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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邦神学院对《中国近事报道》的批评

时间:2022-12-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最终解决中国“礼仪之争”,1704年罗马教廷派遣铎罗特使出使中国。1706年年初,铎罗主教在南京宣布罗马教廷禁止对中国礼仪的崇拜的最终决议。各国也相继发布解散耶稣会的命令。教廷迫于压力,也于1773年颁布谕令,正式取缔耶稣会。

由于这些书信公开发表,借助名人效应李明的书一出版,立即引起广泛注意。李明也得到国王的赏识,成为勃艮第公爵夫人的忏悔师。这看似耶稣会的一大胜利。但是,李明走得太远了,他对中国古代宗教的赞扬触怒了欧洲的神学家们。为了摧毁耶稣会的声誉,也为了支持在华的阎当主教,1700年7月1日,在索邦神学院召开大会,公开讨论李明的《中国近事报道》和另外一位耶稣会郭弼恩(Gobien)的《中国皇帝支持基督教诏令的历史》(Histoire de L'edit de la Chine, Paris, 1688),但主要是对李明著作的审查。大会从六个方面展开了激烈的争论:(1)中国在耶稣——基督降生前就保持了2000多年有关真正“上帝”的知识。(2)中国荣幸地在世界上最古老的庙宇中祭祀上帝。(3)中国以一种甚至可以作为基督徒们表率的方式崇拜上帝。(4)中国实施一种如同宗教般纯洁的伦理。(5)中国具有诚实、人道、内外崇拜、神圣的职业、祭祀、上帝的圣性、圣迹思想以及作为真正宗教的特征和美德。(6)在世界上所有的民族中,中国是最经常受到上帝圣宠厚待的国家。〔107〕会议是在极大的混乱中和观点分歧很大的氛围下举行的,一位巴黎大学的博士记录下了这场辩论的一些场景:“纠纷突然发生在巴黎大学的礼堂,所有人立即从位置上站起来。……像阿尔诺丹、勒穆瓦钠、圣—梅里本堂神父那样的强权铁腕人物都奔向大门,与公证人进行搏斗。……这就形成了世界上最令人羞耻的一场大混战。”〔108〕

在1700年的礼仪之争期间,李明还发表了《关于中国礼仪问题致德曼尔公爵的信札》(Letter du R. Pere Louis Le Comte de la compagnie de Jesus, à Monseigneur le duc du Maine, sur les cremonies de la Chine. Paris, 1700);《就外方传教会士关于中国礼仪问题致教皇书》(Réponseé la letter de messieurs des missions étrangère an pape sur les cérémonies chinaoise. Zug, 1700)。在这两封信札中,李明多次强调祭孔、祭祖不是偶像崇拜,而是一种政治的和世俗的礼仪。但是,李明的申辩并未产生有利的效果。索邦神学院的辩论持续三个多月,“召开了13次会议,160名学者表述了他们的观点,10月18日达成最终决议:114票赞成贬责,46人反对”〔109〕。将李明的著作定性为“错误的、轻率冒失的、引人犯罪的、亵渎宗教的、与上帝的语言相悖和带有异教的,它破坏了宗教信仰和基督教,并使耶稣—基督的受难和被处死变得没有任何意义了”〔110〕

1700年的这场争论至少产生了四个直接的后果。

第一,对李明而言,他的《中国近事报道》被列为禁书,并失去了勃艮第公爵夫人告解师的职位,因为“国王感到不安,勃艮第大公夫人的思想受李明神父的控制”〔111〕

第二,对罗马教廷而言,索邦神学院对李明的批评及由此在欧洲引起的巨大影响使罗马教廷面临很大的压力。在此之前,罗马教廷是中国“礼仪之争”的当然裁判者,然而,罗马教廷的裁决却前后矛盾,让人无所适从,致使中国“礼仪之争”持续百年之久还未根本解决。所以,“罗马圣座不承认巴黎大学(对李明)的判决,但也不能不早日把这项争论予以了结”〔112〕。为了最终解决中国“礼仪之争”,1704年罗马教廷派遣铎罗特使出使中国。1706年年初,铎罗主教在南京宣布罗马教廷禁止对中国礼仪的崇拜的最终决议。

第三,对中国而言,教廷禁止祭祖祀孔不仅给中国信众带来灾难,同时也触怒了康熙皇帝。对于康熙皇帝来说,他并不真正关心宗教的礼仪、教规,但是,他却在乎其臣民的归属。他不会允许另外一个独立的精神权威来主宰他的臣民,中国的天主教信徒首先是他的臣民,他们只能有一个主人——中国的皇帝,而不是远隔万里的罗马教皇。尽管康熙皇帝对西洋器物和科学技术非常感兴趣,也喜欢宫廷里为他服务的传教士,但是,他不能容忍自己至尊的权威受到挑战,在得知铎罗的教廷禁令后,康熙皇帝发布上谕:“众西洋人,自今以后,若不遵利玛窦的规矩,断不准在中国住,必逐回去。……”〔113〕但是,康熙对罗马教廷还留有希望,不断派使节前往罗马。虽然后来教廷又派出嘉乐来华调解双方的矛盾,但是教廷的不妥协最终令康熙皇帝大怒,当他得知教皇关于中国礼仪的最终决议时,不无鄙夷地宣称:“览此告示,只可说得西洋人等小人,如何言得中国之大理。况西洋人等,无一人通汉书者。说言议论,令人可笑者多。今见来臣告示,竟是和尚道士,异端小教相同。彼此乱言者,莫过于此。以后不必西洋人在中国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114〕“礼仪之争”到此以双方的不妥协而暂告一段落,康熙皇帝下令禁教,中西文化交流的大门又砰然关闭。

第四,对欧洲而言,索邦神学院对李明著作的贬责不仅对耶稣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且对欧洲思想家产生重要影响,使得1700年成为欧洲思想界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圣·西门(Saint-Simon)在其《回忆录》第51章称:

反对耶稣会士们的这场诉说产生了可怕的后果,人们写了许多范围非常广阔的论著,提出了许多问题,列举了事实,掌握了有关这些问题的多部完整历史的著作。事实确实如此,1700年标志着欧洲和中国文化交流关系史上的一个决定性时刻。在此之后,直至法国大革命,在欧洲有关中国人、中国的圣贤和中国最杰出的圣贤孔夫子的议论轰动一时。〔115〕

1762年,巴黎高等法院宣布解散耶稣会。各国也相继发布解散耶稣会的命令。教廷迫于压力,也于1773年颁布谕令,正式取缔耶稣会。“礼仪之争”似乎在教会内部已经尘埃落定,耶稣会士成为这场争论的失败者。但是,在教会外部,因为“礼仪之争”的影响却持久、深远,不过,它不是“礼仪之争”的继续,而是它的衍生,这就是欧洲兴起的“中国热”。人们围绕“礼仪之争”出版了大量著作、译文,根据高迪埃(Henri Cordier)所著《中国书目》(Bibliotheca Sinica)所作的不完全统计,“礼仪之争”期间在欧洲各国出版的有关中国的西文著作总数多达262种,未出版的日记和书信等尚有数百种,这显然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另一个统计资料则显示,从1687年到1733年,耶稣会士总共写了252种与中国有关的著作,其中综合性的48种,直接与“礼仪之争”相关的9种,历史题材的14种,地理和天文题材的54种,宗教和哲学题材的40种,翻译作品39种,字典和语法20种。〔116〕可以说,“几乎对中国问题懂得一点皮毛的人也都自告奋勇地著书立说了”〔117〕

注释

〔1〕 Lach. Asia in the Making of Europe. Chicago, 1965, Vol.I, p.798.

〔2〕 [美]邓恩著,余三乐译:《从利玛窦到汤若望——晚明的耶稣会传教士》,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2页。

〔3〕 Lach. Asia in the Making of Europe. Vol.I, p.300.

〔4〕 [美]邓恩著,余三乐译:《从利玛窦到汤若望——晚明的耶稣会传教士》,第3页。

〔5〕 Henri Bernard. Aux Poxtes de la Chine.天津,1933年,Vol.II, p.141.转引自邓恩:《从利玛窦到汤若望——晚明的耶稣会传教士》,第3页。

〔6〕 《利玛窦中国札记》,第142页。

〔7〕 [法]裴化行著,管震湖译:《利玛窦神父传》,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233页。

〔8〕 《利玛窦文集》,第2卷,第475页。转引自裴化行:《利玛窦神父传》,第365页。

〔9〕 [法]裴化行著,管震湖译:《利玛窦神父传》,第273页。

〔10〕 后被多明我会士闵明我1676年编入自己的《中华帝国历史、政治、伦理和宗教论集》,1701年,巴黎外方传教会将它翻译为法文,以《论中国人宗教的几个问题》(Traite sur quelque point de la religion des Chinois)发表,成为他们反对耶稣会的有力证据。

〔11〕 [美]邓恩著,余三乐译:《从利玛窦到汤若望——晚明的耶稣会传教士》,第270页。

〔12〕 罗光:《教廷与中国使节史》,第83页;毕诺:《中国对法国哲学思想形成的影响》,第78页。

〔13〕 1586年教皇西克图斯(Sixtus V)准许方济各会士前往中国;1600年教皇克莱芒八世(Clement Ⅷ)进一步放宽限制,准许任何修会的成员进入日本。

〔14〕 [法]费赖之:《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第65页。

〔15〕 详见[美]苏尔、诺尔编,沈保义等译:《中国礼仪之争西文文献一百篇(1645—1941)》,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文献1,第1—8页。

〔16〕 [美]苏尔、诺尔编,沈保义等译:《中国礼仪之争西文文献一百篇(1645—1941)》,第1—12页。

〔17〕 Minamiki. The Chinese Rites Controversy: from Its Beginning to Modern Times, p.36.

〔18〕 “广州会议”从1667年12月—1668年1月26日。参加会议的有19名耶稣会士、3名多明我会士和一名方济各会士。详见Minamiki. The Chinese Rites Controversy from Its Beginning to Modern Times, pp.32-35.

〔19〕 [美]苏尔、诺尔编,沈保义等译:《中国礼仪之争西文文献一百篇(1645—1941)》,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引言,第5—6页。

〔20〕 [法]帕斯卡著,姚蓓琴译:《致外省人信札》,上海社科出版社2002年版,第57页。

〔21〕 [法]阿尔诺(Arnauld):《耶稣会士的实用伦理学》,第2卷,目录部分。转引自毕诺:《中国对法国哲学思想形成的影响》,第83页。

〔22〕 托马:《北京传教团史》,第一卷,第75—76页。转引自裴化行:《利玛窦神父传》,第604页。

〔23〕 (明)蒋德璟:“破邪集序”,载(明)徐昌治编:《圣朝破邪集》,明崇祯刻本,卷三,第1页。

〔24〕 利玛窦委婉表示“对于已经接受基督教的教导的人,如果以救济贫苦和追求灵魂的得救来代替这种习俗,那就似乎更要好得多”,《利玛窦中国札记》,第103页。

〔25〕 (明)沈alt“参远夷书”,载(明)徐昌治编:《圣朝破邪集》,卷一,第8—9页。

〔26〕 (清)杨光先著,陈占山校注:《不得已》(上卷),黄山书社2000年版,第25页。

〔27〕 [法]戴密微:《法国汉学研究史概述》,载《法国汉学》第1期,第21页。

〔28〕 Charles Maigrot有不同中文译名。主要有有满格老、有阎当、严珰、颜当、严嘉乐等。

〔29〕 方豪:《中国天主教人物传》(中),第24页。

〔30〕 方豪:《中国天主教人物传》(中),第25—26页。

〔31〕 [美]苏尔、诺尔编,沈保义等译:《中国礼仪之争西文文献一百篇(1645—1941)》,第16—17页。

〔32〕 [美]苏尔、诺尔编,沈保义等译:《中国礼仪之争西文文献一百篇(1645—1941)》,第18—19页。

〔33〕 [美]邓恩著,余三乐译:《从利玛窦到汤若望——晚明的耶稣会传教士》,第284页。

〔34〕 《钦命传教约述》:“康熙辛亥冬日(1671),御赐匾额,宸翰所书‘敬天’二字,悬供堂中。谕云:朕书敬天,即敬天主也。”载韩琦、吴旻校注:《熙朝崇正集 熙朝定案(外三种)》,第212页;黄伯禄:《正教奉褒·康熙十年冬日》。

〔35〕 《清史稿·礼志·郊社仪制》。

〔36〕 康熙与阎当的对话在当时的中文史籍中并无记载,而是传教士们用拉丁文记载。此段对话转引自李天刚:《中国礼仪之争——历史·文献和意义》,第64—65页。

〔37〕 罗光:《教廷与中国使节史》,光启出版社1961年版,第117页;相似的谕旨见陈垣:《康熙与罗马使节关系文书》,故宫博物院1932年版。

〔38〕 Latourette. A History of Christian Mission in China. New York, 1929, p.132.

〔39〕 参见吴旻、韩琦:《礼仪之争与中国天主教徒——以福建教徒和颜珰的冲突为例》,载《历史研究》2004年第6期。

〔40〕 [法]毕诺:《中国对法国哲学思想形成的影响》,第94页。

〔41〕 《中国近事报道》,第29页。

〔42〕 《中国近事报道》,第284页。

〔43〕 《中国近事报道》,第310页。

〔44〕 [法]毕诺:《中国对法国哲学思想形成的影响》,第83—84页。

〔45〕 《中国近事报道》,第309—310页。

〔46〕 《中国近事报道》,第58页。

〔47〕 《中国近事报道》,第336—337页。

〔48〕 《中国近事报道》,第55页。

〔49〕 《中国近事报道》,第97页。

〔50〕 《中国近事报道》,第229页。

〔51〕 《中国近事报道》,第229—230页。

〔52〕 《中国近事报道》,第182页。

〔53〕 《中国近事报道》,第272页。

〔54〕 《中国近事报道》,第182—189页。李明所谓的“孔子的箴言”其实有不少是他自己的思想,或是对他中国文化的一些感悟,并不是真正的孔子箴言。

〔55〕 《中国近事报道》,第191页。

〔56〕 《煕朝定案》,第189—190页;黄伯禄:《正教奉褒》,“康熙三十九年”,第362—363页。

〔57〕 巴黎国立图书馆法文特藏新获得品第7428,第375页,转引自毕诺:《中国对法国哲学思想形成的影响》,第127页。

〔58〕 Ross. A Vision Betrayed, p.193,转引自张国刚:《从中西初识到礼仪之争明清传教士与中西文化交流》,第451页。

〔59〕 Minamiki. The Chinese Rite Controversy: From its Beginning to Modern Times. Chicago, 1985. p.42.

〔60〕 《中国近事报道》,第141—142页。

〔61〕 《中国近事报道》,第307页。

〔62〕 《中国近事报道》,第307—308页。

〔63〕 《圣经·创世纪》,第7章。但是,由于不同的版本,具体时间有小的差异。

〔64〕 《利玛窦中国札记》,第4页。

〔65〕 [法]艾田蒲著,许钧、钱林森译:《中国之欧洲》(上),河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412—413页。

〔66〕 [法]帕斯卡:《思想录》,第266页。

〔67〕 [意]利类思:《不得已辩》,附杨光先著,陈占山校注:《不得已》书后,黄山书社2000年版,第107页。

〔68〕 《中国近事报道》,第119页。

〔69〕 《中国近事报道》,第119页。

〔70〕 《中国近事报道》,第120页。

〔71〕 [美]邓恩著,余三乐译:《从利玛窦到汤若望——晚明的耶稣会传教士》,著者前言,第7页。

〔72〕 卡明斯:《礼仪问题:闵明我与中国耶稣会士》,英国剑桥1993年版,第64页,转引自张铠:《庞迪我与中国》,第25页。

〔73〕 参见张铠:《庞迪我与中国——耶稣会“适应”策略研究》,第190—215页。

〔74〕 张国刚:《从中西初识到礼仪之争——明清传教士与中西文化交流》,第235页。

〔75〕 《中国近事报道》,第295页。

〔76〕 [法]费赖之:《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第348页。

〔77〕 《中国近事报道》,第24页。

〔78〕 详见《利玛窦中国札记》,第五卷,第九章“黄明沙修士成为所谓广州叛乱的受害者”。

〔79〕 《中国近事报道》,第283页。

〔80〕 《中国近事报道》,第25页。

〔81〕 《中国近事报道》,第85页。

〔82〕 《中国近事报道》,第283页。

〔83〕 《中国近事报道》,第284页。

〔84〕 利玛窦为了建立其神学结论的权威,在《天主实义》中大量引用了五经中述及“上帝”、“天”的材料,对它们给予基督化的解释,以论证“吾天主,乃古经中所称上帝也”。如“周颂曰:‘执兢武王,无兢维烈。不显成康,上帝是皇’……商颂云:‘圣敬日齐,昭假迟迟,上帝是祗。雅云:‘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能易曰:‘帝出于震,大帝者非天之谓,苍天者抱八方,何熊出于一乎?礼云:‘五者备当,上帝其飨’……汤誓曰:‘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

〔85〕 《中国近事报道》,第256页。

〔86〕 (伏羲)“教天下豢养六牲,马也、牛也、鸡也、豕也、狗也、羊也,以祭天神,以祀地祗,以飨人鬼,以充庖厨,以养圣贤,故号曰包牺氏”,见(宋)胡宏:《皇王大纪》,卷1,第15页。

〔87〕 《中国近事报道》,第256页。

〔88〕 “乃广宫室、壮堂庑、高栋深宇以避风雨。作合宫,以祀上帝,接万灵,以采民言。”(宋)罗泌:《路史》卷14,第17页。

〔89〕 《中国近事报道》,第256页。

〔90〕 《中国近事报道》,第256页。据《通鉴外纪》载:“少皡之衰,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诬史,无有要质……颛顼受之,乃名南正重司天属神,北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相似的记载另见《通鉴续编》及《路史》等。

〔91〕 《中国近事报道》,第256页。

〔92〕 胡宏:《皇王大纪》,卷2,第20页。

〔93〕 《中国近事报道》,第257—260页。

〔94〕 关于景教碑的出土时间有1623年说和1625年说。本书采用1623年说,理由详见计翔翔:《十七世纪中期汉学著作研究——以曾德昭〈大中国志〉和安文思〈中国新志〉为中心》,第192—224页。

〔95〕 《中国近事报道》,第279页。

〔96〕 《中国近事报道》,第258页。

〔97〕 《中国近事报道》,第260页。

〔98〕 《利玛窦文集》,第2卷,第385页,转引自裴化行:《利玛窦神父传》,第277页。

〔99〕 《利玛窦中国札记》,第99页。

〔100〕 《自然神的救药》(1737年),第2卷,323条。转引自范存忠:《中国文化在启蒙时期的英国》,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44页。

〔101〕 [法]毕诺:《中国对法国哲学思想形成的影响》,第409页。

〔102〕 《中国近事报道》,第55页。

〔103〕 《中国近事报道》,第62页。

〔104〕 《中国近事报道》,第339—365页。另见:龚缨晏:《康熙“1692年宽容敕令”与浙江》,《浙江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105〕 《中国近事报道》,第364页。1692年的“容教令”给传教士极大的鼓舞“此谕一出,通过教友莫不同声感谢天主。澳门大堂鸣钟集众,唱感谢天主之经,如过大瞻礼然”。(刘准:《天主教传行中国考》,第329页)但是,应当注意的是:1692年的“容教令”,除了阐述传教士们的宗教不是煽动叛乱的宗教之外,几乎没有包括其他任何有关宗教的内容。正如李明所言,当传教士把他们求开放基督教的请求交给康熙皇帝时,“皇上看了诉状,发现诉状没有能够给中国人的思想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东西(因为他们仅仅强调了有关基督教的圣洁和真理),就亲自用满文起草了另一份诉状,派人送回给神父们”。(《中国近事报道》,第351—352页)而后来颁布的“容教令”正是经过康熙皇帝修改的那份。它说明颁布此令最主要的原因正是传教士们兢兢业业为朝廷所做的贡献。所以,当“礼仪之争”影响到康熙皇帝的统治权力时候,他也能轻易地颁布了“禁教令”。

〔106〕 《中国近事报道》,第364—365页。

〔107〕 这六个观点都是李明著作的观点。

〔108〕 [法]毕诺:《中国对法国哲学思想形成的影响》,第109—110页。

〔109〕 D. E. Mungello. Curious Land: Jesuit Accommodation and the Origins of Sinology, p.334;另见毕诺:《中国对法国哲学思想形成的影响》,第110页;罗光:《教廷与中国使节史》,第89页。

〔110〕 [法]毕诺:《中国对法国哲学思想形成的影响》,第110—111页。

〔111〕 [法]毕诺:《中国对法国哲学思想形成的影响》,第117页。

〔112〕 罗光:《教廷与中国使节史》,第89页。

〔113〕 陈垣:《康熙与罗马使节关系文书》(影印本),(四)。

〔114〕 陈垣:《康熙与罗马使节关系文书》(影印本),“嘉乐来朝日记”。

〔115〕 [法]安田朴著,耿昇译:《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商务印书馆印书馆2000年版,第36页。

〔116〕 许明龙:《欧洲十八世纪“中国热”》,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76页。

〔117〕 杨森富:《中国基督教史》,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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