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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银行保险的发展趋势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面的分析已经指出,银行保险几乎已经成为一种全球现象。法国第三大保险公司GAN在兼并CIC后开始介入保险银行。尽管前9个月售出的51万份养老金保险合同中,有7.4万份是通过德累斯顿银行售出的。纵观目前银行保险在各国的实践,其发展在寿险和非寿险领域的表现有所不同。在寿险方面,以欧洲为代表的银行保险取得了让人瞩目的成绩。在银行保险快速增长的同时,银行保险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

第四节 国际银行保险的发展趋势

一、银行保险与保险银行、保险金融的比较

瑞士再《Sigma》杂志的1992年第2期和2002年第7期中已经指出,“银行分销保险产品虽然是银行保险的主要特征,但是并不是银行保险的唯一特征,因为同时还存在着保险公司提供及分销银行服务和产品,即保险银行(assurbanking)”,或者称之为保险金融(assurfinance)。

银行角色的变化,银行保险、保险银行以及保险金融这些概念,实际上涉及了银行和保险的融合中,谁占据主导,谁采取主动的问题。其实,在这个问题上,主体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什么样的主体有利于银行保险业的发展,这才是重要的、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

前面的分析已经指出,银行保险几乎已经成为一种全球现象。为了在蓬勃发展的银行保险业中占有一席之地,各国银行纷纷加强与改进现有的分销渠道和分销产品,采取的措施包括提高整个分销过程的效率、更多地关注建议及服务导向的产品,以及增加其新产品中的金融成分,等等。与之相对,不少保险公司也开始向其客户分销简单的银行产品。还有保险公司甚至白手起家建立其自有银行,或是并购小银行。法国第三大保险公司GAN在兼并CIC后开始介入保险银行。这种兼并是逐步进行的,开始先收购了34%,后增加到51%,最后在1989年达82%,其1992年的销售额达到6亿法郎。实践表明,这一策略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成功,如荷兰的保险公司通过直销方式建立了“准银行”。但是,直销这种方式往往局限于非常简单的银行产品。如果想要涉足更大范围的银行业务,并购现有银行是比较好的方法。

最近,也有一些保险公司在进入银行业方面取得了更加引人瞩目的成绩。例如,在英国,Prudential、Scottish Widows、Sun Life of Canada、Friends Provident、Direct Line以及Legal& General均在1997年7月前涉足了银行业。这一趋势在斯堪的纳维亚地区则显得更加明显。

然而,与银行进入保险业的取得成绩相比,在总体上保险公司进入零售银行业要困难得多,并且没有银行保险成功。虽然不乏少数的大型保险公司能够取得成功,如荷兰ING集团,但是失败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例如,在德国,新兴的保险集团Aachener and Munchener收购了前贸易联合银行Bank fur Gemeinwirtschaft(BfG)后,经营陷入困境,不得不将其银行业务的比重降低到25%;法国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GAN的下属银行CIC由于扩张过度,最终破产。澳大利亚的Chase-Australian和Mutual Provident’s,新西兰的General Accident和NZIBank之间的合作,也被业内称之为“恶梦”。

德国安联集团和德累斯顿银行的并购也是一例。在合并之前,德国安联集团CEO舒尔特·诺勒(Schulte Noelle)认为,未来银行业和保险业之间的界限会越来越模糊,表现为银行机构将注入更多保险技能,保险代理机构则传入更多的银行业务技术。安联最初设想,抓住德国正在进行大规模养老金改革的时机,通过与德累斯顿银行结盟,可以顺利开拓德国个人和公司养老金业务以及资产管理业务等潜在市场,成为囊括保险、银行、证券、基金等业务的全能型金融集团。2001年7月,安联以240亿欧元收购了德累斯顿银行大部分股份,使其总资产达到了1万亿欧元。舒尔特·诺勒满怀信心地对公众表示:“我们期望双方全面合作的第一年就能创出增长收益。安联与德累斯顿银行合并的优势将在5年之内完全体现出来。我们的客户、雇员和股东们会从中获得长期的收益。”然而,兼并德累斯顿后,安联无可奈何地发现,银行经营风险对自己来说是一个全新课题。德累斯顿银行所借贷的许多小公司在当时不景气的国际环境下纷纷宣告破产,安联保险不得不用其自有资金去弥补银行经营中的亏损,从而导致自有资本金下降,信用等级随之被下调。另外,分属于保险和银行两类客户互相渗透的方式也没有得到德国法律的支持。同时,受世界经济疲软和突然下滑的国际投资市场及全球性债务拖欠浪潮的影响,2001年国际股市普遍大跌,资本市场倍显冷清,这使得安联保险集团应得的佣金、手续费等收入明显减少,导致安联保险集团自身的股价一年中也下降了60%以上。2002年,安联公司共亏损25亿欧元,其中9.72亿欧元来自德累斯顿银行。尽管前9个月售出的51万份养老金保险合同中,有7.4万份是通过德累斯顿银行售出的。由于德累斯顿银行的持续亏损,安联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事后,安联集团不得不承认,和德累斯顿银行的合并是该公司史上首次混业经营,由于耽误在操作过程上的时间过多,导致此次合并最重要的关键点——保险和银行两方面的综合风险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了[21]

总体而言,目前保险公司在充当银行产品的代理人方面所起到的作用比较有限,可能的原因有二:第一,监管限制。一般而言,各国对于银行分销保险产品方面的监管限制较少,而相反,保险公司并不能轻易地吸收公众储蓄(活期、定期账户等)或者作为货币机构运营。第二,分销便利。大多数银行(除储蓄银行外)都拥有大量的分支机构和网点,可以通过自有网络进行分销,从而使得银行能够实施任何它们所采取的营销策略。但是,相比之下,保险公司在许多国家都是通过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等保险中介进行销售的,其本身并不直接接触最终客户,这为它们涉足银行业增加了困难。

二、银行保险发展的新趋势

纵观目前银行保险在各国的实践,其发展在寿险和非寿险领域的表现有所不同。在寿险方面,以欧洲为代表的银行保险取得了让人瞩目的成绩。截至2000年,欧洲地区的寿险保单通过银行网络销售的占50%;而在非寿险方面,银行保险占保费收入的比重相对较低,非寿险领域银行保险比较发达的国家如丹麦、荷兰、英国、希腊和爱尔兰等,该比例达到15%~20%,而在法国、西班牙、比利时、德国、挪威、瑞士和意大利等国,该比例只有5%~10%。在银行保险快速增长的同时,银行保险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

1.银行角色的变化。哈罗德·斯凯博等所著的《国际风险与保险》(Harold D·Skipper,《International Risk and Insurance》)中曾指出,“银行保险中的保险人主要负责制造生产保险产品,银行则致力于销售”。但是,目前银行的角色正在或者已经开始转变,从过去消极地为保险公司销售产品,变成自行组建寿险子公司;从过去保险产品的销售商逐步变成保险产品的制造商。不仅如此,未来更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零售业者都可能进入这一领域。在法国,家乐福超市连锁店是首批提供真正银行服务的零售商之一,现已扩至保险和银行领域;英国也有全国性的零售商提供信用卡和个人贷款服务,Marks& Spencer持有银行营业执照,现在也开始从事寿险服务,另两家大型超市连锁店Tesco和Sainburg则提供限制性的银行服务。

2.银行保险业务的变化。经过一定的整合,银行保险将从寿险业跨入非寿险业。早在1991年,荷兰的银行销售非寿险商品的比例已经达到10%,德国达到5%。法国已有几家大银行设立子公司进入产险市场,有的银行已与产险公司达成行销协议。在英国,苏格兰皇家银行直接经营汽车保险业务,不到10年的时间,已经成为英国最大的民营汽车保险经营者。法国银行一直是银行保险发展的领头羊,在非寿险领域同样如此。到1995年春天,法国只有一家大型银行即Societe Generale没有非寿险部门。此外,银行经营抵押贷款和消费者信用贷款,因此可以轻易地涉足住宅保险及汽车保险。

综合欧洲、美国、亚洲各国和地区银行保险发展的国际经验,不难看出,银行保险的成功与否取决于诸多外部和内部因素的共同作用。首先,从外部环境来看,最为重要的无疑是法律和监管环境。例如,欧洲各国对银行和保险融合的限制较少,因而银行保险发展得最早和最快,而美国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则使得银行保险的真正发展出现较晚。其次,鼓励个人储蓄的税收优惠。例如在法国,这是银行保险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三,文化和行为因素。例如欧洲的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和比利时等国,银行形象良好,与客户关系紧密,同时网络分布密集。保险人通常偏好选择这些网络庞大且以客户为导向的银行进行合作。外部环境决定了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具体包括分销协议、战略联盟、建立合资企业或成为关联公司,以及金融集团四种。然而,在一定程度上,银行保险成功的关键不是跨业经营模式的选择,而是在既定的经营模式内进行整合,即银行保险的成功同样受到内部因素的制约,如组织结构、信息系统、销售人员的培训和报酬激励、销售方法以及分销产品的开发设计,等等。首先,合理的组织结构,充分融合的信息系统,使得银行保险的参与方能在银行内充分地分散承保过程,并在保险公司内集中进行保单和索赔管理,提高银行保险的经营效率。其次,成功的分销策略可以实现对银行员工的有效培训,设计合理的报酬机制能够充分激励银行员工分销保险产品,降低双方的文化冲突。最后,银行保险分销产品的特点也至关重要。从各国银行保险的成功经验来看,它们所分销的保险产品多是与银行业务相联系的产品,如个人寿险、信用保险和银行抵押贷款、消费贷款、汽车贷款组合,等等。通过分销寿险产品,银行得以提高其在金融市场上的长期储蓄份额;通过分销信用保险产品,银行为其客户提供了增值服务。同时,这些产品的开发设计也要使其适宜银行分销,这样,银行保险才能够完全融入银行的日常经营活动。

我们认为,银行保险是金融业变迁的自然发展,也是银行与保险业相互竞争的起点,未来银行保险的发展可能超出我们今天的想象。未来银行和保险之间的政策障碍将逐渐消除,更多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保险将会获得更加自由的发展空间;银行保险分销渠道多样化和产品多样化成为发展趋势;银行和保险公司间的利益定位会变得更加平等;银行保险投保、出单和递交过程自动化程度会更高。银行保险市场的参与者所要做的就是,充分考察银行保险未来的增长潜力,不断创新以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无论是银行保险还是保险银行、保险金融,它们都可以视为满足不断变化的消费者金融需求的特定“机构”,从“功能”的观点看,它们只是金融一体化在特定文化、历史和经济因素作用下的特定阶段和特定国家的产物。如何采用最优的机构组织形式,实现金融服务更强的功能和更高的效率才是我们所要思考的关键,这一点将最终由市场来决定。

【注释】

[1]《法国银行保险考察报告》,泰康银行保险部,2006年。

[2]有关监管的部分前文已经介绍。

[3]参见前文1916年美国《国民银行法》的相关规定。

[4]陆晓明:《美国银行业的保险业务——发展和前景》,《国际金融研究》,2005(8)。

[5]陆晓明:《美国银行业的保险业务——发展和前景》,《国际金融研究》,2005(8)。

[6]P/E,表示每股股价除以每股盈余的比率,即市盈率。

[7]陆晓明:《美国银行业的保险业务——发展和前景》,《国际金融研究》,2005(8)。

[8]John O.Nigh& Mark V.T.,Saunders,Bancassurance Around the World,Emphasis,2003(4).

[9]胡浩主编:《银行保险——商业银行综合经营丛书》,第114页,《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

[10]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保险市场2005年回顾及2006年展望》。

[11]胡浩主编:《银行保险——商业银行综合经营丛书》,第115页,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

[12]江浩:《香港的银行保险及客户经理制》,《金融时报》,2002年12月26日。

[13]《保险业两岸三地同临困境寻求共赢促进发展商对策》,《中国保险报》,2004年8月26日。

[14]如果金融机构或相关的持股公司持有一保险公司至少15%的股份,对该保险人产品的销售比例的上限为33%。

[15]袁建华编译:《韩国保险业放松管制》,中国保险网,2004年12月10日。

[16]首期保费中包括了构成银行保险相当部分的趸缴产品,从而可能夸大了银行保险的市场份额。

[17]卫新江:《银行保险:基于国际经验的考察》,《国际金融研究》,2005(4)。

[18]辛君:《CEDLI——新加坡寿险监管体制改革概述》,载于吴志攀、白建军主编:《海外金融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9]塔朋·辛哈:《印度银保合作发展的现状及原因》,《国际金融研究》,2005(8)。

[20]邮政局(DOP)在全国有155600家分支机构。

[21]《德国安联保险并购德累斯顿银行的痛苦》,中国保险网,200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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