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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进行全面财产清查的情况有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局部清查也称重点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只对财产中某些重点部分进行的清查。定期清查是指按预先安排的时间对财产进行的清查。其目的在于及时检查和督促工作,研究和解决财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经济效益。外部清查是指由外单位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组成的清查小组所进行的清查。比如,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等对企业进行的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按不同分类标准可分成不同的种类。

(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分类

财产清查按其清查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所有的财产和资金进行全面盘点与核对。其清查对象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库存现金、短期借款、有价证券及外币、在途物资、委托加工物资、往来款项、固定资产等。全面清查范围广,工作量大,一般在年终决算或企业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时进行。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也称重点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只对财产中某些重点部分进行的清查。如流动资产中变化较频繁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除年度全面清查外,还应根据需要随时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各种贵重物资要每月至少清查一次,库存现金要天天核对,银行存款要按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

(二)按财产清查的时间分类

财产清查按其时间的不同,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按预先安排的时间对财产进行的清查。这种清查一般是在年末、季末、月末结账时进行的。定期清查的范围不固定,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根据需要进行的临时性清查。如更换出纳员时,对现金、银行存款进行的清查;更换物资保管人员时,对其保管的财产进行的清查;财产发生非常灾害和意外损失时,对受损失的财产进行的清查;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银行、物价、审计等部门对单位进行检查时,按检查要求和范围进行的清查。不定期清查的范围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三)按财产清查的执行单位分类

财产清查按其执行的单位不同,可分为内部清查和外部清查。

1.内部清查

内部清查是指由本单位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组成的清查小组所进行的清查。这种清查可以是定期的,也可以是不定期的;可以是全部的,也可以是局部的。其目的在于及时检查和督促工作,研究和解决财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经济效益。

2.外部清查

外部清查是指由外单位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组成的清查小组所进行的清查。这种清查一般是局部的清查。比如,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等对企业进行的财产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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