即能解决人的终极精神需求和行为选择,这是中华文化的优势所在。为什么中华文明能经受住各种冲击而坚守根基?其中的原因很多,但很重要的一条是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中国政治文化基因。自秦统一中国后,历代统治者都无一例外地利用法律维护中央权威,利用法治和德治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古代主张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治国先治吏,为政以德、正己修身、居安思危、改易更化,等等,这些都给人们以重要启示。我们前文对“德治”“法治”作为中国道路最深厚的文化基因的历史追溯,也得出这样的历史经验:法治和德治运用得当的时期,大多能出现较好的治理和发展局面。如汉唐时期的盛世,正是礼法并举、德法合治的时期。反之,单纯德治如周代,最终导致礼崩乐坏天下大乱;而单纯法治如秦代,则最终导致二世而亡。历史证明,凡是既注重法治又注重德治的国家,治理效果都比较好;单纯靠法治或德治,都难以把国家治理好。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指出,这条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法治与德治就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不可偏废,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需要法治和德治两手抓。

党的十八大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政治改革的重要目标,提出要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作用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号召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指以法治为基本方式,在党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坚持法治建设,建立法治国家,这将使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发生重大变革。同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还特别注重“以德治国”,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坚定“四个自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引导人们崇德向善、爱国敬业;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推动中华文化现代化;等等。这一系列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中国道路的新的探索与实践。

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我们既不能走西方法律和宗教相结合的道路,也不能走阿拉伯国家政教合一的道路,我们要走出一条新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人民为主体,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原则,以中国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以突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为特色。这就是中国模式,中国方案。 

【注释】

[1][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正义:《尚书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第662页。

[2]陆贾:《新语·道基》。

[3]陆贾:《新语·本行》。

[4]《伊川易传》卷二《颐卦》。

[5]《朱文公文集》卷二五《答张敬夫》。

[6]《论语·为政》。

[7]《论语·学而》。

[8]《荀子·大略》。

[9]《过秦论》。

[10]《论语·为政》。

[11]《论语·尧曰》。

[12]《荀子·君子》。

[13][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8,第238页。

[14]傅永聚、任怀国:《儒家政治理论及其现代价值》,中华书局,2011,第229页。

[15]《管子·明法第四十六》。

[16]《诗经·小雅》。

[17]《黄帝四经·道法》。

[18]《管子·心术上第三十六》。

[19]《周易·贲卦》。

[20]《汉书·贾谊传》。

[21]梁启超:《梁启超论诸子百家》,商务印书馆,2012,第49页。

[22]《礼记·中庸》。

[23]《慎子·威德》。

[24]赵兴华:《立之以道 富国强兵》,《解放军理论学习》2015年第2期。

[25]《商君书·画策》。

[26]《礼记·中庸》。

[27]《管子·君臣上》。

[28]《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

[29]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07年10月15日。

[30]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光明网,200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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