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个人与社会的风险研究

个人与社会的风险研究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柏拉图到乌尔里希·贝克的众多西方思想家,在历史上开辟了一条针对社会整体风险的研究路径。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还是西方的多数风险理论流派,都承认现代社会中的风险普遍性问题。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语境中,马克思曾从经济风险的角度论述风险在“生产过程之内”和“生产过程之外”都普遍存在。不仅如此,“用自己所有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的直接生产者,也会受到同样的风险。这并不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特有的东西”。

从柏拉图到乌尔里希·贝克的众多西方思想家,在历史上开辟了一条针对社会整体风险的研究路径。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还是西方的多数风险理论流派,都承认现代社会中的风险普遍性问题。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借苏格拉底之口说:“是这样一个问题:一个受哲学主宰的城邦怎样可以不腐败呢?一切远大目标沿途都是有风险的,俗话说得对:好事多磨嘛。”[85]在他看来,如果城邦沿着远大的目标前进的话,那么它的前方必定充满各种难以预料的风险,柏拉图用了一个俗语——好事多磨。那么,马克思主义对风险的普遍性是怎么看的呢?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语境中,马克思曾从经济风险的角度论述风险在“生产过程之内”和“生产过程之外”都普遍存在。这一论证主要体现在1863年至1865年的经济学著作当中,马克思认为,在商品的生产过程中,生产要素的旧价值必须保存到新的商品当中,而这种“旧价值的保存,即不变部分的价值部分的保存……取决于……生产过程不被破坏,不被中断,在由劳动过程及其物的条件的性质所决定的时间(期间)内实际地不断提供产品”。[86]要实现这一点,部分地取决于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劳动是否具有连续性。同时,也部分地取决于生产过程以外的、不能被人力所控制的偶然情况,即生产过程中的经济风险。马克思说:“就这一点而言,加入生产过程的价值会随着每一生产过程而遇到风险……这些价值在生产过程之外也会遭受风险……这种风险每一种生产过程都会遇到,不仅资本的生产过程才会遇到。”[87]马克思事实上提出,生产风险并不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独特产物,在以自然经济为主要经济模式的封建社会生产过程和以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生产过程当中仍然存在生产风险。不仅如此,“用自己所有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的直接生产者,也会受到同样的风险。这并不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特有的东西”。[88]所以,马克思事实上承认了风险在资本主义经济领域的普遍性。

社会转型会产生风险,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的第十一节“变更宗教信仰”中论述了社会转型时期宗教更替对社会风险状况的影响与作用:“一个君主如果企图摧毁或变更国内占有支配地位的宗教的话,他就将使自己处于极危险的境地。如果他的国家是专制政体的话,他就要比任何形式的暴政国家,冒更大的险,激起革命。”[89]原因在于,业已根植于民众心中的宗教习俗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要想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强行剔除人们视为精神支柱的宗教是难以实现的。宗教的存在有其历史必然性,要防范国家受到颠覆的政治风险,就应当尊重原有的宗教习俗。孟德斯鸠说:“革命在这类国家里并不是罕有的事。这种革命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一个国家不可能在瞬息之间把宗教、风俗、习惯都改变了,也不可能像君主颁发建立新教的法令那样快,立即就把这些东西都改变了。”[90]除了心理上的原因,尊重宗教的存在应有其制度原因。在孟德斯鸠看来,宗教的存在往往与国家的统治结合在一起,具体体现在国家的政体上。人们由于信仰原有的宗教,转而支持原有的政体,从而厌恶用新的宗教和政体替代旧的宗教和政体。孟德斯鸠说:“旧的宗教和国家的政制是联系在一起的;新的宗教就没有这种联系。旧的宗教和气候是相适应的;新的宗教则常常是何气候格格不相入的。不仅如此,新教将使国民厌恶本国的法律,并轻视已建立的政府。”[91]于是,在同一时间内,国家内部就难以避免地存在着新旧两种宗教和制度的因素,人们会逐渐分化为两类群体,一类是支持新宗教和新制度的,而另一类则是保守旧宗教和旧制度的。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前一类群体的人数会逐步增加,而后一类群体的人数会日益减少,但宗教和制度的多元化状态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段时间。孟德斯鸠指出:“国民对新旧两种宗教的猜疑将代替他们原来那样对一种宗教的坚定信仰。一言以蔽之,这种情况,至少有一个时期,将给国家制造坏国民和坏信徒。”[92]

斯宾塞在《社会静力学》中探讨国家基本职能时涉及风险问题,他认为国家对个人应当尽到保护的义务,尤其是在制定法律时必须增大犯罪的风险与成本,从而防范个人利益受损。但是在实际的施政过程中,国家往往对于利益较小的犯罪严加惩罚,却同时忽视利益较大的犯罪。例如,对于偷窃别人钱包的人,在通常的情况下,政府统治机关会给予公民以无偿的保护并惩罚偷窃者,这时受害者的利益受损较小;而当受害人利益损失较大时,政府统治机关往往置之不理。斯宾塞打了一个比方:“它(笔者注:国家统治机关)会急急忙忙去保护被一个饿得半死的流浪汉夺去几个萝卜的人:至于生长这些萝卜的地产呢,却可以被人不冒任何风险地偷走,只要遭掠夺的地产主人无亲无友,身无分文。”[93]对于有钱有势的人来说,他的控诉只需要对国家作出轻微表露,国家就马上出动警察、律师以及法官来保护他;而对于无钱无势的人来说,他的控诉国家却不理不睬。因此,国家有的时候能够充当受害者的保护人,但有的时候它却故意放弃强制手段,只原意做仲裁者,让施害者同受害者相互较量。那么,国家的职能到底是什么呢?斯宾塞总结说:“当我们同意国家的基本职能是保护——实行同等自由的法则——维护人们的权利时,我们实际上就给它指定了不仅保护每个公民免受其邻人侵害,而且保卫他,和整个社区一起,不受外国侵略的职责。”[94]

迪尔凯姆是西方社会学界的著名学者,他在《自杀论》里认为一个人选择自杀的原因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风险或失败,而与这个社会的秩序是否稳定有紧密联系。当一个人处于秩序相对稳定的社会里,他往往较为容易承受危机的波及。这个人已经习惯了过紧日子并知足常乐,那么即使他不得不强迫自己把生活再过得紧一些,那么他也是可以承受的。在社会中,性情急躁的人大多不愿意选择屈从,他除了不断超越自己而更进一步之外毫无其他目的,这时,如果他被抛在别人的身后,这对他而言当然是相当痛苦的。由此,迪尔凯姆进一步论证:“作为我们经济状况的特点的混乱给所有的冒险打开了大门。由于各种想象都渴望新奇,而且得不到控制,所以这些想象就盲目地摸索。失败必然与风险交叉,所以危机也在变得更能造成极大损害时频繁发生。”[95]混乱的社会秩序更容易让人急躁,从而增加自杀率。

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韦伯论述了新旧教徒的风险观。在他看来,根据通常的看法,天主教应当更加注重“来世”的生活,其教徒的最高理想更富有禁欲和苦行的因素,这会把教徒们教化得对“现世”更为漠然。在新教的学说当中,以上观点被作为它抨击天主教生活方式的现实根据;而天主教徒会这样反驳:正由于新教将一切理想世俗化才弄得人们见钱眼开。一位作家曾这样总结:“天主教更为恬静,更少攫取欲;天主教徒宁愿过一辈子收入不高但尽可能安稳的生活,也不愿过有机会名利双收但却惊心动魄,担当风险的生活。俗话说得有趣:‘吃好睡好,两者择一’。用在这里,就是新教徒宁愿吃得舒服,天主教徒则乐意睡得安稳”。[96]韦伯认为这种期待吃得舒服的强烈欲望尽管不一定全面,但却准确描述了现代社会众多有名无实的新教徒的生活动机。

詹姆士在《实用主义》里指出生活是一个充满风险的事业,个人的安全并没有十足的保障,最多可以依靠人与人的互助。从实用主义出发,世界的生成并不是整体性的,而是相当零散的,它是凭借自身的各个组成部分拼凑起来的。那么,由此推之,创世者在建构这个世界以前可能会说:“我将创造一个世界。它能否得救,我将不予保证。它能否达到尽善尽美,是有条件的:要看它每个成员是否都竭尽全力。我给你机会,让你参加这世界。不过要知道,这世界的安全是无保证的。这是一个真正有风险的事业,有它真正的危险,但最后也许能得到胜利。”[97]如果人们有权利选择是否加入这个世界,那么可能会有人认为这个世界没有安全感,并因此而加以拒绝。这些人不原意成为多元世界中的一分子,但是他们又能到哪里去呢?难道可以回到梦境之中?因此,人们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从而进入了多元的世界,对他们而言,比这世界更为合理的世界是不存在的。

安东尼·吉登斯与乌尔里希·贝克是西方“风险社会”理论的集大成者。在《现代性的后果》一书中,安东尼·吉登斯总结了风险的普遍性问题,在他看来,风险既给人类带来了安全,也给人类带来了风险。由此,风险成为了社会现代化的副产品,这里的“副”,指的不是辅助的意思,而是指现代化的“阴暗面”,类似于药物的“副作用”。安东尼·吉登斯说:“我将集中讨论……风险的问题……正像每个生活在二十世纪末的人所看见的那样,现代性是一种双重现象。”[98]这种双重现象表现在:“同任何一种前现代体系相比较,现代社会制度的发展以及它们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张,为人类创造了数不胜数的享受安全的和有成就的生活的机会、但是现代性也有其阴暗面,这在本世纪变得尤为明显。”由此可见,在西方学界,风险的普遍性问题历来受到较高的重视。

人类社会正在走向“风险社会”是西方学界的一个理论观点。乌尔里希·贝克在《世界风险社会》的开篇写道:“在世界范围内,当代社会正经历着一场根本性变化,这种变化向以启蒙运动为基础的现代性提出了挑战,并开辟了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里人民选择了新的且意料不到的社会与政治形式。”[99]这个社会与政治形式就是“世界风险社会”。在乌尔里希·贝克看来,尽管历史上的每一个社会都有风险,但是当代风险社会的特征在于,它不是局限在一个国家的范围以内,而是波及全世界。在风险社会以前的社会形式中,风险往往可以通过以测算风险概率为前提的保险行业来防范,但是,在世界风险社会中,这些保险都将趋于无效。Alaszewski等学者也赞同这一观点,他们在《伴随风险与不确定性的日常生活经验》中认为,现代社会的确是一个“风险社会”,每个人都负责管理自身范围内的具有潜在威胁的风险生活,他们都难以知晓当前的风险状况以及有效管理风险的方法。[100]

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看来,当代中国也处在逐渐进入“风险社会”的进程之中。中国学者庄友刚和张国华认为:“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使中国日益进入一个‘高风险社会’。主要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特殊状况所造就的现实后果。”[101]的确,中国迅速推进的现代化进程催生了诸多风险后果,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当代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历史就是不断战胜风险、克服困难的过程。胡锦涛说:“我们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和繁重性世所罕见,我们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所面临矛盾和问题的规模和复杂性世所罕见,我们在前进中所面对的困难和风险也世所罕见。”[102]在笔者看来,中国社会的风险状况事实上与西方社会存在较大差异,这使得中国的风险社会所呈现出的不仅是世界风险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是一个自成一体的“高风险社会”。在这个社会发展阶段中,中国共产党正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带领团结的中国人民开拓进取,走向中华民族的复兴。因此,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与西方多数学者的看法相似,二者基本认同这样一个事实,即“人类的风险社会正在形成”。只不过,二者所理解的“风险社会”存在若干区别。一方面,西方学者眼中的风险社会多以全球化为视角,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在阐述风险社会时一般立足于中国风险实践,兼顾世界视野。另一方面,以乌尔里希·贝克为代表的西方学者认为现代风险社会已经使得以往的各种风险管理措施失去作用,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用中国社会的发展实践证明,风险是可以防范和管理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