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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概述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对外在编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同时,还要求编报现金流量表,主要是因为该表能提供现金流量的相关信息。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按直接法编制的。在我国现金流量表的列报,通常要求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主表中采用直接法列报,在附注中采用间接法列报,以便使主表资料与附注互相核对,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现金流量表的主表格式如表4-1所示。

第一节 现金流量表概述

一、现金流量表的作用

企业对外在编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同时,还要求编报现金流量表,主要是因为该表能提供现金流量的相关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企业现金充裕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现金比较宽松,就可以及时购入必要的存货和固定资产、及时支付工资、偿还债务、支付股利和利息;反之,轻则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重则危及企业的生存。对现金的管理已经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受到企业管理人员、投资者、债权人以及政府监管部门的关注。现金流量表的作用,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现金流量表所提供的一定时期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动态财务信息,报表使用者可以了解企业在报告期内由经营活动、投资和筹资活动获得的现金情况,并可以使报表使用人更清楚地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变动的原因。

(2)通过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一定期间内企业产生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差异,可以从现金流量的角度了解净利润的质量。

(3)通过现金流量表所反映的企业过去一定期间的现金流量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指标,可以了解企业现金的来源和用途是否合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多少、企业在多大程度上依赖外部资金,进而可以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4)通过现金流量表的有关数据,结合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数据,可以了解企业获取现金、偿还债务及支付投资者的投资报酬等能力。

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及分类

(一)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现金流量表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基础编制,划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将权责发生制下的盈利信息调整为收付实现制下的现金流量信息。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不仅包括企业的库存现金,而且还包括可以随时支用的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以及易于转化成现金的现金等价物。不能随时支用的存款,如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受限制的境外存款等,不能作为现金,而应将其列作投资。但是,提前通知金融机构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仍应包括在现金范围内。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一项投资被确认为现金等价物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例如:企业购买了期限仅为3个月或在3个月内即将到期的国库券或其他短期债券,这类国库券和短期债券因离到期日很近,随时可转换成确定数额的现金,所以其利率变动时对其价值的影响较小而可忽略不计,这类短期投资即可视同现金等价物。企业的短期股票投资,尽管也属于短期投资但因为其价值变动风险较大,不能视同为现金等价物而应该作为投资来列报。

从上述可见,现金流量表中所指的现金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一项有关联,但需要剔除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同时还包括短期投资中符合现金等价物条件的内容。

(二)现金流量的分类

企业现金有不同收入来源和不同用途。只有对频繁发生的现金流入与流出进行合理分类,才可能对现金流量进行分析从而充分发挥现金流量表的作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现金流量分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三大类。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各类企业的经营活动因其行业特点的不同而异。就工商企业来说,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广告宣传、缴纳税款等。后面均以工商企业为例,对其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具体内容进行说明。各类企业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对经营活动的认定存在一定差异,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现金流量合理归类。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长期资产是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等持有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一个营业周期的资产,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的投资不包括在内。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这里的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这里的债务是指对外举债,包括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商业应付款归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4.特殊项目现金流量的分类

特殊项目是指日常活动之外的、不经常发生的项目,如灾害损失、保险赔款、捐赠等。对于这些特殊项目,应当归并到相关类别中单设一项反映。比如,对于灾害损失和保险赔偿,如果能够确指属于流动资产的损失,则应当列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属于固定资产损失,则应当列入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如果不能确指,则可以列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比如,捐赠收入与支出,可以列入经营活动。如果特殊项目的现金流量金额较小,也可直接在现金流量类别下的“其他”项目列示。

三、现金流量表的结构与格式

我国的现金流量表由正表和附注两部分构成,正表有五项内容:一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二是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三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四是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五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按直接法编制的。附注有三项:一是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也就是说,要在附注中披露采用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信息;二是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三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化情况。正表第一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附注第一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当核对相符。正表中的数字是流入与流出的差额,附注中的数字是期末数与期初数的差额,计算依据不同,但结果应当一致,两者应当核对相符。在我国现金流量表的列报,通常要求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主表中采用直接法列报,在附注中采用间接法列报,以便使主表资料与附注互相核对,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现金流量表的主表格式如表4-1所示。现金流量表附注补充资料披露格式如表4-2所示。

表4-1 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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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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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披露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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