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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金融中心发展的比较研究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得分代表这个金融中心的金融服务是丰富多元化的,而低得分则表明这个地区的金融服务的多元化不足。而挪威稳健的金融业使其受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较小。挪威当局的金融监管和金融稳定措施比较得力。同时挪威政府和中央银行宣布,将分别采取措施,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挪威金融市场造成的影响。离岸金融中心是一种自由交易、不受管制的国际金融市场。

区域金融中心发展的比较研究

一、世界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经验

GFCI11按照金融中心影响力范围分为全球的、跨国的和当地的三个层次,再按照金融中心的联系性、多元性和专业性三项标准分为四类,因此入选的77个金融中心一共有12种类别。

其中,三项标准的具体含义如下:

联系性(Connectivity)——代表一个金融中心在世界范围内的知名程度,以及它如何与其他金融中心发生联系。这种衡量采用的是问卷调查的数据,受访者被要求只对他们熟悉的金融中心给予评价。如果一个金融中心的加权平均评分中70%以上来自于其他金融中心,那么这个金融中心就是全球性(Global)的;如果50%以上来自于其他金融中心,那么这个金融中心就是跨国性(Transnational)的。

多元性(Diversity)——衡量一个金融中心的业务广度。我们认为商业生态环境的丰富性就好比生物多样性,因此我们采用了一个生物多样性指数(由每个金融中心的75个特征指标计算而得)来衡量商业环境。高得分代表这个金融中心的金融服务是丰富多元化的,而低得分则表明这个地区的金融服务的多元化不足。

专业性(Speciality)——衡量一个金融中心某些业务的质量和深度,例如资产管理、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金融中心在这方面的表现的计算从GFCI评级和业务部门评级的不同得来。如果一个金融中心业务部门的评级远高于GFCI总体的评级,那么它就被定为专业级。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一个金融中心影响力遍及全球,同时它所提供的金融服务既有广度,也有深度,那么就对应于表中的左上角,即全球领袖(Global Leaders)。这样的金融中心共有9个。如果某个金融中心的影响力只局限于当地,而且主要集中于某些专业领域,那么可以称其为“地区性专业金融中心”,包括阿布扎比等12个金融中心。

表7 GFCI11全球金融中心分类

资料来源:GFCI 11研究报告

在这个分类中,香港属于全球性领导者,上海属于全球性多元化金融中心,北京属于全球化专业金融中心,深圳属于跨国性专业中心,台北属于地区性新兴中心。根据浙江金融“双中心”建设的内涵和目标定位,我们认为最可借鉴的是属于地区性专业金融中心。

表8 地区性专业金融中心比较

资料来源:GFCI 11研究报告。

这些区域性专业金融中心所属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运行机制等方面各具特色,大致可以分为高福利国家、离岸中心、转轨地区、阿拉伯地区和新兴市场等几种类型。下面就根据这样的分类逐一分析不同所属国类型的区域性专业金融中心建设的经验。同时,2008年以来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对这些金融中心产生了不同的影响,部分金融中心受到的冲击较大,而有的中心受到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少,这些都是金融危机给各个金融中心建设带来了一些教训和启发。

(一)高福利国家

高福利国家,以冰岛的雷克雅未克和挪威的奥斯陆为代表。

冰岛和挪威两国都属于经济发达体,人口较少,人均GDP较高,尤其是社会福利制度十分完善。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金融危机冲击下,两国的影响差异十分显著。冰岛的高负债和近年来的金融高速扩张,带来了近乎毁灭性的打击,短期内就造成政府破产。而挪威稳健的金融业使其受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较小。

2008年冰岛金融危机是发生在冰岛的一系列与环球金融危机相关的事件,直接影响冰岛整个国家的经济和银行系统。从2008年9月下旬开始,冰岛境内三家主要银行Glitnir银行、冰岛国家银行(Landsbanki)和冰岛最大的Kaupthing银行的控制权相继转移到冰岛金融监管局之下,被转为国有。冰岛金融业在这次全球信贷危机中损失惨重,过度膨胀的银行业在一周内土崩瓦解,冰岛克朗兑欧元汇率狂跌40%,通胀率和利率跃升至18%,民众生活水平急剧下降,失业率从接近零涨至近10%。债务不断增加,收入缩减,支出飙升,外债超过1383亿美元,而其国内生产总值仅为193.7亿美元,冰岛面临“国家破产”危险。

从2009年年中开始,冰岛采取了一些措施,通过大幅削减开支、增加收入来降低财政赤字,冰岛的财政赤字已从2008年的14%估计已至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至2%。冰岛政府一直追求让社会和经济和谐发展的政治策略。通过实行累进税制,高收入者缴纳了更多的税,而较低收入者受到了保护。社会保障支出的削减幅度低于其他公共支出项目。这种策略达到了预定的效果:净国民收入分配变得更公平。相对于较高收入群体而言,较低收入群体的购买力受的影响更轻,这使后者能够继续积极地参与经济活动。2011年冰岛经济增长率为3.1%,企业投资对经济的驱动作用也将更加明显,冰岛经济已经在稳步好转。

挪威人因其叛逆传统的国民性格闻名于世,挪威靠自己的特有方式成为全球金融和经济危机中的“世外桃源”,究其根源,挪威国民和政府的特立独行使得他们在这场危机中独善其身。当其他国家挥霍时,挪威存钱,当其他国家纷纷限制政府职能时,挪威却在捍卫“从摇篮到坟墓无所不包”的福利大政府。

挪威是一个只有460万人口的小国,但同时也是全球第三大原油出口国。当国际油价暴涨,挪威的石油收入随之高企,当油价回落时,挪威政府也并不担心,因为挪威政府并未胡乱挥霍石油美元,根据法律石油出口收入进入主权财富基金,用于在各国投资。

挪威当局的金融监管和金融稳定措施比较得力。例如,挪威政府2009年2月宣布,将成立两个资产共为1000亿挪威克朗的新基金,以稳定本国金融市场,包括一个国家金融基金,资产金额为500亿挪威克朗以增强挪威银行的竞争力,以抵御经济不景气带来的负面影响;一个国家债券基金,其金额也将达到500亿挪威克朗,它将由现有的挪威人民安全基金管理,以帮助挪威企业和个人从挪威商业银行债券市场中获得更多贷款

挪威金融监管局(Kredittilsynet)2008年10月表示,因金融市场动荡,该机构正对金融股份卖空行为实行临时限制。同时挪威政府和中央银行宣布,将分别采取措施,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挪威金融市场造成的影响。挪威政府发表声明要求挪威议会授权政府发行3500亿挪威克朗(约合574.1亿美元)的政府债券,用来作为挪威商业资本流动的抵押。挪威中央银行也发表声明说,将向挪威较小规模的银行提供两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以确保其正常运作。

(二)离岸金融中心与阿拉伯地区金融中心

离岸金融中心与阿拉伯地区金融中心是两类比较特殊的发展模式。

1.离岸金融中心

离岸金融中心是一种自由交易、不受管制的国际金融市场。主要从事的离岸金融业务是属于批发性银行业务,存贷款金额大,交易对象通常是银行及跨国公司,其业务通常为引进外来资金,再将资金贷给外国,个人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机构进行投资。属于区域性专业金融中心的离岸金融中心包括巴哈马、百慕大的汉密尔顿、马耳他以及摩纳哥。其中,巴哈马、百慕大位于加勒比海,马耳他位于地中海,摩纳哥地处法国南部面朝地中海。

巴哈马是加勒比地区最富裕的国家之一,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加勒比之冠,在西半球国家中仅次于美国和加拿大。旅游业和金融服务业是国民经济最重要的部门,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90%左右。近几年,巴哈马政府在政策上作了些调整,提出经济多样化,吸引外资,取得一定进展。

2012年以来,经历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巴哈马的金融状况逐渐趋稳和好转,银行超额准备金和超额流动资产双双增加,外汇储备也有较小的增幅,信贷规模由减转增。1—6月份,累计巴币贷款规模从上年萎缩4450万巴元转为今年同期增加1.50亿巴元。特别是短期借贷和国库券组合使得银行向政府提供贷款从上年减少7400万巴元转为今年同期增加1.688亿巴元。同时,巴币信贷质量有所好转。2012年1—6月份,私营部门整体贷款违约滞期余额减少2370万巴元、下降2.0%至11.844亿巴元,占总贷款比率收窄33个基点至19.0%。[1]

与巴哈马一样,金融业是百慕大除旅游业以外的第二大经济部门。由于百慕大政局稳定,没有外汇管制,并严格遵守金融保密法,该群岛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境外金融和商业中心之一。1999年以来,从业人员保持在3200多人。保险业相当发达,约占世界意外险种再投保量的1/3,1996年保险业务收入达198亿百慕大元。公司注册业发展势头强劲,2000年增长高达9.5%,其中大部分为保险公司,其次为商贸公司、航运集团、个人投资公司。相较于其他加勒比区的金融中心,百慕大相距美国最近。纽约、波士顿等重要门户城市可以在1.5小时到达,是投资美国的最佳选择平台。

百慕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颇具特色,能为入驻企业提供系统的、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具体来说包括银行、保险、再保险、法律、会计、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信托与管理等产品和服务。其中,独特的再保险产品、财富增值管理等金融服务是百慕大的强项。

在私人信托业务中,百慕大在实现财富增值管理上为入驻企业提供了特色服务。尤其是在经济低迷、通货膨胀等导致财富缩水的背景下,为更好地保障财富增值以及确保资产传承的安全性,一些富裕人群有财富管理的需求。百慕大一直在这方面开展极富创造性的私人理财业务,例如帮助部分人建立家庭办公室、建立私人信托投资公司等。

针对很多新兴市场的富裕人群采取多元化的国际投资方式,百慕大能更快捷地为全球不同家庭提供他们理想、稳定、高效、税收中立的资产国际化管理服务。在私人财富管理上,百慕大在国际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在政策层面,百慕大政府和百慕大金融管理局与信托业密切合作,为私人财富管理提供支持。

马耳他位于地中海中部的岛国,由地中海一些岛屿组成,有“地中海心脏”之称,是一处著名的休闲度假地区。马耳他资源贫乏,技术人员短缺,加工工业规模小,造船和修船业持续不景气。此外,高就业、高工资、高福利政策以及劳资纠纷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马耳他经济的发展。为此,马耳他政府2001年通过《商业促进法》,以更优惠的政策鼓励和促进投资,并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同年,农渔业、建筑业、交通通讯、商业零售、金融保险、公共企业等行业的产值均有增长,2002年,经济出现恢复性增长,走出低谷,2003年,经济保持低速增长势头,国企、福利等方面的改革取得进展,此后经济复苏稳步前进,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目前,马耳他共有约18家商业银行,2006年银行总计资产130亿马镑,折合410多亿美元,总共拥有108个分支网点。马银行业中的各银行机构可以混业经营,即各银行机构对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租赁业务等均可经营。但是,目前在马只有5家银行从事零售业务,即通过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吸收存款,为大众提供服务。其他银行资产并不主要来源于马耳他,客户也不以当地人为主,大多从事转账、投资、代理等国际性业务。

为了保护储户的利益,尤其是小储户的利益,根据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各商业银行出资组建基金,从而在某些商业银行破产无法偿还储户存款时对储户进行赔偿。各商业银行根据每年的存款额的1%将有关款项交给独立的基金进行保管、运作。当商业银行破产时,每个储户最高可以获得其存款额的90%,但总额不超过2万马镑的赔偿。

摩纳哥公国是位于欧洲的一个城邦国家,也是世界第二小的国家(仅大于梵蒂冈)。摩纳哥地处法国南部,除了靠地中海的南部海岸线外,全境北、西、东三面皆由法国包围,主要是由摩纳哥旧城和随后建立起来的周遭地区组成。摩纳哥经济发达,主要以博彩、旅游和银行业为主,在服务业和小型的、高附加值的、无污染的工业的多种经营上取得了较大的成功。

摩纳哥的金融业发达,全国有摩纳哥中长期信贷中央银行、信贷与投资银行、摩纳哥工业银行、摩纳哥银行公司、摩纳哥商业信贷银行、摩纳哥房地产信贷银行、投资银行公司等25家银行,法国、意大利和英国各主要银行在摩纳哥也有代理机构,世界上一些大银行均在摩纳哥设有分支机构。2006年,共有银行和营业所40个,金融公司3个。截至2006年,吸收储蓄额达234.5亿欧元,证券479.4亿欧元,发放贷款56.7亿欧元。

2.阿拉伯地区金融中心

在阿拉伯地区,比较有代表性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是阿布扎比和利雅得。

阿布扎比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简称阿联酋)的一个酋长国,也是该国的首府的名称。石油开采权利金海外投资两者带来的收入,使阿布扎比成为世界平均每人所得最高的国家之一。

阿联酋的基础设施颇具现代化,并且也十分精细,国家的真实面貌使其在所有中东国家中位于最发达国家之列,在基础设施水平方面位于世界第六位。据世界经济论坛2011年12月14日发表的《2011年金融发展指数》显示,阿联酋的金融稳定指数居全球第5位。

利雅得是沙特阿拉伯(简称沙特)的首都和中央省首府,是沙特的第一大城市

沙特官方海外资产约1280亿美元。2005年该国的国内公债1266.7亿美元,占GDP的41%。有商业银行10家,其中国民银行、利雅得银行和拉吉希金融投资公司三家为本国银行,其余为合资银行,分支机构1210家;有七家证券交易所。

据世界经济论坛《2011年金融发展指数》报告显示,沙特在金融市场规模和重要性方面位居阿拉伯国家榜首,以约3.9分排全球第23位,巴林排第24位,阿联酋以3.89分排全球第25位。科威特排第28位,摩洛哥排第42位,突尼斯第48位,埃及第49位[2]。同时,沙特金融稳定性居世界第一,银行业服务水平居世界第40位。

(三)转轨地区与新兴市场

1.转轨地区

转轨地区的地区性专业金融中心以布达佩斯和塔林为代表。

布达佩斯是匈牙利首都,主要的政治、商业、运输中心和最大的城市,也是欧洲著名古城,欧洲联盟第七大城市,位于该国中北部,坐落在多瑙河中游两岸。1989年以来,匈牙利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其目标是尽快与欧洲经济融为一体。近2000家国有企业在私有化过程中被出售,私营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由1989年的20%增至2000年的80%以上。随着政治局势的稳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匈牙利于1996年加入了经济合作发展组织,1999年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3]2004年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

外资对转型经济体的经济及金融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外国投资是匈牙利外贸出口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通过私有化进程,匈牙利吸引了大批的外国投资。在同属转型经济体的匈牙利、波兰、捷克三国中,匈牙利在1998年之前,一直是引进外资最多的国家。尽管最近几年,波兰吸引的外资总额已经超过匈牙利,但匈牙利人均外资仍高达2129美元,在该地区名列首位。据中财网报道[4],在转轨之初,匈牙利先采取了一些鼓励外国投资的举措,尤其是在法律体系的修改和完善方面考虑到了市场经济的要求。这使得匈牙利的投资环境一开始就处于吸引外资的有利地位。截至2000年底,匈牙利引进的直接外国投资额为230亿美元,其中通过私有化方式吸引的外资为72.2亿美元。德国、美国、法国、奥地利是对匈牙利投资最多的国家。

匈牙利在1996—1997年主要是加速银行私有化的步伐,全匈牙利第六大银行布达佩斯银行60%的股份被欧洲复兴银行和通用电气公司购买,匈牙利外贸银行25%的股份归德国一家银行控制,另外18%的股份被欧洲银行买断,此外被拍卖的还有匈牙利信贷银行和商业信贷银行,到1997年底,全国最大的15个商业银行中有9个已被外国银行取得绝对控股权。全国银行业的总资产构成中,外国资产已占61.4%。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领域也出现类似进程,90%以上的保险公司已贴上了“外籍”标签。[5]

塔林是爱沙尼亚的首都,最大城市和经济、文化中心,位于该国西北部波罗的海芬兰湾南岸的里加湾和科普利湾之间。爱沙尼亚共和国是东欧波罗的海三国之一,西区为波罗的海,北区为芬兰湾,南面和东面分别同拉脱维亚和俄罗斯接壤。由于其高速增长的经济,资讯科技较发达,爱沙尼亚经常被称作“波罗的海之虎”,世界银行将爱沙尼亚列为高收入国家。

截至2006年12月31日,爱沙尼亚共有商业银行8家,外国银行分支机构7家。其中,Hansapank和SEB Eesti Uhispank是最大的两家银行,其贷款市场份额占整个银行业的78%。个人及房地产业贷款快速增长。近年来,爱沙尼亚金融资产规模有较快增长,同时贷款状况保持良好。2006年底,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2395亿克朗(约合153亿欧元),同比增长29%;发放贷款总额1777亿克朗(约合114亿欧元),占总资产的74%,其中,个人及房地产业贷款分别占银行贷款总额的45%和20%,年均增幅分别为6%和5%。2006年,房地产业、个人及商业贷款分别增长63%、94%和85%。截至2006年底,超过还款期60天未还的贷款仅占0.3%,无问题贷款占90%,具有风险或无偿还能力的贷款占2%。[6]

2.新兴市场

巴西第二大城市里约热内卢是新兴市场中区域性金融中心的代表。里约热内卢不仅是巴西乃至南美的重要门户,也是巴西及南美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素以巴西重要交通枢纽和信息通讯、旅游、文化、金融和保险中心而闻名。

巴西银行(Banco do Brasil-BB)、联邦储备银行(Caixa Economico Federal-CEF)、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银行(Banco Nacional de Desenvolvimento Social-BNDES)、布拉德斯科银行(Bradesco)、伊塔乌银行(Itau)、桑塔德银行(Santander)、联合银行(Unibanco)、阿姆罗银行(Amro Bank-ABN)、波士顿银行(Banco Boston)、汇丰银行(HSBC)和花旗银行(CITIBANK)等巴西和世界著名金融机构在里约都设有机构。里约证券交易所(Bolsa de Valores)年成交量10亿美元。

二、德国、日本、中国台湾金融中心发展的情况

(一)德国的金融中心建设

1.金融体系概况

德国作为先进制造业大国的代表,其金融业的发展颇具特色。德国金融体系主要由德意志联邦银行、商业性金融机构、官办专业银行等几个方面构成。

德意志联邦银行是国有机构,是名副其实的中央银行,其组织机构有中央银行委员会、联邦银行理事会和州中央银行管理委员会。德意志联邦银行和十一个州中央银行以及遍布全国的联邦银行的二百多个分支机构共同构成德国的中央银行体系。商业性金融机构主要由私营商业银行、合作银行和储蓄银行等组成。官办专业银行主要有抵押银行、消费信贷银行、复兴信贷银行、保险公司等。[7]截止到1994年初,各类银行总计3867家,机构网点多达47800多个,平均约1700个德国人拥有一家银行机构。“需要资金找银行”几乎是每家德国企业的共识。[8]

德国金融体系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商业银行的全能化,提供全部金融服务,包括吸收活期、定期储蓄存款;以定期存款、银行储蓄债券和银行债券形式接受长期资金;提供中长期贷款;从事有价证券业务等。德国的全能银行体系低成本地为经济部门提供银行服务,保证了货币在金融部门快速地流通,更广泛地分散银行风险和稳定盈利的倾向也增强了银行业的活力。德国全能银行体系的这些特点,使得它能比较容易和灵活地应付这几年由于金融自由化、放松管制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日益发展引起的金融市场深刻变化所带来的新的挑战。[9]二是证券市场的相对落后。与德国的巨大经济规模相比,证券仍然是一个不发达和不成熟的市场。三是银行与工商业的紧密融合,主要有参与资本并直接控制工业企业、人事密切结合及组成垄断财团等方式。

德国对金融领域的法律监管十分严格,联邦政府通过国家信贷监督局依法对金融体系进行监督和管理。在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后,德国在金融监管方面进行了完善和修正,包括修改风险管理的最低要求、改革金融市场监管工具、加强金融市场监管力度、探索前沿金融工具定值模型、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加强宏观审慎监管等方面。[10]

2.法兰克福

在GFCI 11报告中,法兰克福排名第13,比GFCI 10排名上升3位。在金融中心分类中,法兰克福位于左上角,在金融发展深度和多元性方面均位居世界前列,属于“全球领袖”。

法兰克福是欧洲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是德国重要工商业、金融和交通中心,是欧洲银行和德国联邦银行总部所在地,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量约占德国的85%。1996年,法兰克福就拥有银行385家,其中世界十大银行中的9家,以及世界50家最大银行中的46家,都已在法兰克福市立足。[11]

法兰克福的债券交易位居国际金融中心前列,2007年上市债券数量达到26031只,数量排名第2;债券交易量排名第7,筹资额则紧随卢森堡和伦敦之后,排名第3。

表9 金融中心债券融资情况比较

资料来源:世界交易所联合会网站,www.world-exchanges.Org,转引自高山.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比较研究[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9(4):35.

3.慕尼黑

在GFCI 11报告中,法兰克福排名第19,比GFCI 10排名上升3位。在金融中心分类中,法兰克福属于“国际金融中心”,在金融发展深度和多元性方面有比较均衡的发展。

慕尼黑是德国南部的经济中心,是生物工程学、软件及服务业的中心,拥有宝马、西门子、安联保险、慕尼黑再保险等大公司的总部。慕尼黑是德国第二大金融中心,拥有裕宝联合银行(联合抵押银行,HypoVereinsbank)、巴伐利亚州银行(Bayerische Landesbank);在保险业领域胜过法兰克福,是安联保险公司和慕尼黑再保险集团(Munich Re)的总部所在地。

安联集团于1890年成立,是世界最大资产管理集团之一,在法兰克福、伦敦、巴黎、苏黎世和纽约等五大国际交易所上市,为将近一半的世界五百强大企业和全球超过6000万的客户提供不同类型的保险服务。安联保险集团为个人及团体客户提供全面完善的专业保险金融服务,在全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根据保费收入,安联集团是欧洲最大的保险集团,全球拥有超过6000万客户。

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创立于1880年,总部设在德国慕尼黑,在全世界150多个国家从事经营非人寿保险和人寿保险两类保险业务,并拥有60多家分支机构,多年来连续被美国标准及普尔评级公司评定的等级为AAA级。

(二)日本的金融中心建设

1.日本金融体系概况

日本金融体系由中央银行、民间金融机构、政府政策性金融机构等组成,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领导,民间金融机构为主体,政府政策性金融机构为补充的模式。

日本银行是日本的中央银行,资本金为1亿日元,政府持有55%,民间持有45%,民间持股者只享有分红资格,而无对该行的经营管理权。日本银行的政策委员会是该行的决策机构,其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的要求,调节日本银行的业务,调节通货,调节信用以及实施金融政策,如制订官定利率、从事公开市场业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等等。日本银行基本上是独立地实施金融政策,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政策手段主要有官定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准备金率、窗口指导等。

民间金融机构可以大致分为商业银行、专业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三大类。商业银行是日本金融体系主体,又可分为四大类:都市银行、地方银行、外汇银行和在日本的外国银行。其中都市银行的规模很大,业务遍及全国各地,范围也广,可以办理一切金融业务。除此之外的其他银行的业务范围均有所限制。日本的专业性金融机构比较多,主要有长期金融机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农业渔业金融机构,而其他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政府金融机构可以概括为“两行、十库、一局”,它们的业务针对性强,几乎囊括了从国民到中小企业、从环保到农渔、从住宅到储蓄各主要领域。具体包括日本开发银行和日本输出入银行(两行),国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农村渔业金融公库、住宅金融公库、公营企业金融公库、北海道东北开发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医疗金融公库(十库),以及邮政储蓄局(一局)。

日本金融体系坚持专业分工主义的原则,实行专业分工的银行制度。日本金融体系特点在于金融机构实行严格的业务领域限制。也就是说,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承担不同性质的金融业务,它们之间不能相互交叉,呈现出业务分离状况。

一是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分离。间接金融一直占有较大优势,承担间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有普通银行、相互银行、信用金库、长期信用银行、信托银行等。这些机构原则上不得兼营证券业务,证券业务等直接金融业则由专门的证券公司来经营。

二是长期金融业务与短期金融业务相分离。作为长期金融机构的长期信用银行和信托银行经营长期金融业务。普通银行以及其他银行经营短期金融,这种分离不是由法令强制实施的,银行法令并未规定普通银行的资金运用期限,而是由设立长期信用机构专司长期金融业务和通过大藏省的行政指导,对普通银行吸收定期存款最长年限只允许为2年,而在客观上限制了其经营长期金融业务的能力来实现的。

三是银行业务与非银行业务相分离。即普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业务,而由信托银行和从事兼营业务的普通银行的信托部门来办理信托业务。

四是商业性金融业务与政策性金融业务分离和机构分立。商业性金融机构如普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利润率为导向,从事商业性金融业务;政策性金融机构则以贯彻政府政策为目的,促进宏观经济均衡增长为导向,从事政策性金融活动。二者机构上、业务上分离,但又有一定的配合和协调。由于民间资本在运用上的客观局限性不能自觉地从事政策性金融活动,因而,只能由政府以政府资本来创设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来自觉地承担这一活动。

2.东京

在GFCI 11报告中,东京位居伦敦、纽约、香港和新加坡之后,排名第5,比GFCI 10排名上升一位。在金融中心分类中,东京位于左上角,在金融发展深度和多元性方面均位居世界前列,属于“全球领袖”。

在2011年7月8日在上海发布的2011年度“新华—道琼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指数(简称IFCD INDEX)”报告中,纽约、伦敦、东京继续领跑国际金融中心,位居前三,其余的4到10位分别是香港、新加坡、上海、巴黎、法兰克福、悉尼、阿姆斯特丹。

能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中的“全球领袖”,一个重要标志是本币是否能够成为世界货币。尽管日元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实现了完全可兑换,日元也一度是各国中央银行不可或缺的储备货币之一,但是日本作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目前日元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所占比例还不到10%,且日元作为国际储备的比例在近十年中是下降的,这表明日元的国际化并不成功。另外,日元的地位与东京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息息相关,不同于伦敦、新加坡,东京是以国内为依托发展起来的金融中心,而非离岸型金融中心,因此本币的国际化程度也决定了东京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日本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形成的金融制度是成功的、有效的,但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其“舰队护航”式的金融理念反而变为助长和掩盖泡沫经济的重要因素,东京国际金融中心的衰落反映了日本经济作为一个整体,其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日本在正规的证券交易所内部(东京、大阪、新潟等证券交易所)还分设第一部和第二部。所有的股票都必须先在第二部上市,然后再根据严格的标准进入第一部市场。第二部的上市标准明显低于第一部,因此在第一部上市的公司都是一些收益好的公司。如果已在第一部上市的公司由于经营不理想而不符合第一部的上市条件,则要降到第二部。

1999年11月11日,东京证券交易所在一部、二部市场之外,成立了一个名为MOTHERS的创业板市场,该名称是“Market of the high-growth and emerging stocks”的缩写,直译为“高成长和新兴的股票市场”。东京证交所将MOTHERS定位于“与东证一、二部市场并立的市场”。与东证一、二部市场设置一定的历史业绩基准不同,MOTHERS并未设置利润额基准,它以今后具备高速成长性的企业为对象,将重点放在信息披露上,因此MOTHERS与一、二部市场的理念存在着显著差异。

3.大阪

在GFCI 11报告中,大阪位居第24,比GFCI 10排名上升2位。在金融中心分类中,大阪位于右下角,意味着从全球视角看,在金融发展深度和多元性方面并没有十分突出的表现,属于“新兴中心”。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为了加强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城市建设,日本政府曾于2008年4月将“东京站和有乐町站外围”等东京的2个区域选为国际金融中心。在同年7月24日举行“国际金融中心论坛”首次会议中,还决定将大阪也列为讨论对象。[12]

在大阪的金融服务体系中,大阪证券交易所也占据重要的地位。前身曾是大阪的谷物交易所,于明治11年(1878年)设立了证券交易所,由株式会社大阪株式交易所转变为大阪证券交易所。现在,大阪证券交易所是国内三大交易所之一,由第一市场、第二市场以及中小型企业、新兴企业的海格力斯(Hercules)构成,为上市公司以及投资家提供各种服务。大阪证券交易所是日本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市场,主要产品是日经225系列股指期货、期权产品。

大阪Hercules市场与美国、英国、中国香港等地一样,对创业板普遍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相对于主板而言,创业板的退市风险是不容忽视的独特风险。退市的原因也并非完全是因为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从海外创业板的运行经验看,并购和转板往往是公司退市的最主要原因,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创业板对于培育优秀企业和鼓励先进、优胜劣汰起到了应有的积极作用。

表10 部分创业板市场新上市与退市公司数量比较

资料来源:世界交易所联盟,转引自王晓律:《海外创业板运作机制比较研究》,2009年。

(三)中国台湾地区的金融中心建设

1.中国台湾金融体系概况

中国台湾金融体系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一直处在台湾当局的严格管制与保护下,其间只是出于经济发展需要及适应经济环境变迁,台湾当局允许某些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建立。但1980年代以后,金融自由化已逐渐在国际社会中成为风尚,加上台湾对外贸易持续巨额顺差,在外汇储备不断增加以及外国要求开放台湾金融市场的压力下,台湾当局才被动采取金融自由化政策,逐步开放本地金融市场。

台湾当局1989年7月修订“银行法”,一方面使银行利率完全自由化,另一方面允许民营银行的设立,开放金融市场给新的竞争者加入。1991年至1992年间,16家新银行设立并开始营运,同时台湾当局也核准信托投资公司、大型信用合作社及中小企业银行可申请改制为商业银行,致使商业银行家数倍增。在分支机构增设方面,台湾当局放宽金融机构申设分支机构与中小企业银行跨区设置分行的法令规范以及外商银行登台门槛。

由于银行业存在过度投资的现象,致使银行业的净值报酬率逐年下滑,资产质量严重恶化。根据台湾“财政部金融局”相关资料统计,从1990年到2001年,本地银行净值报酬率由20.79%的高峰降为3.61%,资产报酬率由0.9%的平均水平降为0.26%。逾期放款比率由1995年底的2.88%增至2001年第一季的8.28%。

同时,台湾当局又推动公营金融机构民营化,开放票券金融公司、信用卡公司、证券金融公司及工业银行设立,放宽外商银行设立营业据点条件,批准信托投资公司、中小企业银行及信用合作社改制为商业银行等,更进一步打破了以前的金融寡占形态,并导致证券、票券、保险、租赁、信托及大型制造业集团等非银行企业纷纷进入银行业务领域,造成岛内金融机构的过度竞争。其不良后果,是金融机构获利能力及资产品质降低,资产报酬率与净值报酬率呈持续下降趋势。

总体经济环境恶化更加剧台湾金融机构的困境。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岛内部分企业采用高度财务杠杆操作,大幅扩张企业信用,造成部分企业发生财务困难。台湾经济增长率大幅下滑则导致岛内企业经营不易,财务状况恶化,进而影响银行债权及资产品质,岛内银行不良资产比率不断升高,包括信用合作社和“农渔会信用部”在内的基层金融机构逾期放款比率甚至超过20%。

为此,台湾当局分别在2002年、2004年和2008年发起三次金融改革,习惯上在岛内被称作“一次金改”“二次金改”“三次金改”。历次金改的主要内容如表11所示。

表11 台湾地区历次改革要点比较

续 表

资料来源:根据朱磊《台湾金融改革》整理。

2.台北和新竹

在GFCI 11报告中,台北位居第27,比GFCI 10排名下降4位。在金融中心分类中,台北位于右下角,意味着从全球视角看,在金融发展深度和多元性方面并没有十分突出的表现,属于“新兴中心”。

台北是台湾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商业与传播等的中心,第三产业占台北市整体产业比重近九成,其中包含批发、零售、贸易、餐饮、金融服务、运输仓储、通信、工商服务等。

新竹市是位于台湾省西北部的一个省辖市,为台湾省第七大都市,产业以高科技产业闻名全台,素有台湾硅谷之美称。长期以来,新竹与硅谷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其中最重要的纽带是在硅谷的台湾人。

新竹在吸引国外名牌大企业的同时,还大力发展自己的企业,为给新生企业提供资金。新竹一方面给未上市的公司股票提供灰色市场,同时又在1980年代中期建立了风险基金。同时,政府在新竹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新竹科学工业园区进行科学化、高效化、规范化的管理;通过税收优惠、资金扶持和提供便宜的厂房鼓励和刺激投资;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大力促进和激励企业进行创新,不仅依靠社会风险基金,政府还设立了多项科技资助资金,等等。[13]

三、各地金融中心建设的经验教训

(一)经济健康发展是金融中心建设的基础

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是建立金融中心的基础,否则,金融中心的地位就会受到冲击,甚至从此一蹶不振。从各个类型的地区性金融中心以及德国、日本以及台湾地区的金融发展经验来看,一个良好的经济基础,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防止经济过热。过热的经济会导致投资泡沫和金融资产泡沫,以房地产泡沫和股票泡沫为代表,尽管会盛极一时,但是长期来看,金融风险逐步累积,泡沫必将破灭,会对当地的金融业造成巨大冲击,并进一步对地区的实体经济造成深远的负面影响。此次次贷危机中,部分北欧地区的金融中心所受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二是政府定位正确。在金融中心的形成过程中,政府的角色十分重要。不管是政府主导型金融中心,还是市场为主的金融中心,政府的主要职责在于提供良好、稳定、可预期的法律、政策和信誉环境。此外,政府财政运行稳健,无过多负债,也是区域金融中心构建的重要影响力量。

三是合理利用外资。吸引外资是一个地区经济迅速发展的动力之一,但是过度依赖外资则会造成负面影响。一旦国际国内形势发生变化,外资在短期内大量外流,就会对本地经济金融造成巨大冲击。

(二)金融创新是金融中心建设的活力源泉

建立区域金融中心,意味着在本区域的金融功能方面要发挥主导作用,这里至少有两层含义:一是依据一般的金融功能观理论,完善区域金融中心的各项基本功能;二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的特点,强化某些能够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的特色功能。

完善区域金融中心的各项基本功能就需要以系统的观点,找到短板,统筹兼顾,弥补不足。例如浙江当前金融发展面临直接融资比例较低、资本市场缺乏立体化发展布局等,就需要抓住金融“双中心”建设的契机,加以发展。

强化区域金融中心的特色主导功能就需要因地制宜,找准定位,集中资源,重点突出。例如作为德国的两大金融中心,法兰克福的债券交易世界领先,而慕尼黑的再保险业务雄踞世界前列,对浙江而言,可以探索设立民营金融控股集团,逐步过渡到混业经营,根据浙江经济“两多两难”的实际情况,依托雄厚的经济基础和庞大的金融资源,拓宽投融资渠道,在中小企业融资和民间财富管理层面集中突破。

(三)处理好金融监管与鼓励市场创新的关系

从世界金融发展历程中看,金融创新又具有普遍性、易被模仿的特征。无论是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还是现代的衍生证券业务,只要被证明有利可图,往往就会在短时间内被大量复制和模仿,甚至是盲目模仿、扩张而不顾金融风险。

一是建立预警机制。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金融创新、风险预警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关系,做到既鼓励创新,提高金融效率,又严控金融风险,及时作出金融风险预警,构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同时要进一步理顺金融监管体制,提高实施金融监管的效率。[14]

二是推动适度竞争。既要防止垄断,又要约束过度竞争。金融垄断固然会造成效率低下,但是金融业的过度竞争同样也会对金融业本身,进而对实体经济造成不利影响。台湾地区近年来的事实证明适度竞争的重要性。

三是加强对房地产金融的管理。鉴于房地产金融涉及的金额较大,对整个经济的波及面较广,对广大居民的影响较深,需要从金融层面加强监管,包括对增量与存量、投资与租赁等不同层面的监管。

【注释】

[1]数据来源: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static/column/i/dxfw/nbgz.html/1

[2]摘自《利雅得报》,2012年1月5日,中国经济网微博http://www.sina.com.cn。

[3]刘哲、孙熠:《金融危机视角下转型国家资本流动和外资依赖问题分析——以波兰、捷克、匈牙利为例》,《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0年第2期。

[4]http://www.cfi.net.cn/

[5]匈牙利数据来源:http://portal.ksh.hu/portal/page?-pageid=38,119919&-dad=portal&-schema=PORTAL

[6]资料来源:商务部网站。

[7]朱小平、雷立群、陈选娟:《美国、日本、德国金融体系比较及其对企业筹资管理的影响》,《对外经贸财会》,1999年第9期。

[8]徐敏:《德国金融体制的若干特点》,《国际金融研究》,1995年第5期。

[9]李俊元、张秋艳:《德国金融业的基本特点及其启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

[10]汤柳:《危机后德国金融监管改革述评》,《金融理论与实践》,2010年第3期。

[11]李时玮:《访问德国金融中心——法兰克福》,《广东金融》,1997年第3期。

[12]日本共同社:《日拟将东京和大阪的三处建设为国际金融中心》,《海外经贸信息》,2008年7月25日。

[13]张小兰:《美国硅谷和台湾新竹科学园的经验启示》,《中国集体经济(下半月)》,2007年第9期。

[14]周建松、姚星垣:《区域金融创新的理论与实践:浙江经验》,《浙江金融》,2010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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