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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实质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看来,并不是在任何意义上以人为中心和以任何人为中心的理论立场或观点都属于人类中心主义。换句话说,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对人类的中心地位的看法不再是一种事实判断,而是一种价值判断,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就是主张在人与自然、人类与生态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将人类的利益置于首要的地位。

(一)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实质

要论说人类中心主义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首先必须廓清一个前提性的理论问题,即到底什么是人类中心主义。

在国内外学术界关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的讨论中,许多人对人类中心主义都作了严重的曲解,其共同的理论失误就在于都预设了一个具有一成不变内涵的人类中心主义概念。正是在这样一种共同的非历史的预设前提下,人们往往无视人类中心主义的历史演变过程及其不同历史形态之间的差异,或者是以偏概全,把人类中心主义等同于它的某一特定历史形态;或者是抽象地谈论问题,把各种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的基本主张糅合在一起,似乎它就是人类中心主义一成不变的内涵;或者是望文生义,把任何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中都根本没有的东西强硬地塞进人类中心主义概念。显然,从如是的概念规定出发,人们关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的讨论,无论是对它的反对还是为它所作的辩护,都注定是不得要领的。

其实,人类中心主义概念并没有一种一成不变的内涵,因为它并不是一种独立、完整并一以贯之的理论体系,历史上也不曾有过什么统一的人类中心主义学派。如果一定要从整体上对人类中心主义概念作出一种界定,那么我们至多也只能说,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伴随着人类对自身在宇宙中的地位问题亦即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的思考而产生并不断发展变化着的文化观念。正如我在上文中所概括的那样,自古代以来,人类中心主义曾经经历了三种不同的历史形态:(1)古代的宇宙人类中心主义。它寄生于以托勒密为代表的“地球中心论”之上,其核心论点是主张人类在空间方位的意义上即在地缘意义上是宇宙的中心,也就是认为人类居处于宇宙的中心位置。(2)中世纪的神学人类中心主义。作为基督教的上帝创世说的一个内在组成部分,它除了包括经过神学目的论注释过的宇宙人类中心主义的内容之外,还特意强调人类在“目的”的意义上处于宇宙的中心地位,亦即断言上帝是为了人类才创造其他非人类事物的,因而人类是宇宙间万事万物的目的。(3)现代的环境伦理学人类中心主义。它是现代环境伦理学中以J.帕斯莫尔、H.J.麦克洛斯基等人为代表的一种理论立场,其要义是主张在人与自然、人类与生态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应将人类的利益置于首要的地位,人类的利益应成为人类处理自身与自然生态环境关系的根本价值尺度。这三种不同历史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就应该成为我们一切关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的讨论的“文本”依据。

作为人类关于自身在宇宙中的地位问题的一种文化观念,作为人类关于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思考,人类中心主义实质上是人类的一种类意识亦即人类整体的自我意识。从这个角度看,各种不同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都有其特定的积极意义,因为它们都表征着人类自我意识发展的不同阶段。例如,即使是古代的宇宙人类中心主义,它也是人类自我意识在理性层面上最初觉醒的一种标志。而作为人类整体的自我意识,尽管各种不同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在具体内涵上有很大的差异,但它们在这样一个基本点上却是完全一致的,那就是被它们在不同的意义上置于中心地位的都毫无例外地是与宇宙或自然相对待的、作为类概念的“大写的人”即人类。而所谓“人类”,则是一切人的总和,它不仅包括同一时代所有的人,而且还包括过去、现在和未来各个世代的人。我们之所以说历史上只有上述三种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也就是因为在涉及人与自然、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关系问题时,只有它们才真正是在类概念或人类整体的意义上来谈论人类的中心地位的。由此看来,并不是在任何意义上以人为中心和以任何人为中心的理论立场或观点都属于人类中心主义。

虽然上述三种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都是人类关于自身在宇宙中的地位问题的一种文化观念,是人类在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所产生的一种自我意识,但它们的理论性质却是很不一样的。其中,古代的宇宙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拟人论的世界观,它所要陈述的不过是一个由物质世界的空间结构所决定的“客观事实”,因而它关于人类的中心地位的看法实际上是一种事实判断;中世纪的神学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超自然主义的世界观,它所要陈述的则是上帝创造了人类和宇宙万物并安排了它们之间的目的——手段关系的“客观事实”,它关于人类的中心地位的看法仍然还是一种事实判断。也正因为这两种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关于人类的中心地位的看法属于一种具有可证伪性的事实判断,因而它们后来随着哥白尼的日心说和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的诞生而被宣告彻底破产。与古代的宇宙人类中心主义和中世纪的神学人类中心主义不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不再是一种拟人论的和超自然主义的世界观,而是一种环境伦理价值观,是处理人与自然、人类与生态环境关系的一种伦理价值原则。对于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来说,人类的中心地位不是一个由客观世界的空间结构决定的或由造物主精心筹划出来的事实,而是人与自然、人类与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的应然状态。换句话说,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对人类的中心地位的看法不再是一种事实判断,而是一种价值判断,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就是主张在人与自然、人类与生态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将人类的利益置于首要的地位。与一切人类中心主义都是从类的意义上来谈论人类的中心地位相应,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所强调的人类利益也就是人类的共同利益,亦即人类整体的利益和人类长远的利益,而非作为个体或群体的人的特殊利益和眼前直接的利益。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倡导者们就曾明确地提出,我们之所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负有道德责任,主要就源于对于我们人类生存和发展以及子孙后代利益的关心。由此又可以看出,在人与自然、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关系问题上,并不是任何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都包含着明确的价值取向,也不是以任何人的利益为价值取向的环境伦理价值观都属于现代人类中心主义。

总之,人类中心主义是人类关于自身在宇宙中的地位问题的一种文化观念或人类整体的自我意识,只有在人与自然、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关系问题上以不同形式确认人类整体的中心地位的理论立场或观点才属于人类中心主义;而在诸种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中只有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才具有明确的价值取向,也只有主张将人类利益或人类的共同利益作为处理人与自然、人类与生态环境关系的根本价值尺度的环境伦理价值观才属于现代人类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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