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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行是进口商还是出口商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过,在跨国公司的不同子公司之间却常采用汇款支付方式,以降低结算成本。电汇方式使用电报、电传,或SWIFT,用密押证实。票汇方式使用银行即期汇票,用签字证实。预付货款的结算方式,有利于出口商,而不利于进口商。这便于迅速提货,不能积压,并按实际收到货物,汇付货款结算。在国际贸易中,它们采用汇款方式结算逐渐增加,改变过去着重采用信用证结算的方式,体现了国际结算方式的灵活性。

五、汇付方式的使用

(一)汇付方式的特点

从进出口商的角度,将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三种基本支付方式相比较,可以归纳出汇付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1.风险大小很不平衡

预付汇款的买方或货到后汇款的卖方承担了几乎全部的交易风险,并且可能会遭到款货两空的风险;而前者的卖方和后者的买方则几乎毫无风险。

2.资金负担很不平衡且缺乏相关的融资手段

预付汇款的买方或货到汇款的卖方承担了较重(甚至全部)的资金负担,而汇款方式又难以为之提供基于交易的融资手段。

3.手续简便,费用低

在三种基本支付方式中,汇付方式的手续最简便,费用最低。

鉴于以上特点,汇款方式较多用于贸易从属费用的结算,而较少用于贸易货款的结算,仅限于前述的特点原因及条件下,才会采取预付汇款或货到汇款的支付方式。不过,在跨国公司的不同子公司之间却常采用汇款支付方式,以降低结算成本。

(二)三种汇付方式比较

从支付工具、安全性、速度、费用等方面看,电汇、信汇、票汇三种方式各有利弊。

1.从支付工具来看

电汇方式使用电报、电传,或SWIFT,用密押证实。信汇方式使用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用签字证实。票汇方式使用银行即期汇票,用签字证实。

2.从汇款人的成本费用来看

电汇收费较高,信汇与票汇费用较电汇为低。

3.从安全方面来看

电汇比较安全,汇款能短时迅速到达对方。信汇必须通过银行和邮政系统来实现,信汇委托书有可能在邮寄途中遗失或延误,不能及时收到汇款,因此信汇的安全性比不上电汇。票汇虽有灵活的优点,却有丢失或毁损的风险,背书转让带来一连串的债权债务关系,容易陷入汇票纠纷,汇票遗失以后,挂失或止付的手续比较麻烦。

4.从汇款速度来看

电汇是一种最快捷的方式,也是目前广泛使用的方式,尽管费用较大,但可用缩短在途时间的利息抵补。信汇方式由于资金在途时间长,操作手续多,故信汇方式日趋落后,有的银行很少使用,甚至不用。票汇是由汇款人邮寄给收款人,或者自己携带至付款行所在地提示要求付款,比较灵活简便,适合邮购或支付各种费用,或者当作礼券馈赠亲友。其使用量仅次于电汇。

(三)国际贸易中应用的主要汇款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汇款方式结算买卖双方的债权债务,主要有以下两种做法。

1.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Payment in Advance)是进口商先将货款的一部分或全部汇交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立即或在一定时间内发运货物的一种汇款结算方式。预付货款是对进口商而言,对出口商来说则是预收货款。

预付一部分货款的目的,主要是出口商顾虑进口商不履行买卖合同,以预收部分贷款作为担保,倘若进口商毁约,出口商就可以没收该预收货款。这种预付的货款,实际上是出口商向进口商收取的预付订金(Down Payment)。通常需要预付货款的商品,多数是热门货。

预付货款的结算方式,有利于出口商,而不利于进口商。预付货款不但占压了进口商的资金,而且使进口商负担着出口商可能不履行交货和交单义务的风险。因此,进口商有时为了保障自身的权益,就规定了解付汇款的条件,即于收款人取款时,应提供书面担保,以保证在一定时间内将货运单据寄交汇入行,转交汇款人;或提供银行保证书,保证收款人如期履行交货交单义务,否则负责退还预收货款,并加付利息。

2.货到付款

货到付款(Payment after Arrival of Goods)是出口商先发货,待进口商收到货物后,立即或在一定期限内将货款汇交出口商的另一种汇款结算方式。它有时还可称为赊销方式(Sell-on Credit)或记账赊销方式(Open Account,缩写为O/A)。货到付款在国际贸易上可分为售定和寄售两种。

(1)售定。售定是指买卖双方已经成交,货物售妥发运,并经进口商收到后一定时期将货款汇交出口商。多数的货到付款系指售定方式。广东、广西、福建等省经常有些鲜活商品,如牛、羊、猪、鸡、鸭、鱼、鲜花、蔬菜对港澳出口,因为时间性较强,出口商采用活鲜随到随出、提单随船带交进口商的方式。这便于迅速提货,不能积压,并按实际收到货物,汇付货款结算。所以售定方式又称为“先出后结”。这种方式对进口商有利而对出口商不利,因为货物出口后,出口商就失去控制货物权利,如进口商不付款,出口商将会货款两失。

(2)寄售。寄售是指出口商先将货物运至进口国,委托进口国的商人在当地市场代为销售,待售出后被委托人将货款按规定扣除佣金后全部汇交出口商。

寄售的出口商称为委托人,接受委托寄售的国外商人称为受托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通常订有委托寄售协议。在委托寄售时,货物价格未定,可在寄售协议中规定最低限价,或自由作价,或征得委托人同意的售价。寄售的一切运、保、杂费、佣金等均由委托人负担,从销售款项内扣除,受托人汇寄净款给委托人。寄售货物在出售前物权属于委托人。

近年来,我国“三资”企业增多,它们与国外交往频繁,彼此了解程度加深。在国际贸易中,它们采用汇款方式结算逐渐增加,改变过去着重采用信用证结算的方式,体现了国际结算方式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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