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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加工结转项下付汇核销管理

时间:2022-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进口报关单;运抵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方式为“来料结转”的正本出口报关的复印件。

第十节 深加工结转项下付汇核销管理

一、审核的材料

1.来料转进料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联);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3)进口付汇备案表(需备案登记的);

(4)转厂合同;

(5)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065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进口报关单

(6)运抵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来料结转(0255)”的正本出口报关的复印件。

2.进料转进料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联);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3)进口付汇备案表(需备案登记的);

(4)转厂合同;

(5)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0654)”、加盖有海关“验讫章”并经核对无误的正本进口报关单;

(6)运抵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0654)”、加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出口报关单的复印件;

(7)转出方企业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复印件。

3.来料加工转内销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联);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3)进口付汇备案表(需要备案登记的);

(4)合同;

(5)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来料料件内销(0245)”或“来料成品内销(0345)”,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进口报关单;

(6)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内销的文件。

二、审核原则

转入方进口货物报关单与转出方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商品名称、数量及金额应一致。

三、注意事项

1.转入方与转出方的报关单相关内容应一致;

2.外汇局应在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联)、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进口付汇核销已报审章”,第一联与报关单电子底账打印件留存外汇局二年备查,第二联与其他单证退进口单位留存五年备查;

3.外汇局应及时、准确将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的内容录入到计算机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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