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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行职能机构的设置与变迁

时间:2022-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央银行的内部职能机构设置,一般包括:①与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直接相关的部门。这是中央银行内设机构的主体部分,包括办理与金融机构业务往来的部门、货币政策操作部门、负责货币发行的部门、组织清算的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南京国民政府中央银行成立初期,总行职能机构设置较少,在总裁之下只设有二局二处,即业务局、发行局与稽核处、秘书处。发行局是中央银行对外营业的第二局。

第二节 总行职能机构的设置与变迁

中央银行的内部职能机构设置,一般包括:①与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直接相关的部门。这是中央银行内设机构的主体部分,包括办理与金融机构业务往来的部门、货币政策操作部门、负责货币发行的部门、组织清算的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②为中央银行行使职能提供咨询、调研和分析的部门。包括统计分析部门、研究部门等。③为中央银行有效行使职能提供保障和行政管理服务的部门。包括行政管理部门、服务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

南京国民政府中央银行成立初期,总行职能机构设置较少,在总裁之下只设有二局二处,即业务局、发行局与稽核处、秘书处。经过数年发展,至抗战爆发前,中央银行已发展为三局三处,即业务局、发行局、国库局,稽核处、秘书处、经济研究处。

1.业务局

业务局是央行对外营业第一局。业务局设置总经理、副经理各一人,总经理秉承总裁之命,掌握营业事务。业务局的业务内容主要包括各机关、企业的存款汇款,办理重贴现,放款,买卖生金银及外币,买卖国外支付汇票,发行本票,办理票据贴现及各银行的划拨结算,收管各银行的法定准备金,财政部临时委托的其他一切业务,同时,对于各分行业务负有监督指导的责任。可以说,《中央银行条例》所载该行全盘业务,以及发行兑换券以外之其他特权,均属业务局之范围。

中央银行成立初期,业务局下设五科,分别是文书科、会计科、营业科、国库科、出纳科。后来,随着中央银行业务发展,国库科扩大为国库局,另行编制。业务局先后新设保管科、关金汇兑科(在汇兑局成立之前)、外汇科(在汇兑局归并之后)、外汇审核科(在外汇审核处成立之前)、外币财务科、票据交换科、分行业务科,等等。其间,业务局还有许多曾经一度附属的机构,如江海关收税处向属中国银行,央行成立后,经与中国银行协商,该处移交央行接办,当时遂附属于业务局,后国库局成立,即移归国库局接管。

二十一年间,任央行业务局局长的共有11人之多,为各局处中更迭主管人员最多的单位。其中,抗战前历任总经理分别为:顾立仁(1928.11.19~1931. 1.31)、唐寿民(1931.1.31~1932.1.11)、朱博泉(1932.1.11~1932.2.12)、唐寿民(1932.2.12~1934.3.1)、席德懋(1934.3.16)。

2.发行局

发行局是中央银行对外营业的第二局。中央银行以“发行独立”号召,因而另设发行局作为发行机构,与业务局处于平行地位,并另设库房,与业务不相混淆。这与其他发行银行以发行附于业务一部分的组织不同。中央银行采用业务、发行两局之分立制度,“殆效仿英格兰银行的传统”。(37)

发行局设置总发行、副发行各一人,秉承总裁之命,掌握发行事务。发行局的业务,主要是发行兑换券及辅币券,保管准备金及钞券的现金兑现。此外,接运外洋订印的钞券,加印签章;调拨分行储存的现金准备及库存券;收兑各行庄领用的暗记券及整理调回等手续,也属发行局业务。发行局的组织,比业务局简单。开业时,只分文书、会计、券务、出纳4科。此外,发行局有一特殊职位,即“发行专员”。此职设于开业之始,亦从“发行独立”而来,由发行局遴员呈请派驻各分行,监督发行,包括监督分行库存未发行券、库存现金准备、兑入券的整理。

后来,随着中央银行的快速发展,分支机构日益增多。1935年,中央银行分支行处之推进,西达川黔,北抵陕甘,钞票流通也深入内地。由于中国幅员广阔,且当时交通不便,发行局又远在上海,“领券运券皆以上海为指归,综计一年之中往返运输,络绎不绝,长途跋涉,危险堪虑,而运送费用亦颇浩繁”。(38)这些都给中央银行的钞票发行和推广带来了困难。于是,1935年6月,经中央银行理事会议决,就西南、西北、华中三区设立发行分局,西南区设于重庆,西北区设于兰州或洛阳,华中区设于汉口。事实上,在抗战爆发前,只有重庆发行第一分局于1935年9月成立。(39)

中央银行在大陆的21年间,仅有5任总发行。抗战前,长期担任总发行的是曾任广州中央银行总司库并由财政部国库司司长转任的李觉,其间王宝仑也曾于1932年1月11日至2月12日短暂担任过这一职务。

3.稽核处

根据1928年《中央银行章程》规定,中央银行设稽核处,置总稽核一人,办事员若干人,由总裁派充,办理全行内部稽核事宜。

稽核处最初下设文书、核算、统计三科,稽核内容以业务稽核、财务稽核、账务稽核三者为主。稽核方法有派员赴各分行处查账及分行处将有关账册等陈送稽核处审核两种方式。前者性质近乎巡回稽核,后者为经常性质。稽核处的任务,重点是查账查库,尤着重于各分行。由于各分行远离总行,应注意检查其账目及库存,以防营私舞弊,故各稽核常带领行员出差,轮流到分行巡回检查。除了对本行进行稽核之外,稽核处还负有对外稽核的职责。对外稽核,以商业行庄业务之检查为主。例如,在1935年法币政策实施前后,因上海金融紊乱,当时稽核处曾派员会同财政部人员普查上海商业行庄库存。(40)可见,稽核处还具体承担了中央银行对一般商业银行的监管职能。

稽核处第一任总稽核为朱博泉,徐寄庼代理总裁期间,调朱博泉为业务局长,升监事会稽核吕望仙为代总稽核。徐寄庼下台后,宋子文调总秘书陈清华为总稽核,是第三任总稽核。

4.汇兑局

汇兑局亦为中央银行对外业务机构之一,但存在时间很短。1930年,国民政府决定海关税的征收改用关金单位计算。为适应海关金单位制度实行后的需要,1930年4月3日,中央银行在业务局内添设关金汇兑科,专门办理关金汇兑事宜,派副经理李达兼充关金汇兑科主任,并调黄世材为副主任。(41)

但随后由于关金业务日趋繁杂,关金汇兑科已难以独立承担,为此中央银行增设汇兑局,主管关金汇兑及其他外汇交易事项。汇兑局于1932年8月16日成立,席德懋任总经理。(42)汇兑局成为与发行、业务两局并列的办事机构。汇兑局成立后,除外汇业务外,其他事务甚简,内部亦仅分文书、会计、外汇、出纳四科。其中,外汇科是汇兑局的业务中心。

孔祥熙任总裁后,认为业务局与汇兑局营业性质相近,似无分设之必要。而且汇兑局业务,事实上已由席徳懋一人兼任处理,并无困难之处,故决定将两局合并。1933年12月,孔祥熙以“汇兑与业务关系綦切,分立之后,时感不便”为由,呈请国民政府“仍将该局并入业务局,以一事权”。(43)1934年1月,汇兑局正式归并业务局,由业务局增设外汇科办理相关业务。汇兑局前后存在时间不到一年半。

5.经济研究处

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成立于1933年,是孔祥熙就任总裁后所提议设立。孔祥熙曾说:“中央银行,成立经济研究处之目的,是因为鉴于中央银行为银行之银行,业务甚广,关系至巨,如无研究机构,经常予以检讨设计,不但事业不易进步,甚至会有闭门造车之弊”,再加上“国内财政金融的组织,未臻健全,币制异常混乱,对于国际经济更其隔膜,谈不到合作,因此设立经济研究处,罗致国内有声望的财政经济专家充任委员,务使国内在财政经济上有深切研究,或有实际经验的学者专家,与本处发生密切联系,对本处可以随时有所指示或贡献”,“不但对本行有所贡献,同时,也希望对政府社会有所贡献”。(44)可见,经济研究处具有中央银行咨询和智囊机构的性质。

1933年8月1日,经济研究处正式成立。经济研究处成立后,罗致经济专家为专门委员,组织专门委员会,每月开会讨论当前经济金融财政等问题,制定意见书,以为中央银行决策之根据,或送有关机关参考。研究处下设农业、工业、商业及金融四组,“分组研究,并以研究所得,供财政当局及中外金融各界之参考”。经济研究处成立后,所从事的工作主要有:调查统计、编制定期刊物、印行特种刊物和研究当前重要经济问题。(45)

经济研究处虽是中央银行的研究机构,但其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纯粹学术性的研究,而是为了协助财政和央行当局解决财政金融上的一些现实问题。即使有一些理论方面的研究,也是为了现实情况的需要而进行的,是为当局的财政、金融、经济等问题,寻找或制造理论依据。因此,经济研究处对于这一时期国民政府和中央银行的政策、方针的制定起到过一定作用。如关于白银问题的研究和建议,关于货币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建议等。至于平日各项调查统计资料(如物价调查统计、进出口贸易统计、上海商业行庄存款通货流通速度的选样统计等)以及编辑出版的各种书报(如《中央银行月报》、《金融周报》、《经济汇报》以及其他各种经济丛书或专著等),均可及时供总裁、副总裁参考,为社会各界研究经济、金融问题所必备。

经济研究处成立后,由孔祥熙兼任处长,综揽处务,并设事务长一职,由李傥担任,以协助办理处内事务。1933年年底李傥辞职,由徐维震接充。1934年夏,徐维震辞职,由专门委员陈端接充。1935年春,陈端辞职,改派傅汝霖接充。后来,孔祥熙因无暇兼顾处务,于是由傅汝霖升任处长,而将事务长一职撤销。先后担任过事务长或处长一职的,大都是大学教授一级较有名望的人,如李傥、徐维震曾为北京大学教授。专门委员也多为当时财经金融界知名学者,如赵兰坪、程绍德、金国宝、傅坚白等。研究处办事员级的职员,也大都毕业于国内大学,对经济一科具有一定的水平,是经济研究处骨干。(46)

6.国库局

国库局是央行对外营业的第三局。国民政府中央银行成立后,按照条例规定,有经理国库及募集或经理国内外公债事务之特权,故于成立伊始即在业务局设国库科,负责办理国库出纳,如收税、债券还本付息,及各机关之收解事宜。此后,随着国库业务的日趋繁重,国库科已无法肩负重任。因此,1933年12月,总裁孔祥熙以国库科成立数年以来,“辅弼计政,成效卓著,现在国库渐臻统一,度支日繁,经理国库,职责綦重,且其性质既与业务发行不同”为由,提请国民政府将业务局国库科改设国库局,以专责成。(47)

1934年1月1日,国库局正式成立。其业务为经理国库的一切,如发行公债库券及其到期还本付息事务,代收政府一切税收等等。国库局在创设初期,分为文书、会计、岁入、岁出、债券、出纳、保管7科,后又添设存汇科。之后,无甚变更。总行所在地的收税处及各地国税经收处,则皆隶属于国库局管辖。国库局的成立,使中央银行在政府的财政框架中建立了一个重要的机制。(48)

国库局营业不到20年,共有三任局长。第一任局长是时任交通银行总经理的胡祖同,1936年在职时病故。第二任局长是吕咸,任期从1936年开始,至1945年被撤职。第三任局长是夏晋雄。

7.中央信托

中央信托局成立于1935年,关于成立这一机构的目的,孔祥熙曾在多次讲话中作过解释。1942年3月,在《对中央信托局职员训词》中,孔祥熙说,自其就任央行总裁后,“政府对购料事项,均交由央行办理,盖政府以为央行有钱,可以举办,实则当时央行纸币不过四千二百万,较中、交两行少得多”,实力也不雄厚。“当时央行虽代政府购买,但垫款无力,外汇不多,故多商洽分期付款,外人多要求付不能变更信用书,因彼等认为财政部不足以言信用,央行在外人眼光中已比较财政部为优。”“其后央行信用渐为外人所信任,办理购料自较财部为便利,但仍以现金为限,央行为国立银行,且为银行之银行,自有其重要之使命,不能常营此项业务,故决定设立信托局以专司其事,凡银行不做者,中信局均做。”(49)1943年4月,在《就任中央银行总裁十周年纪念会致词》中,孔祥熙又说:“中央银行,是银行之银行,有许多商业上的任务,因受法令限制,不便办理。但国家因军事上许多供应,或须迅赴机宜,或须严守秘密,或应与友邦洽商,凡此种种,虽应为商业,实有关国家民族整个大局,而非一般普通商业机构所能符合,故成立中央信托局。”(50)可见,成立中央信托局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替代中央银行而协助政府向国外采购各种建设事业需要的物料,尤其是与国防设备有关的东西。

1934年2月,第二次全国财政会议决议正式提出:“为厉行新生活运动,由中央银行增设信托局,办理军人、公务人员强迫储蓄,以及其他信托业务,以培养廉洁性,增厚国民经济。”(51)同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正式训令中央银行增设信托局。7月,中央信托局开始筹备,时任中央银行理事的叶琢堂兼筹备主任。

1935年7月,中央银行任命副总裁张嘉璈为信托局常务理事兼局长,张度、刘攻芸为副局长。同时任命叶琢堂、宋子良、徐堪为理事,陈行、李铭、陈光甫为监事。(52)经过一年多的筹备,1935年10月1日,中央信托局在上海汉口路126号举行开业典礼,正式宣告成立。成立初期的中央信托局亦称中央银行信托局,其“与中央银行业务、发行、国库三局同为该行直属之机关。行政上直属于该行,会计则完全独立”;(53)信托局资本总额定为国币一千万元,由中央银行一次拨足;中央信托局设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关、监事会为监督机关,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理事5人,理事长由中央银行总裁兼任,其余理事及监事由中央银行总裁指定派充。中央银行总裁孔祥熙兼任信托局理事长。可见该局与中央银行关系非常密切,因此当时被称为“行局一家”。孔祥熙也曾说,中央信托局的“后台老板为国家银行”,“央行为政府所设立,中信局为央行拨资设立,央行既为中信局股东,实在说中信局应包括在央行内,是央行机构的一部分,故中信局直接对央行负责,间接可以说对政府负责”。(54)

中央信托局成立时虽隶属中央银行,但对外独立营业。它一经成立,便在政府支持下逐步垄断了信托业务,成为国民政府“四行二局”国家金融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8.美贷棉麦事务处

1933年,中美签订棉麦借款5 000万美元,用于购买美国麦棉。由于棉麦的接运安排,以及储藏转卖,均需一专门机构办理。1933年7月,国民政府行政院及财政部遂指定中央银行为代理机关,经理美国棉麦两项之购买、运输、堆栈、出售以及借款之归还等一切事务。(55)

经该行理事会第64次会议讨论,决定设立经理贷购美棉麦事务处,并拟定办事细则,其组织设经理一人,秉承总裁之命,综理该处一切事务,设购销、运输、会计、文书四科,各科设正副主任各一人,另设咨询委员会,聘请实业界领袖为委员,以便随时咨询一切,设监察委员三人,函请实业、财政、审计三部派员充任。(56)

1933年7月,美贷棉麦事务处成立,简称“棉麦处”。其名称上有“事务”二字,以示专办一切事务上的手续,做财政部的工具。(57)棉麦处只是中央银行附设的一个临时性机构,也是一个独立机构,并不属于业务局,一切秉承总裁命令办理,是一个简化的组织,半公开的机构。棉麦处经理一直由席德懋兼充。1935年8月,棉麦接收处理完毕,机构随之撤销。

总之,中央银行成立之初,组织因陋就简。后来,随着中央银行力量的增强和业务的增加,职能机构也在不断增多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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