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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榜”≠“富榜”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您看来,“财富榜”与“创富榜”的差异和意义何在?“创富榜”与“财富榜”相比较,“创富榜”的主要可取之处在于——打破了西方单一财富指标评价体系,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我们自己的多项指标评价体系。

财富榜”≠“富榜”

问:曾教授,继胡润财富榜之后,最近中国强势媒体《南方周末》推出了内地人物创富榜,又一次引爆了全社会对分配不公问题的关注和讨论。在您看来,“财富榜”与“创富榜”的差异和意义何在?

答:要说“财富榜”与“创富榜”的差异和意义,我觉得主要在于:它们使我们社会的财富分配不公问题得到广泛关注。“财富榜”以财富多寡论英雄,在西方发达国家完善的制度平台下,因为有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稳定的社会平均利润率,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分配格局,它大体反映企业的综合价值,还说得过去,但它不适应中国体制转型期国情。“创富榜”与“财富榜”相比较,“创富榜”的主要可取之处在于——打破了西方单一财富指标评价体系,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我们自己的多项指标评价体系。主要考虑了公平与效率的协调问题,强调了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以及财富的取得途径和公众形象。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创富榜”虽然有突破,但却不彻底,在一些方面还不完善,有待改进。比如“创富榜”的重点在财富多寡(权重30%)和财富的分配,即社会责任(权重40%),而关键的致富手段即企业文明,其权重只占20%,其中守法诚信问题过于笼统,权重仅仅占了10%,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也仅仅占了10%,这个比例太小;又比如,没有生态环境指标,很容易诱发对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和污染。另外,“创富榜”所列的“公众形象”指标在操作中可能出现水分,因为,在利益驱动下,“公众形象”完全可以用金钱开道,通过媒体来塑造。

问:不论是“财富榜”还是“创富榜”,它们广受关注的背后,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社会贫富差距悬殊的现实,在于社会成员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城乡之间等收入分配的不公。

答:是的,财政部一位副部长公开透露,2002年20%的存款大户,占有人民币存款的64.8%和外币存款的89.1%。而城乡差距最大,城市与农村收入比是,1995年为2.8∶1,2002年发展到3.4∶1,如果将城市居民享受的社会福利保障计算在内的话,城市与农村收入比高达5.9∶1。而垄断行业与其他非垄断行业收入的差距也是触目惊心的。关于中国经济发展,世界银行1984年在一研究报告中提醒我国在发展改革中一定要注意收入分配公平问题,1997年则是提出“严厉警告”,到了2003年则发出了“最严重的警告”。世界银行2003年在《中国:促进公平的经济増长》的发展报告中称,现在回过头来看,对中国经济发展有两个低估:一是低估了中国经济增长的潜力;二是低估了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收入不平等扩大的程度。据有关研究资料显示,中国的基尼系数早已经超过了0.4这一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如果考虑黑、灰色收入的话,有的研究认为中国的基尼系数可能高达0.59。我国在改革开放的短短25年里,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的速率,为世界之最。众所周知,基尼系数一旦超过警戒线,如果不从根本上及时解决的话,很容易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据世行专家预计,如果听之任之,中国的基尼系数还会继续扩大。即就是从现在开始着力处理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到2020年也只能降到3.95。

问:收入差距悬殊化会产生哪些后果?

答:后果非常严重,这里我仅强调一点。反思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教训之一,长期的贫困和普遍的低收入,是构成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历次政治运动乃至“十年文革”赖以存在和肆虐的经济社会基础。在贫困面大的社会里,强烈渴望改变卑贱经济社会地位的冲动,是政治上产生“翻烧饼”心理的直接经济动因。因此,广大人民群众被边缘化,不仅会形成社会稳定的冲击波,还会成为孕育极“左”、暴力乃至恐怖的温床和土壤,这一点为国内外大量的实践所证实。由于激化了收入分配的矛盾,加之腐败,颠覆了伊朗的巴列维政权和菲律宾的马科斯政权,贻误了工业化进程,教训是血淋淋的。各国体制转轨的实践表明,如果漠视“沉默大多数人”的利益,改革没有不“翻船”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加快培育一个强大的中产阶级,对我国发展、改革和稳定的战略意义重大。

问:您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开始关注社会公平问题,在您看来,导致社会贫富不均、收入分配不公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答: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社会不公现象的大量存在,专家学者都在探讨,观点也很多,但我认为,根本原因有五点:第一,权力进入市场参与分配;第二,政府二次调节乏力;第三,“三农”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第四,垄断性行业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第五,大量寻租问题的存在。众所周知,财富分配不外三种形式:按劳分配,按资分配,按权分配。一般来说,按资分配拉开的收入差距要大于按劳分配的差距,而按权分配,特别是按有权和无权分配、大权与小权分配导致的收入差距,要远远大于按资分配的差距。但如果权力得不到制衡,社会监督机制还未确立时,在市场经济规则不完善的条件下,权力和资本最容易结合起来参与分配,它导致的收入悬殊化程度最高,极大地威胁着社会公平的经济社会政策的实施,摧毁社会公正的基础。从财富榜结构分析看,很难昧着良心说,中国相当部分的富豪们不是通过运作权力资源急剧致富的。在市场机制比较健全、完善的国家,一个企业要积累到中国富豪们的财富,尚且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台湾的富豪,年龄一般在70多岁,香港富豪是60多岁,而我国则是30—40岁,这是对传统产业而言。高技术产业利润来得快,但就是当代互联网的领军人物比尔·盖茨,也用了11年的时间才成为亿万富翁,创业17年后才跃为美国首富。而中国IT产业的一些富豪们只用了5—6年左右的时间就完成了进入富豪榜前10名的进程。同时,在胡润的“财富榜”中,经营房地产的有45位,上市公司掌门人有58位,而房地产和上市公司恰恰是我国当前两个最不规范、泡沫化最大和最富投机性的领域。值得深思的是,在体制转型期现存的体制和市场环境下,真正靠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节俭积累而成为富豪的概率有多大?在当今中国,我们几乎看不到财富有一个长期逐渐积累的过程,看到的更多的是暴利和投机。在我看来,中国为数不多的干净企业家中,最值得推崇的应该是孙大午,但遗憾的是,即使是《南方周末》推出的具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创富榜”,也将孙大午们剔除在外。其次是政府税收征管乏力,甚至出现“逆调节”,例如北京地区规定的“双高”(高学历、高职称)、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高科技企业人员,可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待遇。我们长期对“三农”问题的忽视,使不少农民至今还没有脱贫。垄断行业对公共资源的独享,又进一步加剧了社会收入的分配不公。而大量寻租现象的存在,已经侵蚀了我们社会的健康肌体,等等,都会进一步使我们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继续扩大。

问:关于“财富榜”的话题,您还有什么感触?

答:最近陆续推出的若干“版本”的富人榜,大体反映出这样一个趋势:社会对少数富豪和高收入者的关注过高了。在改革开放25年中,中国收入分配格局已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我认为当今中国短期应当高度关注广大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并给予强势援助;中长期则应关注中产阶级的成长和壮大,这对我国的发展、改革和稳定,对走向现代化太重要了。就民营企业家而言,我更关注广大中小民营企业家的成长,他们创业极不容易,深受“三乱”的盘剥,发展非常艰难。即使在大民营企业家中,我认为全社会应该推崇和表彰的是孙大午式的企业家。

问:就税收而言,您认为导致社会分配不公的原因在哪里?

答:对税收问题我没有做过专门的研究,但在其他课题调研过程中,在与企业老板的接触中,我对目前中国的税收治理有一些直观的感受,也做了一些思考。就税收而言,导致社会分配不公的原因在于:第一,当前的税收治理体系还很不完善,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治理体系还没有建立,现在的体系仍然是政府主导的。收多少税,如何收税,等等,完全由政府说了算,这与现代社会的税收治理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近十年的税收收入连续超常增长,远高于GDP的增长,本身就有问题,值得认真研究。第二,税收公平问题亟待解决。税收公平问题不仅反映在税收立法方面,也反映在税收执法方面,还反映在税收司法救济方面。同时,在税收政策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税收立法方面我没有研究过,但在税收执法方面,我在企业调查中感触颇深,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的税收公平待遇问题,必须给予重视。“关系税”“人情税”的问题不少。当然,板子不能完全打在税务局同志的身上,他们在税收任务压力面前也很为难。2001年我在咱们省某开发区一家企业调研时获知,有一天同时有六家税务部门来稽查,你说他们能安心做生意吗?就税收司法救济而言,也不是企业不懂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权利的道理,关键是维权成本太大。第三,大家最关注的是所得税的公平问题,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的公平问题最为突出。发展、改革需要支付成本,市场体制的原则表明,谁是发展、改革中的最大受益者,谁主要承担发展、改革的成本。有统计资料表明,我国20%的富人,纳税却不到10%,没有成为纳税主体,而工薪阶层纳税却占了60%以上。从广义上看,广大人民群众、下岗职工、弱势群体过多地承担了改革的成本,这是当前最大的分配不公,也是极不人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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