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使用税控装置时怎样进行审批

使用税控装置时怎样进行审批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使用税控装置。税务机关也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在某行业或某地域推行税控装置。通过调阅纳税人的营业执照信息,确认纳税人是否具备使用税控装置的条件,如通过案头无法确认,则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财务核算能力、生产经营场所等,确认纳税人是否具备使用税控装置的条件。

1.使用税控装置时怎样进行审批?

答:(1)概述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使用税控装置。税务机关也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在某行业或某地域推行税控装置。

凡从事商业零售业、饮食业、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适合使用税控收款机系列机具行业,具有一定规模和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可以申请使用税控收款机。

(2)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3)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4)办理流程

1)受理环节。

①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

②审核申请资料是否齐全。

③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制作《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④符合条件的制作《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文书受理回执单》或《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

审核无误后,将全部受理资料转下一环节。

2)后续环节。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信息资料,进行案头审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调查,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①案头审核。通过调阅纳税人的营业执照信息,确认纳税人是否具备使用税控装置的条件,如通过案头无法确认,则进行实地调查。

②实地调查。调查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财务核算能力、生产经营场所等,确认纳税人是否具备使用税控装置的条件。

通过以上审核调查,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纳税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