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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企业业务概述

时间:2022-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出口业务是指出口商与境外当事人通过缔结契约买卖货物、提供劳务或技术等的贸易活动。具体内容包括出口货物的买卖、运输和保管、检验、海关监管、货运保险业务、结算货款、国际结算与银行信用业务、经营与管理等。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委托人授权,向第三方办理与交易有关的事宜,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而不是买卖关系。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第一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企业业务概述

出口业务是指出口商与境外当事人通过缔结契约买卖货物、提供劳务或技术等的贸易活动。具体内容包括出口货物的买卖、运输和保管、检验、海关监管、货运保险业务、结算货款、国际结算与银行信用业务、经营与管理等。

出口业务中,贸易方式、成交方式、结算方式和运输方式多种多样。这里主要介绍常用方式。

一、贸易方式

按交易方式的不同,现行出口贸易方式主要分为: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补偿贸易、代理、招标投标等。

(一)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就是指在我国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公司、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单位,进行单边进出口的贸易。一般是经过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函电或当面洽谈而成交。但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料加工贸易、补偿贸易、代理、寄售、边境小额贸易、保税区进出口货物等除外。

(二)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是指对外加工装配贸易、中小型补偿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主要特征表现为:两头在外(加工材料来自境外、成品外销)、加工增值、料件保税。

(三)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就是国际贸易中以产品偿付进口设备、技术等费用的贸易方式。它既是一种贸易方式也是一种利用外资的形式。按照偿付标的不同,补偿贸易大体上可分为三类:⒈直接产品补偿。⒉其它产品补偿。⒊劳务补偿。

(四)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委托人授权,向第三方办理与交易有关的事宜,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而不是买卖关系。代理人旨在赚取佣金而不负责盈亏,他的报酬是按其代理的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收取佣金,双方在确定代理关系前需签订协议。

其他贸易方式还有招标与投标、展卖、租赁贸易、拍卖、寄售等。

二、成交方式

成交方式有固定国际代码和含义,用来说明买卖双方相关费用、风险及责任的划分,以确定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国际贸易中,有E、F、C、D四组13种成交方式。

(一)成交方式的含义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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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几种主要成交方式下买卖双方义务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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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通常采用固定作价方法。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一般包括两大部分内容:商品的单价和总值。单价由四个要素构成:计价货币、单位价格、计量单位和贸易术语。

例如:每吨公里100美元CIF纽约。

三、结算方式

(一)信用证结算方式

信用证(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意代表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二)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

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⒈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有电汇、信汇、票汇三种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⒉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三)银行保证函

银行保证函(简写为L/G),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保函、或简称保函,它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凭证,保证申请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否则由银行负责偿付债款。

(四)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常见的不同结算使用的形式有:信用证与汇付结合、信用证与托收结合、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跟单托收与预付押金结合。

四、报关出口形式

报关出口可分为报关离境和报关不离境两种形式。

(一)报关离境

报关离境是货物海关报关手续完成,已经报关放行且出口了,国内监管已经结束。

(二)报关不离境

报关不离境是指已办理报关手续但未实际出口到国外,一般指货物移送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现有八种模式: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监管仓库

五、海关统计口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制度》规定,凡能引起我国境内物质资源储备增加或减少的进出口货物,除制度另有规定外,均列入海关统计。根据联合国关于国际贸易统计的原则,我国将进出口货物分为:列入海关统计的进出口货物、单项统计货物和不列入海关统计货物三类。下列进出口货物不列入海关统计: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暂时进出口货物;货币及货币用黄金;租赁期1年以下的租赁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而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进出口货物;海关总署规定的不列入海关统计的其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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