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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国家银行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十四年正月,度支部奏改户部银行为大清银行;总办改称监督。宣统三年冬,革命军起,上海大清银行即改为中国银行。民国二年四月十五日,始公布中国银行则例三十条。

1.第一国家银行——户部银行

光绪三十年(1904),财政处奏,拟由户部试办银行,推行银币折:“中国向无银行,各省富商所设票号钱庄大致虽与相类,特公家未设银行,则国用盈虚之大局不足以资补助。拟先由户部设法筹集股本,采取各国银行章程,斟酌损益,迅即试办,以为财政流转总汇之所。”[16]

光绪三十年(1904),户部奏,试办银行,酌拟章程折:“伏查币制与银行相辅而行,非银行则不能畅行各币,此一定之理势。……中国官商平素情形隔阂,且因从前之钞票,近年之昭信股票,办理不善,失信于民,更不敢与官交易。今银行甫设,又势难遽禁商号出票。官中行用纸币,必须极力设法,昭示大信,数年后,或可望流行无滞。银行之责,在整齐币制,划定价值。……兹就各国银行章程,择其紧要诸端,参以中国情形,酌拟试办章程三十二条,缮单呈览。”[17]

户部银行章程摘要:一、资本银四百万两,分为四万股,每股库平银一百两,由户部认购二万股,余二万股,无论官民,均准购买。二、照有限公司办法,股分外,不再向股东添取银钱,即有亏欠,与股东无涉。四、专作收存出放款项,买卖荒金荒银,汇兑划拨公私款项,折收未满限期票,及代人收存紧要物件,其余未及详列。五、本行归国家保护。凡遇市面银根紧急,青黄不接之时,可向户部请给库款接济。八、银元局铸造银铜各币,均交本行承领,与商号直接往来。十一、公家既认二万股,即为最大股东,可派总办一人,副总办一人;另设理事四人,由股东公举。二十、拟印纸币,分库平银一百两、五十两、十两、五两、一两五种。通用银元亦如之。二十二、户部出入款项,均由本行办理。

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二十日,户部改为度支部。三十四年(1908)正月,度支部奏改户部银行为大清银行;总办改称监督。

宣统三年(1911)冬,革命军起,上海大清银行即改为中国银行。民国元年,各处均照改。民国二年四月十五日,始公布中国银行则例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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