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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地位和组织形式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①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中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在金融机构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以下主要从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业务内容等方面分析商业银行的运行过程。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即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中的存在形式,受所在国政治、经济、法律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到国际金融发展的影响。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各有其特征。

4.2 商业银行的地位和组织形式

4.2.1 商业银行的特殊地位

①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中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从美国来看,商业银行的营业额占整个金融体系营业额的一半,而在金融体系资产总额中,商业银行占有最大份额,约占40%,其经济实力仍占绝对地位。

②商业银行经营项目最多,资产负债业务方面多样化程度最高,经营领域最广,被称之为“金融百货公司”。商业银行从存款、放款、投资、证券经纪人、相互基金经理、咨询公司、顾问公司、计算机服务和旅游导游等,银行运用其声望和财力,大力开拓新的业务项目和地盘。

③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共同构成全国支票结算中心,只有商业银行可以吸收活期存款。在西方,90%以上的经济交易都是通过商业银行进行的,通过这个结算系统进行清算的。

④商业银行是货币创造者之一,其经营活动强烈地影响货币供应量,对货币供应量的水平和变化至关重要。因而商业银行也就成为中央银行管理货币信贷的主要对象。

随着货币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金融自由化程度的提高,商业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受到了挑战。尽管这样,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然以各自传统的业务为主,商业银行仍然是占统治地位的金融机构,在不远的将来,仍然会起这个作用。

4.2.2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商业银行在金融机构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以下主要从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业务内容等方面分析商业银行的运行过程。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即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中的存在形式,受所在国政治、经济、法律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到国际金融发展的影响。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各有其特征。一般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单一银行制

单一银行制又称单元银行制,它是指商业银行业务由各个相互独立的商业银行经营,商业银行不设或不允许设分支机构的一种组织形式。实行这种制度最为典型的国家是美国。美国商业银行分为在联邦政府注册的国民银行和在州政府注册的州银行两种。在1863年《国民银行法》颁布之前,美国没有联邦注册银行,只有州注册银行,各州政府严格禁止本州银行设立分支银行,任何银行都以单一的形式在一限定地区经营。1863年的《国民银行法》则把这种单一银行制法制化。《国民银行法》规定,禁止国民银行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设立分支银行。这项规定既包括禁止国民银行跨州建立分支银行,也包括禁止国民银行在本州建立分支银行,形成了一种极为典型的单一银行制。

一般而言,实行单一银行制的主要优点在于:①由于不许或限制设立分支机构,商业银行业务规模的扩大受到制约,可防止银行业的过度集中和垄断;②单一银行制只在本地区营业,有利于地区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与地方政府协调;③银行管理层次少,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其业务经营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但是,单一银行制也有其不利的一面:①在单一银行制下,银行规模较小,经营成本高,难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②在单一银行制下,银行组织资金、运用资金的能力有限,业务又相对集中,风险较大;③单一银行制没有设立于各地的分支机构,与经济的外向发展、商品交换范围的不断扩大存在矛盾,不利于商业银行为社会经济的运行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④在电子计算机普遍推广应用的条件下,单一银行的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受到限制,不利于银行的发展。正因为如此,美国从20世纪初就开始逐步放宽对商业银行开设分支机构的限制。

2)分支银行制

分支银行制又称总分行制,它是指允许银行在银行总行之外,在国内外各地普遍设立分支银行的一种组织形式。实行分支银行制的商业银行,其总行一般都设在各大中心城市,分支银行的业务和内部事务统一遵照总行的规章和指示办理。分支银行制按总行管理方式的不同,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总行制和总管理处制。总行制指总行除管理各分支银行外,本身也对外营业,办理银行业务。总管理处制则指总行作为管理处,只负责管理各分支银行,不对外办理银行业务,总行所在地另设对外营业的分支银行或营业部。

分支银行制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采用的一种银行组织形式,比较典型的是英国。英国分支银行制的形成可以说是由于英国银行早期发展的两个趋势:其一,股份银行的发展逐渐挤掉了私人银行;其二,银行的合并运动。最初,英格兰典型的银行是私人银行,它们的规模很小,只在当地乡镇营业。同时在很长一段时间,英国规定除英格兰银行外不许设立股份制银行。19世纪20年代的银行业危机后,政府允许在伦敦城之外设立股份银行。股份银行实力雄厚,能在不同地方设营业处,银行的分行便多起来了。后来私人银行不断减少,股份银行不断发展,分支银行制逐步在英国银行业占据统治地位。另一方面,银行的合并运动也有力地推进了分支银行制的发展。英国银行的合并不仅表现为早期股份银行吞并私人银行使其成为自己的分行,而且股份银行也吞并与收购其他股份银行,甚至许多大银行也进行合并,结果则是银行家数不断减少而分支银行却急剧增加,形成较为典型的分支银行制。1976年英国的6家清算银行(英国的商业银行)在国内共有11659家分支银行,其存款额占英国银行体系存款总额的70%。分支银行制成为英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特点。

分支银行制有许多优点:①实行分支银行制的商业银行,其分支银行遍布各地,有利于迅速发展各种银行业务,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②实行分支银行制的商业银行,其规模可以按业务发展的需要而扩张,使银行经营取得较好的规模经济效益;③实行分支银行制的商业银行规模较大,分支机构较多,业务范围较广,易于组织资金,资金实力较强;分支行之间可以相互调剂资金,既能增强银行总体的安全性,又能提高银行资金的运用效率,银行资产可以在地区之间实行有效的组合,从而大大降低银行风险;④实行分支银行制的商业银行可以实行高度的专业化分工,从而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⑤分支银行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地方干预,促进了银行业竞争,并使金融业突破地域限制,更好地为经济运行提供服务;⑥由于分支银行制使银行数减少,便于国家控制和管理。当然,分支银行制也有其缺点:①从整体上看,分支银行制易于加速大银行对小银行的吞并,形成金融垄断;②从银行内部管理看,分支银行制管理层次较多,管理的难度较大;③分支银行的业务经营状况依赖于总行,其对地方经济的发展缺乏较高的关切度,而且是在较大范围内调度资金,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商业银行均实行总分行制。

3)银行控股公司制

银行控股公司制,即由某个大银行设立控股公司,再由该公司控制或收购多家银行。在法律上这些银行是独立的,但实际上控股公司往往已直接或间接拥有并控制了这些银行25%的股权,控制了银行董事会的选举,对银行的管理决策和经营政策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在这里,表面上看是控股公司控制银行,而实际上控股公司是银行建立并受银行操纵的组织。这样,大银行通过控股公司把许多银行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银行控股公司制在美国最为流行,它是美国商业银行为逃避法律不准跨州经营和设立分支机构而设立的。它最初出现于20世纪初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十分迅速。1956年底美国有47家独立的银行控股公司,控制了7.5%的商业银行存款。到1970年就发展到111家,控制商业银行存款的比重上升到16.2%。到1976年底美国大约有1900家银行控股公司,控制着全部商业银行的全部存款的66%。1984年底,美国拥有4643家单一银行控股公司和698家多银行控股公司,它们控制着美国商业银行存款的90%。银行控股公司已成为美国商业银行最基本的组织形式。

4)连锁银行制

连锁银行制是指由某一个人或某一集团拥有若干银行的股权,以取得对这些银行的控制权的一种组织形式。这些银行在法律上是独立的,但其业务和经营权由某一个人或某一集团控制,形成连锁银行。连锁银行往往是围绕一个地区或一个州的大银行加以组织,成员银行的董事会由同一批人组成,其中的大银行为集团确立银行业务模式,并以大银行为中心,形成集团内部的各种联合。由此可见,连锁银行之间有一种类似于总分行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正因为如此,连锁银行制与银行控股公司一样,都是为了弥补单一银行制的不足,回避对设立分行的种种限制而采取的一种银行组织形式。它与银行控股公司制的区别在于它不需设立控股公司。与银行控股公司制相比,连锁银行制下,银行容易受到某个人或某集团的控制,并且不易获取银行所需要的大量资本。为此,连锁银行制的存在比例远小于银行控股公司制。

5)代理银行制

代理银行制也称为往来银行制,是指银行相互间签订代理协议,委托对方银行代办指定业务的一种组织形式。被委托的银行为委托行的代理行,相互间的关系则为代理行关系。一般地说,银行代理关系是相互的,因此互为对方代理行。在国际之间,代理银行制非常普遍。至于在各国国内,代理制最为发达的是实行单一银行制的美国。美国的代理银行制往往是大银行和小银行之间私下所形成的一种业务网络关系。小银行将各种存款存入自己的代理行,大银行(代理行)则为小银行提供各种银行业务。这种代理银行制下大银行与小银行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分支银行制下总行与分支行之间关系。因而,美国商业银行普遍采用代理银行制突破单一银行制的限制,解决不准设立分支机构的矛盾。不过,就是在实行分支银行制的国家中,银行之间也存在着代理关系,这种代理往往是平等的、双向的,是扩展银行业务领域的一种有效选择。

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

商业银行发展的历史至今已有400多年,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已显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1)银行业务全能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对银行业限制的逐步取消,商业银行业务的全能化得到较大的发展。特别是1999年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出台,取消了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的限制,允许金融机构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业务,形成“金融百货公司”或“金融超级市场”,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专业化模式向“综合经营、综合管理”的全能化模式发展。

2)银行机构集中化

银行的规模化经营以及科技手段的运用导致的经营管理手段的加强,21世纪的银行业将发生银行机构集中化的革命:一是银行机构日益大型化。在未来的金融市场竞争中,随着竞争的加剧,各银行为增强竞争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降低经营成本,必然向大型化、规模化扩展,以满足客户对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出的新的需求,提高技术创新和使用新技术的能力,为股东带来更丰厚的利润,银行机构将日益通过兼并、重组、扩张等实现规模化和集中化。二是银行机构向国际化集中。随着经济国际化、全球化的深入,银行业务的国际化和全球化将为银行的发展带来革命性的变革,银行服务将向全功能转化,以国际大银行为中心的兼并、重组将使银行机构向国际化集中。银行机构规模化、集中化的途径有三:一是通过兼并、重组的方式。20世纪以来,银行业兼并、重组的步伐加快,对全球银行业的规模格局、竞争格局、发展格局产生巨大影响。二是通过不同国家、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的业务合作来实现,实现优势互补,规模发展。三是通过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与兼容,实现市场的共同开发。

3)金融竞争多元化

现代商业银行的竞争,除了传统的银行同业竞争、国内竞争、服务质量和价格竞争以外,还面临全球范围内日趋激烈的银行业与非银行业、国内金融与国外金融、网上金融与一般金融等的多元化竞争,银行活动跨越了国界、行业,日益多元化。其面临的金融风险也不仅是信用风险,还扩大到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通货紧缩风险、汇率风险、金融衍生工具风险、政治风险等,经营管理风险日益扩大。

4)金融服务电子化

20世纪90年代起,人类步入信息革命的时代。信息技术每天都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银行业也融入了信息技术发展的潮流,世界各大商业银行强化了信息技术的投入,普及自动机系统,开拓电子银行服务,发展电子货币,构思电子货币联网系统等,信息技术的应用愈来愈决定着银行经营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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