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省普遍设立官银钱号
官银钱号在咸丰年间虽不为各省督抚所重视,但发行贬值货币及不兑换纸币的一时有利这一事实渐渐地被觉察起来,因而争相设立。在这一方面,张之洞总是首先实行的一人。光绪二十二年(1896),张之洞奏请设立湖北官钱局并发行钱票银元票,说:“湖北省钱少价昂,商民交困。……臣等与司道熟商,惟有设立官钱局,制为钱票银元票……通行湖北省内外。此票与现钱一律通行,准其完纳丁粮厘税。凡州县丁粮向来以钱赴省易银者,概令由官钱局易银上兑,即以钱供民间持现银及官票来局换钱之需。民间来局换钱者,概照市价。钱票以一千文为一张;银元票以大银元一元为一张。……有此官钱局之钱票银元票流播民间,庶可补现钱之缺乏。”[23]
“各省官银钱号,有一省一机关者,有一省数机关者,其历史虽各不同,大都设于前清晚年,为各省省库之金融机关。”[24]
“光绪季年,各省之有官银钱局者,已有直、鲁、奉、吉、黑、豫、晋、苏、赣、闽、浙、鄂、湘、秦、陇、川、粤、桂、热河等十余省区。”[25]根据上述资料,我们知道清末尚存的官银钱号有下列的十八处:(1)新疆省城官钱局,光绪十五年十二月设立。(2)陕西官银钱局,光绪二十年设立,宣统二年改称秦丰官钱局。(3)湖北官钱局,光绪二十二年设立。(4)河南豫泉官银钱局,光绪二十二年设立。(5)山东官银号,原名通济官钱局,设立于光绪二十二年八月,至二十七年五月改称。(6)热河官银钱号,光绪二十二年十月十八日设立。(7)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光绪二十四年设立,原名永衡官帖局。(8)江西官银钱号,光绪二十八年设立。(9)湖南官钱局,光绪二十九年设立。(10)黑龙江广信公司,光绪三十年设立。(11)广东官银钱号,光绪三十一年设立。(12)东三省官银号,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由华丰官银号改称。(13)裕皖官钱局,光绪三十二年设立。(14)甘肃官银钱局,光绪三十二年设立。(15)伊犁官钱局,光绪三十三年设立。(16)贵州官钱局,光绪三十四年设立。(17)黑龙江官银号,光绪三十四年设立。(18)江苏官银钱局,裕宁设于江宁,裕苏设于苏州。
【注释】
[1]《通考》卷14,考4980。
[2]《鸦片战争》Ⅰ,第524页。
[3]《通考》卷32,考5146。
[4]《通考》卷32,考5146。
[5]《鸦片战争》Ⅰ,第524页。
[6]《通考》卷32,考5150。
[7]吴晗:《读史劄记》,第82页。
[8]《清代外交史料》,嘉庆朝4,第18页。
[9]《类纂》钱币3,第10页。
[10]《类纂》钱币3,第7~8页。
[11]《币制汇编》第1册,第62~63页。
[12]《续通考》卷20,考7698。
[13]《东华录》咸丰35,第55页。
[14]《东华录》咸丰24,第26页。
[15]《类纂》钱币7,第17~18页。
[16]《东华录》咸丰80,第35页。
[17]《东华录》咸丰78,第14页。
[18]《东华录》咸丰84,第22页。
[19]《东华录》咸丰78,第15页。
[20]《东华录》同治100,第49页。
[21]《美汇报告》1904年,第210页。
[22]《美汇报告》1904年,第214页。
[23]《类纂》钱币3,第13~14页。
[24]《币制汇编》第1册,第70页。
[25]张家骧:《中华币制史》第2编,第2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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