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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财源·建立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机制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税收收入增加额保持了较大的增加幅度。充分发挥了税收调控作用,为宁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宁夏经济发展。“十五”时期,宁夏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296.8亿元,其中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258.7亿元,占宁夏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7.2%。从税收收入增长速度看,宁夏各地区税收收入均持续快速增长。从税收收入规模看,银川市位居宁夏之首,担当“领头羊”的角色。

第一节 基础财源·建立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机制

一、宁夏财政收入与税收增长情况及主要特点

(一)宁夏财政收入与税收增长情况

宁夏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06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07亿元,较2005年增长12.80%,连续六年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势头。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力拉动下,财政收入呈跨越式增长态势,连续突破30亿、40亿、60亿、78亿元大关。税收收入规模逐年扩大。2006年税收总收入达93.49亿元,较2005年增长23.32%,税收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4年的11.62%提高到2006年的13.22%,税收总收入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幅度,并表现为明显的加速增长势头。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宁夏税收收入的主要特点

税收收入逐年迈上新台阶,税收收入总量规模不断扩大。2006年宁夏实现税收收入93.49亿元,比2002年的39.47亿元,增长1.37倍。从2003年起税收收入相继迈上40亿元、47亿元、62亿元、76亿元、93亿元的新台阶。

税收收入增加额保持了较大的增加幅度。2002年至今,宁夏年税收收入增加额分别为7.31亿元、15.35亿元、13.38亿元和17.68亿元,累计增加额为53.72亿元。税收增长率每增长1%的税收增量在逐年加大。

充分发挥了税收调控作用,为宁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宁夏税务系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宁夏经济发展。

(三)财税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通过财税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促进了宁夏的经济结构调整,新型工业化路子逐步形成,产业链条延伸,附加值提高,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问题得到一定的解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强度提高,一批事关自治区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通过财税政策的调整,初步解决了总量、结构、建设、效益之间多年积累的矛盾,从科学发展观角度去审视经济增长方式,从改革和法律的角度解决本源问题,建立了稳定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半开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使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得到提高。

在财税政策的指引下,财政投资领域方面,逐渐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投资,转变为重大投资于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等基础条件。建立健全财政投融资体系,统一管理政府投资,加强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增强乘数作用。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各有各的重点领域,形成了政府侧重于基础设施,公共项目和风险投资项目,社会投资主要作用于竞争性领域的投资新格局。财政投融资的运作新方法,放大了政府资金带动功能,引导了社会投资,企业真正成为投资主体、承担全部责任和风险,从机制上根治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通过完善税收法规、税种税率的改善,落实了高新技术产业结构,提升了经济增长的质量。支持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了企业的层次。

站在全局的高度,发挥财税政策的作用,按照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将“三农”问题放在突出的位置。近几年,通过对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支持、对农田基本改造的支持,对农村产业化经营的支持,加大了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宁夏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深化,乡镇政权机构进一步稳定,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技能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建设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财税政策在促进对外开放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主动运用财税手段,趋利避害,发挥宁夏的区域优势、民族自治优势,优化对外经济贸易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宁夏税收收入与财政等方面的相关性分析

(一)税收总体实力不断增强,为增强宁夏财力作出了贡献

“十五”时期,宁夏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296.8亿元,其中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258.7亿元,占宁夏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7.2%。2006年,宁夏财政总收入完成110亿元,其中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93.49亿元,占宁夏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5%。“十五”时期,宁夏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69.26亿元,其中税务部门组织地方级税收收入130.02亿元,占宁夏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6.8%。2006年,宁夏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1亿元,其中税务部门组织地方级税收收入44.93亿元,占宁夏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3.7%。宁夏税收收入任务的逐年圆满完成,不仅为中央政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而且也确保了中央对宁夏财政的基数返还,“十五”时期宁夏上缴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为114.66亿元,占宁夏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38.6%;中央通过分税制财政体制给宁夏“两税”收入返还额和所得税基数返还额达到43.06亿元,占宁夏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5.4%。

(二)税收产业、行业结构发展状况分析

“十五”以来,宁夏第一产业比重逐年下降,增长速度缓慢,加之国家逐步取消农业税,第一产业提供的税收收入减少,税收收入主要来自第二、第三产业。由于工业化中期重化工业的快速发展,工业税收增速加快,比重迅速提升,使税收的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第二产业税收增速快于第三产业,第二产业税收比重上升,第三产业税收比重下降,第二产业税收增量贡献大,税收增收主要来自第二产业中的工业。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宁夏传统产业税收仍占据较大比重,支柱产业税收贡献增强,农副产品加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成为新兴税源,电子通讯和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提供的税收收入有限。需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产业、行业的调整步伐。

(三)税收的区域结构发展状况

从税收收入增长速度看,宁夏各地区税收收入均持续快速增长。从税收收入规模看,银川市位居宁夏之首,担当“领头羊”的角色。从税收贡献看,银川市占五成,石嘴山市占三成。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宁夏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客观上形成税收收入地区的明显不平衡。税收总量的地区差异很大,分布极不平衡,税收的增量差距较为明显。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通过优先进行财税的统筹安排,实现税收的均衡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推动税政管理、完善税收收入机制的建议

(一)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

实行重点税源监控分级管理、多重监控制度,建立和完善区局、地市局和县(区)级局三级监控体系。区局监控到年纳税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监控面达70%;地市局监控到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监控面达80%,县区局监控到年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监控面达90%。同时,结合宁夏年度税收资料调查企业财务、税收资料,开展分地区、分行业税负分析,设立行业税负预警指标,为组织收入工作和开展纳税评估提供参考依据。

(二)强化收入分析体系

建立一支税收分析队伍,建设数据处理中心,为基层开展税收分析和强化征管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健全规范的收入分析指标体系。改进分析方法,积极尝试对比分析、趋势预测和回归模型等科学方法。开展经济税收相关分析、行业税负分析和纳税能力估算等分析。努力实现税收分析由注重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向更加注重收入质量状况分析的转变;由进度分析、一般性的增减原因分析向更加注重较深层次的税收与经济关系分析转变;由注重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向更加注重税收征管质量考核转变。

(三)优化计划分配考核体系

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收入计划分配方法,提高计划分配的准确性,改革计划分配方式,将指标分配到地市级局,增强计划的准确性和组织收入积极性;完善计划考核制度,逐步由计划考核转向管理质量的考核。

(四)加强税收管理的体系建设

完善申报征收体系。积极推广邮寄申报、网络申报、电话语音申报、委托代征等申报方式;大力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全面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一窗式”管理工作水平。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全面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改进12366热线服务,办税服务厅功能覆盖所有涉税事项,推行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提醒服务、限时服务等个性化服务,使纳税人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建成宁夏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内容、高效率、高质量的纳税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对所有纳税人进行评定、对不同信誉等级的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强化各税种管理。对普通发票逐步实现信息化监管,全面推行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完善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的管理,逐步实行网络化管理。切实落实企业所得税管户责任,加强重点税源监控,规范所得税基础管理。加强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和税前扣除项目的核实工作,强化税前扣除项目和减免税审批的监督管理,推进分类管理。按照政策落实到位、征管措施到位和监督管理到位的要求,全面加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和未设地税机构十个县(区)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建立涉外企业数据库,掌握涉外企业关联交易情况。

(五)强化依法治税的各项措施

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深入开展税收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坚持日常税法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正、反典型宣传相结合,使税收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全社会的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税收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实施办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确保税收政策准确执行。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使偷骗税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虚开发票案件明显减少。保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及时发现和纠正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实现税收环境的明显好转。进一步完善稽查管理制度。理顺稽查管理体制,提高稽查工作质量。推行分级分类检查,试行稽查首查责任制,落实案件抽复查制度,加强稽查质量管理;研究制订涉税案件宏观分析机制、个案分析机制、延伸稽查机制,完善稽查建议制度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稽查的专业化水平。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

积极推进金税工程建设。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整合、优化、拓展、提升,分期分批实施金税工程建设项目,按期完成金税工程建设任务。提高信息利用效率和共事程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计算机网络,高度集中处理信息,覆盖所有税种,覆盖税务管理的重要工作环节,覆盖各级国、地税机关,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包括征管业务、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决策支持等四大系统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成本。努力拓宽信息技术应用范围。对宁夏计算机系统资源进行重新规划和合理配置,积极做好应用系统推广及应用工作。做好增值税管理系统省级集中推行工作。做好数据处理中心筹建工作。利用现有数据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加强数据的管理、分析、利用工作,以适应建立透明型政府机关和服务型政府机关的需要,实现信息共享。

(七)实施产业和行业税收扶持战略

扶持企业建设节能减排项目。对于企业新上节能环保、高新技术或技术改造项目,应当予以适当扶持,实行增值税抵免和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加快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变。同时,对于高污染、资源消耗量大的产业取消税收优惠政策,促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应用进度。扶持农产品深加工和流通龙头企业。要大力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对于农产品深加工和流通企业,国家在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扶持其发展壮大。扶持第三产业发展。第三产业对地方经济、税收的发展尤为重要。税收政策要大力扶持第三产业发展,对下岗失业人员、城市困难人群适当予以照顾,并适当提高有关税收的起征点,促进第三产业良好发展。加大对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产业、行业扶持力度。财政、税务部门要注重对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产业、行业的扶持,制定专项扶持政策,为此类企业发展提供项目和资金支持。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是当前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建立公共财政体制、规范政府分配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几年来,宁夏各级财政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财政部大力支持下,制定了一系列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实行了收费和罚没收罚缴分离,并在规范支出与监督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非税收入本身存在分散性、不稳定性等特点,和税收收入相比,无论在收取管理还是使用方面,都还存在许多不规范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宁夏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各项制度,优化非税收入支出结构,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2007年7至9月,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党委政研室,组织专门人员对宁夏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以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有关情况见第二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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