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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纪律的内涵

时间:2022-1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违背上述原则的行为都是违犯了党的组织纪律,都应当受到党的纪律的追究。这种民主集中制规定了我们的组织纪律性。至于有的单位和地区,不接受或对抗上级组织的监督与检查,甚至欺上瞒下,不顾党纪国法而违法乱纪,那就应依情节追究刑事责任,严肃作出处理。坚持党中央对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保持全党意志统一和行动一致的关键。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必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组织严密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组织纪律是我们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一、组织纪律的含义及其基本内容

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权威和团结而制定的原则与行为规范,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党,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组织纪律的基本内容主要体现在党章所规定的内容当中:(一)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二)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三)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了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并向选举产生它们的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做出决定。(六)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必须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不允许任何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人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七)党内不允许搞派别组织,进行派别活动,也不允许在党外参加和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而违背上述原则的行为都是违犯了党的组织纪律,都应当受到党的纪律的追究。

二、民主集中制的四个服从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纪律。这种民主集中制规定了我们的组织纪律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个人服从组织

这一规定避免了个人自由主义倾向,增强了党员的组织纪律性,是把我们党打造成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队伍的重要保障。

众所周知,我们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从根本上来说具有一致性。但是,个人和组织有时也会出现矛盾,发生冲突。大体上有这样两种情况:一种是组织上的决定是正确的,但不符合个人的意愿。例如,党组织从长远和全局角度出发,分配我们去从事我们不愿意干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无疑应该服从组织,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整体利益。另一种情况是,组织上的决定是错误的,个人正确意见没有得到采纳。这样的情况虽然少,但是也确实存在。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事实上,我们共产党人从来就是对人民负责,如果我们认为组织的决定是错误的,那就应该提出来。如果组织上不接受,就向上级和中央反映和申诉,但当组织上还坚持原来的意见,那我们在行动上还得服从。如果不这样,各行其是,势必瓦解革命组织,分裂革命队伍,那就从根本上损害了人民的利益。在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统治我党的时候,代表正确路线的毛泽东受到排挤,离开中央,离开军队,到地方工作。毛泽东一方面在行动上服从组织,不搞分裂;一方面坚持真理,说服同志。实践证明,毛泽东是正确的,大家终于信赖他,推举他为党的领导。当前,我们有些人中间存在着个人意见并不正确,却以“抵制错误领导”为名,不服从组织的现象,这是违背组织原则的,是有害的。

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对领导干部来说,最重要的是防止和反对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作为领导干部,不论其职务高低,资历深浅,能力强弱,都必须服从党组织的指挥,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决定,决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

2.少数服从多数

这一规定是党内制定决策时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原则。因为,“一般情况下,多数人的智慧要比少数人、特别是个人的智慧更多一些,因此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的决策会更可靠、正确率也会比较高。”即使有的时候“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按照多数人作出的决策不一定正确,但还是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行事,这样可以避免无休止的争论或是决策“难产”,一旦难产,决策权又要归于领导班子的一把手,容易导致个人说了算的情况的发生,这不是民主集中制的本意。如果按照多数人意志形成的决策不正确怎么办呢?就应该在行动上服从的基础上,按党章规定的权利,提出建议,或保留自己的意见。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党的纪律之一是少数服从多数。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必须拥护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除必要时得在下一次会议再提出讨论外,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1]

3.下级服从上级

这一规定是处理党内上下级组织之间相互关系的根本原则。上级组织一旦作出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无条件服从,绝不能搞“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地方保护主义,应该绝对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因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一般是经过广泛了解情况、充分调研的基础作出的,具有更大的准确性,从长远和全局来看是有利的,必须加以坚持。如果下级组织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如果不能这样正确看待问题,甚至阳奉阴违,置之不理,各行其是,各自为政,不仅削弱组织,涣散组织,并且会损害全局和人民的利益而走到邪路上去。至于有的单位和地区,不接受或对抗上级组织的监督与检查,甚至欺上瞒下,不顾党纪国法而违法乱纪,那就应依情节追究刑事责任,严肃作出处理。当然,在另一方面,有些上级领导人犯官僚主义,搞特权,思想路线不对头,或瞎指挥等情况,也是有的。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据理力争,甚至向更高一级组织反映,以便得到妥善解决。

4.全党服从中央

这一原则是处理全党各个组织、党员和党中央关系的重要原则,是“四个服从原则”的核心。坚持党中央对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保持全党意志统一和行动一致的关键。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必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中央集中全体党员和全国人民的智慧和意志,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唯有这种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把我国13亿人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团结起来,从而排除万难,去取得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胜利。我们说全党服从中央,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最主要的就是要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习和贯彻的过程中,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不理解的或有异议的,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提出来,在党内和革命组织内部是允许自由讨论的,并且有什么意见、建议或批评,可以直接向党中央反映或提出。但是,不应该随意在社会上采用不负责任的方式,对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散布不信任、不满和反对的意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这是我们党团结统一、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如果没有全党服从中央这一纪律规定,很容易导致各自为政、各行其是,我们的党就会四分五裂,形不成战斗力。

民主集中制是组织纪律的核心。任何一个社会组织,为了实现其业已确定的任务,都必须选择或创造一种指导自己组织建设的组织原则,以保证其任务的实现。马克思主义政党也是如此。因为它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空前艰巨,“如果没有一种科学的组织原则把自己很好地组织起来,并按照此种原则进行卓有成效的活动,它的历史使命就会落空,党的组织也就很难生存和发展。”[2]

马克思主义政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民主政党,这是其本质特征。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领导制度,也是党根本的组织纪律。马克思、恩格斯从建党之初便把党内民主确立为工人阶级政党的基本政治原则,就是要建立一个不同于个人集权的密谋组织或少数人掌握权力的贵族组织,也不同于松散的无政府主义团体的新型政治组织。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创制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章程——《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就把“所有盟员都一律平等”写入党章。共产党从创立开始,不仅其性质就是工人阶级的民主政党,而且其政治架构、组织原则也是民主的。

列宁在俄国建立新型无产阶级革命政党过程中,把民主集中制确立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组织制度。因为党内民主的政治原则,要靠相应的组织制度去实现。民主性质的政党也可以有不同的组织原则,比如:可以实行民主联邦制、民主自治制等具体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是与松散的民主联邦制、地方党组织各自为政的民主自治制等相区别的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是在政治民主基础上实现党的组织统一、行动一致、使党具有生机活力和强大凝聚力、战斗力的制度。有些干部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个人独断专行,视下属为马仔、家奴,把党内平等的同志关系,扭曲为君臣关系、猫鼠关系、帮派关系、人身依附关系。这是违背党的组织原则的行为,也是背离党的性质的行为。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独立王国,都是严重违纪行为,必须加以严惩。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我们知道,民主不等同于无政府主义,共产党不是松散的政治俱乐部。在党内生活中必须把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效率、自由与纪律有机统一起来。没有党的纪律作保证,党内民主就不可能实现。党内民主理所当然地包含对党员的纪律要求。在纪律方面,它要求全体党员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是我们党的根本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纪律,它反映了党的内部关系,党组织之间、党员之间、党员与组织之间的上下级关系,同级之间的关系,它是党内生活、整个党组织的活动,党的体制、机制和运行规律的条文化、规范化,因此是组织纪律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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