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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监管状况及指标体系构建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商业银行中,受经营惯性的影响,尚未充分意识到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缺乏流动性风险自我控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有5个,包括流动比率、存贷款比率、法定准备金比率、拆入资金比例和拆出资金比例。该指标用来反映银行资产的流动性状况。

六、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状况及指标体系构建

(一)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客观现实

1.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宏观氛围——缺乏普遍的共识和足够的重视。在我国金融监管实践中,中央银行侧重于对金融机构合规性监管,风险性监管一直是薄弱环节,对流动性风险的深层次影响因素、应急应对举措等更是缺乏准确的判断和把握。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虽列有流动性风险管理内容,但指标内容单薄,缺乏现实有效的指导和约束意义。在商业银行中,受经营惯性的影响,尚未充分意识到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缺乏流动性风险自我控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大隐患——商业银行资产板结,固态化严重。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单一,信贷资产在资产业务中占有绝对优势,约在70%以上。在我国贷款尚未实现证券化的情况下,贷款受合同期限等的影响,流动性较差,属于固态资产,其在资产结构中的高占比,必然限制了整个资产的流动性。特别是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差,不良贷款占比高。在实行资产剥离后,不良贷款率仍然相当高,这无形中侵吞了商业银行的一大块可用资产。

3.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干扰因素——竞争机制尚不健全,金融秩序有待稳定。违规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和超业务领域开办业务的现象在我国金融领域中仍在很大程度上存在,极大地干扰了金融生活,扰乱了金融秩序。与此同时,金融竞争机制不健全、一些非理性、非正当竞争手段的介入,使资金在金融机构之间无序流动,许多突发性因素使商业银行难以预料,往往造成流动性的突然不足。

4.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后顾之忧——金融体系缺乏稳定机制,存款保险机构缺位。流动性危机是支付危机,从实质上说,是信心危机,是公众对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体系的信心危机。如果有金融体系稳定机制,就可以稳定公众心理,为市场注入信心,将流动性危机和金融危机消除于萌芽状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维护公众信心的重要选择。通过建立存款保险机构,设立存款保险金,可以在金融机构一旦发生流动性风险难以克服时,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降低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但目前我国还没有此类保险机构。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体系构建及实证研究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有5个,包括流动比率、存贷款比率、法定准备金比率、拆入资金比例和拆出资金比例。

表6—13 我国银行现行的流动性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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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对中国人民银行及时掌握被监管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状况,督促有关银行加强流动性管理,防范流动性危机,稳定整个社会的金融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该指标体系中,评价银行负债流动性管理能力的指标过少。现有的监管指标中,与负债流动性相关的指标有流动比率、存贷款比率和拆入资金比率三个指标,而与资产流动性相关的指标除了上述3个指标外,还有准备金率和拆出资金比率。随着资产负债管理的出现,银行流动性已经不仅仅是资产搭配问题,而且还体现在银行从市场获取额外资金的能力上。作为衡量银行流动性状况的指标,应成为衡量资产保值变现能力和负债充足与否的综合指标。故在下面分析中,我们增加了资产负债率指标。

1.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该指标用来反映银行的总体流动性状况。

根据大鹏证券有限公司一项研究(见表6—14)表明,平均流动比率最高的3家银行分别是华夏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平均流动性比率较低的银行分别是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和民生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近几年平均流动比率1.13%相比,国有商业银行近几年平均流动比率高达1.31%。比较平均流动比率,所有商业银行平均流动比率呈下降趋势,从1994年的1.24%降到1997年1.12%,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下降较大,从1.35%降到1.22%;股份制商业银行该比率虽然在1996年曾达到1.25%,但1997年与1994年比较没有变化,仍维持在1.08%。

表6—14 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比率比较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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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大鹏证券公开网站。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短期流动性状况要好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但1994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平均流动比率呈下降趋势,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下降幅度较大。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观念的转变和金融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国有商业银行也开始注重整体资产的盈利性,在逐渐减少非盈利资产(或低盈利资产)的比重,流动比率逐渐向股份制商业银行靠拢。

2.现金资产比率。即现金资产与总资产的比率。这里的现金资产指不盈利和低盈利短期资产,包括现金、中央银行存款、存放同业和拆放同业。该指标用来反映银行资产的流动性状况。

表6—15 我国商业银行现金资产比率比较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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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同表6—14。

从表6—15可以看出,平均现金资产比率最大的3家银行分别是民生银行、工商银行和华夏银行;平均现金资产比率较低的银行分别是建设银行、投资银行和原海南发展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近几年平均现金资产比率约高两个百分点,但比较1997年数据,两者差距缩小到1个百分点,而在1994年两者的差距为5个百分点。从表上可以看出,这主要是股份制银行该指标有较大的上升所致(从26%升到近31%)。

这说明,我国股份制银行越来越注重资产的流动性状况,而国有商业银行则力求通过减少非(低)盈利资产的比率来提高整体资产的盈利性。

3.法定准备金比率。中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建立起来的,存款准备金率经历了7次调整。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按存款种类规定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企业存款为20%,农村存款为25%,储蓄存款为40%。过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使当时的专业银行资金严重不足,人民银行不得不通过再贷款的形式将资金返还给专业银行。为克服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过高带来的不利影响(西方国家一般是在10%~15%之间),中国人民银行从1985年开始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统一调整为10%。1987年和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为适当集中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和项目的资金需求,也为了紧缩银根,抑制通货膨胀,两次上调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1987年从10%上调为12%;1988年9月进一步上调为13%。这一比例一直保持到1998年3月20日。

中国的法定准备金存款不能用于支付和清算,金融机构按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统称备付金存款账户,用于资金收付。1989年,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备付率做了具体规定,要求保持在5%~7%。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各家银行经营的特点重新确定了备付率,工行、中行不低于6%,建行、交行不低于5%,农行不低于7%。备付金的设立的目的部分是为了减少专业银行当时的贷款能力,但同时也作为一种缓冲器,弥补由于同业拆借市场不发达,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落后而造成的资金紧张局面,保证各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有充足的结算支付资金。从技术上讲,这两级准备金制度实际上相当于对银行存款实行18%~20%的单一资金积累金制度。准备金和备付金利率较高,商业银行宁愿将资金存在人民银行,不利于正常贷款的投放,不利于货币市场的发展,不利于公开市场操作等间接调控工具的运用。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从1998年3月21日起,对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了改革,主要内容是:将各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缴来一般存款”和“备付金存款”两个账户合并,称为“准备金存款”账户。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13%下调到8%。准备金存款账户超额部分的总量及分布由各金融机构自行确定。1999年1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1月2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由8%下调到6%。从2003年9月2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即存款准备金率由6%调高至7%。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货币信贷总量过快增长,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从2004年4月25日起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将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执行7.5%的存款准备金率。

目前,我国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率为7%。但在此之外,商业银行却有4%~6%的超额准备金,这意味着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10%~12%都存在中央银行准备金账户上生息,而没有用于为企业提供贷款。近年来,商业银行超额储备率一直呈下降趋势,目前已达到4年来的最低水平。截至2003年5月末,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人民币超额储备率为3.5%,股份制商业银行为4.3%。另外,城市商业银行人民币超额储备率为2.7%,农村信用社为4.3%,外资金融机构为15.2%(见表6—16)。

表6—16 2003年5月末各类商业银行超额储备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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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3 商业银行超额储备率变化(%)

商业银行超额储备率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大力度的对冲操作。一方面,由于商业银行既有的较高水平的超储率,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有效性(控制贷款和货币供应量的过快增长)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公开市场的操作又消耗了商业银行的超额储备,使其流动性趋紧,提高法定准备率的政策逐渐变得可行。

4.存贷款比率。即总贷款与总存款的比率。贷款包括短期贷款、委托贷款、长期贷款(扣除坏账准备)、逾期贷款、应收租赁款和净租赁资产;存款包括短期存款、短期储蓄存款、委托存款、长期存款和长期储蓄存款。该指标用来反映银行的总体流动性状况。近年来,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银行,平均存贷款比率均呈下降趋势,相比之下,股份制银行该指标下降幅度较小。

5.拆出拆入资金差比率。即拆出资金和拆入资金两者的差与总资产的比率。该指标用来反映银行的短期流动性状况。从近几年看,股份制银行的拆出拆入资金差平均比率要高于国有银行,所以,总体而言,股份制银行的短期资金状况要好于国有商业银行。

6.资产负债率。总资产与总负债的比率。该比率反映银行目前的总体负债状况,同时也反映银行通过对外承债解决其流动性问题的能力。对规模相近的银行来说,该比率越高,说明其信誉也越好,外部融资能力也越强,财务杠杆作用的发挥也越好。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比率越大越好,随着该比率的上升,资产充足率的下降,银行的安全性也受到威胁,银行信誉下降,边际融资成本必然上升。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平均资产负债率高于股份制银行。这说明,国有商业银行由于规模优势和政策优惠优势所产生的较高信誉,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股份制银行机制灵活的优势。大量存户把存款放在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是源于此因。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吸存能力强,其通过负债管理增强其流动性的能力也相应提高。

表6—17 经营状况最好的3家银行的流动性状况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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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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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大鹏证券公开网站。

表6—18 经营状况较差的3家银行的流动性状况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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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同表6—17。

从表6—17、表6—18可以看出,近几年,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平均盈利状况最好的3家银行分别是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和光大银行;较差的3家银行分别是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最差的银行是1997年破产关闭的原海南发展银行(见表6—19)。平均盈利状况最好的3家银行,除了招商银行平均流动比率位居倒数第二、拆出拆入资金比率位居第三外,其余指标值均未列入表中的最高家和最低3家的排名,比如,工商银行平均存款比率、平均现金资产比率和平均流动比率分别排在倒数第三、第二、第一,建设银行现金资产比率排位最低;破产关闭的原海南发展银行在此方面更加明显,其现金资产比率、存贷款比率和拆出拆入资金差比率分别排在倒数第三、最高和最低。由此可见,持续稳定良好的盈利结果应以较适中的流动性状况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上述用来评估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的指标应该大多有最佳或较佳的取值区间。从流动比率看,盈利状况不同的银行没有明显差别,甚至破产关闭的原海南发展银行也有过高达1.27%的平均流动比率。考虑到我国银行过去在区分贷款、投资和存款的长短性质时,不是按照到期期限,而是按照发放期限作为区分标准,与实际的资产负债性质相差较大。所以,按目前的统计口径计算出来的流动性比率难以真实地反映我国银行的流动性状况,不宜取作我国银行流动性状况的评估指标。

表6—19 已破产的海南发展银行流动性状况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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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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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大鹏证券公开网站。

总体而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状况要好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但这同时意味着较多的非(低)盈利资产的沉淀。相比之下,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较早引入竞争机制及政策因素影响较小,该类银行大多能根据银行经营的实际需要来作出较佳的流动性选择,并因此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然而,规模过小、缺乏优惠政策支持也给股份制银行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吸存能力相对较弱,业务拓展受限。与此同时,市场竞争的加剧又促使某些股份制银行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惜损害长远利益,突破负债的承受能力,用大量的高成本的短期借款来支持较长期的贷款,其结果可想而知。原海南发展银行高存贷比、高拆入资金比而最终破产关闭的沉痛教训应该汲取。我国商业银行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的同时,必须加强风险尤其是流动性风险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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