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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投融资计划书怎么写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其内在的弊端却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而日益暴露。因此,发展以证券化、社会化、多元化为特征的直接权益投融资模式将是中国房地产投融资创新的基本方向。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金融创新领域,特别是对REITs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了大量的探讨。开展房地产金融制度创新,建立中国的REITs制度,对行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都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房地产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促进,REITs创新了我国的房地产投融资制度。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国民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虽然我国的宏观经济快速稳定增长,但群众的居住水平却没有同步提高,房价居高不下、住房供需不平衡、房地产贷款风险加剧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居民提高居住水平的巨大障碍,严重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出现以上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我国房地产业在2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缺乏制度创新,尤其是投融资体制的创新。长期以来房地产业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单一,在银行、房地产企业、地方政府等各方利益的驱动下,房价不断上涨,同时大量的房地产贷款也积累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尽管国家出台了大量的宏观调控政策,但大多是治标不治本,时效有限,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银行信贷间接投融资体制不但累积了巨大的信贷金融风险,而且越来越不能解决房地产资金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矛盾以及房地产投资收益与风险对等问题,已经明显不适应新形势下房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在目前的房地产投融资市场上,一面是银行资金供给的短期性,一面是房地产资金需求的长期性;一面是银行信贷风险的累积,一面是房地产企业的超额利润;一面是社会资本的闲置,一面是房地产资金的短缺;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归根结底都是我国房地产投融资制度缺失、不健全所致。因此,加快投融资制度创新已成为确保中国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制度创新源于制度失衡,它是对现有制度缺陷或者制度缺失的反应,其目的在于获得潜在的制度创新收益。中国以银行信贷间接融资为绝对主体的房地产投融资制度,在前几年扶持房地产发展的相对宽松政策环境下,基本上还能满足各方的需求,维持着制度的相对均衡。但是,其内在的弊端却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而日益暴露。国家在充分地意识到这种弊端对于房地产业发展甚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危害性后,不得不采取措施,连续出台相应的法规文件对现行投融资制度予以抑制和调整,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央行的“121号文件”。国家对于银行信贷的严控,彻底打破了原有房地产投融资制度的相对均衡,其目的在于促动民间投融资力量的形成和扩展,引发投融资制度的诱致性变迁。但作为对国家金融和宏观经济产生巨大影响的投融资制度,其供给和创新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国家的,必须要有国家的认可和参与,制度创新才能有效形成。因此,在目前“旧制度打破”的情况下,国家应及时顺应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创新我国的房地产投融资制度,以弥补制度缺口。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投融资制度的演进变迁历程可以看到,投融资制度发展演变的趋势表现为由以银行为主的间接信贷融资模式转向以市场证券化为主的直接权益融资模式过渡,由单一银行投融资体制向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投融资体制过渡,房地产投融资制度的发展也不例外。目前,美国的房地产投融资制度已经基本完成了这一转化过程,促成了美国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和稳定繁荣。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日益深入,中国房地产投融资制度的发展演变也必定会融入国际金融体制的发展潮流之中。因此,发展以证券化、社会化、多元化为特征的直接权益投融资模式将是中国房地产投融资创新的基本方向。

从研究发展趋势来看,近年来各国都在大力推进房地产金融创新,经过实践和探索,许多国家选择了建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制度作为金融创新的形式。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金融创新领域,特别是对REITs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了大量的探讨。未来这一方面的研究还将是热点和重点。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迫切需要房地产金融创新的支持,政策制定、宏观调控等方面也亟须金融创新理论为依据,建立和完善中国的房地产金融创新理论已经是当务之急,所以本课题的研究有较高的理论价值。

从实践意义来看,目前我国房地产业和金融业都需要进行金融创新以进一步发展。开展房地产金融制度创新,建立中国的REITs制度,对行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都有重要的意义。具体来看,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中国房地产投融资的证券化进程

中国如果建立REITs制度,将直接推动房地产证券化进程。首先,REITs可以通过对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购买,化解目前累积在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风险,为房地产发展提供再投资资金。其次,REITs可以通过将房地产所有权益分割成小份,以股票或受益凭证的证券形态体现出来,在资本市场上出售给投资者,这一方面实现了中小投资者对房地产的直接投资,另一方面又实现了房地产所有者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通过REITs对房地产证券化的实现,使原来实物形态的“不动产”转变为证券形态所有权份额,获得了高度的流动性和变现性,从而使房地产资金供求双方跨过银行直接联系起来,实现了中国房地产投融资的直接化、社会化,这将从根本上促成中国房地产投融资制度的创新。

二、弥补现行的房地产信贷融资制度的缺陷

REITs通过发行有价证券向社会资金所有者进行直接融资,替代以通过商业银行为媒介的间接融资,成为房地产业外部资金的主要融通渠道。REITs通过信托所融得资金主要是针对房地产进行权益性投资,正好可以满足房地产企业对长期资金的需求;而且,REITs又具有很好的风险化解和风险分摊机制,它不但通过专业投资人员的多样化组合投资分散了房地产投资风险,而且将剩余的风险转嫁给各个不同的投资者,避免了在信贷融资制度下房地产投资风险在银行的积累和集中。

三、拓宽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资金来源

REITs是专门为中小投资者设计的房地产投资工具,通过RE‐ITs,社会闲散的、零星的小额货币积聚或规模化的产业资本,直接投向房地产,从而使房地产业的发展资金在筹集面上更宽、更广。

我国一旦建立起REITs制度,这笔庞大的资金就将通过REITs这个投资中介,源源不断地进入了房地产领域,为我国房地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为宽广、稳定的资金来源。通过对房地产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促进,REITs创新了我国的房地产投融资制度。

四、提供一种适应大众投资者的房地产直接投融资制度

REITs通过发行小面值的股票或者受益凭证,将把广大社会投资者的资金聚集起来,在专家操作管理下,集中投资于房地产业,并直接分享房地产投资的高收益。它以其低进入门槛、专家理财、风险分散、收益稳定和资产增值等众多优点而获得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欢迎,成为一种比银行存贷制度更为优越的新型大众投资制度,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国房地产直接投融资制度缺口。

从研究背景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房地产业的发展、金融业的产品创新以及居民的投资需求都迫切需要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制度的创新,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以建立REITs制度为突破口开展房地产金融制度创新是可行路径中的最优选择。本书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分析我国开展房地产金融创新的必要性和各种可行路径,对REITs制度的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对我国已开展的准REITs业务做实证分析,剖析REITs的运作机理,提出发展REITs制度的政策建议。具体来看,本书试图达到以下研究目的:

(1)分析我国房地产金融的现状,设计各种可行的创新路径,提出建立REITs制度是最优的创新路径;

(2)剖析REITs制度的特点、运作机理和对我国房地产业的意义;

(3)应用委托—代理模型研究REITs运作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对目前已开展的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做案例分析;

(4)评价建立REITs将面临的各种风险,提出控制风险策略;

(5)设计中国REITs的投资制度、投资模式以及投资项目的管理制度;

(6)研究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外部环境,指出制约因素,提出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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