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宋应星论高利贷酿乱

宋应星论高利贷酿乱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他对高利贷的猛烈抨击,在中国历史和明代都是屈指可数的。究其原因,他认为其中之一是高利贷“朘削酿乱”,以致于此。当然,宋应星在指斥私人高利贷为酿乱根由之时,并未把它视为唯一的根由。只是宋应星未曾提及与高利贷一同压榨贫民的蛇蝎——地租。

二、宋应星论高利贷酿乱

宋应星(1587—1666?),字长庚,江西奉新人,明代著名科学家。万历举人,历任江西分宜教谕、福建汀州推官、南京亳州知州等职。崇祯十七年(1644)弃官回乡,曾任于南明,卒于清顺治康熙年间。博学多能,注重实学,尤究心于农工生产技术。主要著作有《天工开物》、《野议》、《论气》、《谈天》、《思怜诗》等。

他的经济思想中最具特色,在世界经济思想史应占一席之地的是独领风骚的财富观。他的财富观可概括为:劳动创造财富;财富通指百货,即工农业产品,而非钱币;货币只是衡量物质财富的尺度和实现其流通的媒介。他50岁著成的《野议·民财议》,其写道:“天下未尝生,乃言乏。其谓九边为中国之壑,而奴虏又为九边之壑,此指白金一物而言耳。财之为言,乃通指百货,非专言阿堵(钱币)也。今天下何尝少白金哉!所少者,田之五谷,山林之木,墙下之桑,洿(wū)池之鱼耳。有饶数物者于此,白镪、黄金可以疾呼而至,腰缠箧盛而来贸者必相踵也。”在《天工开物·五金·黄金》中又写道:“黄金美者,其值去黑铁一万六千倍,然使釜鬵(xīn,烹器)斤斧不呈效于日用之间,即得黄金,值高而无民耳。”他的这一概念认识较之同期西方重商主义者和18世纪的重农学派的魁奈,该说要先进和科学、准确,较之亚当·斯密的财富观则要早出139年(1776)。

基此,他关于信用方面的观点同样集中于《野议·民财议》中,他论述了高利贷为酿乱之祸,批驳了富家不借贷,贫民就无所食,即“富家借贷不行,隐民无取食焉”的剥削阶级传统观点。他对高利贷的猛烈抨击,在中国历史和明代都是屈指可数的。

高利贷的酿乱作用。《野议》的成书年代,适值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起义风起云涌,铺天盖地,席卷全国,朱明王朝面临灭顶之灾,呼喇喇二百多年的大厦行将坍塌。究其原因,他认为其中之一是高利贷“朘(juān,减)削酿乱”,以致于此。富贵闻人(名人)的“家人子弟出其称贷母钱,剥削耕耘蚕织之辈,新谷新丝,簿帐先期而入橐(tuó,无底袋),遑恤(何暇)其他。”因是,“蚩蚩之民,目见勤苦耕桑,而饥寒不免,以为此无益之事也。择业无可为生,始见寇而思归之。”在高利贷敲骨吸髓式的压榨和掠夺下,农民和手工业者一年到头劳苦操作,所有劳动果实都被高利贷者掠去,劳动者的血肉被榨干吮尽,他们忍饥挨饿,穷困潦倒,生产的积极性完全消失。在谋生无计,择业无生的情况下,只有把“落草为寇”当作自己的归宿,“从此天下财源,遂至于萧索之尽;而天下寇盗,遂至于繁衍之极矣”。

当然,宋应星在指斥私人高利贷为酿乱根由之时,并未把它视为唯一的根由。他认为平民百姓是“愚民”(这点不如王安石高明),是要有所效法的,官府该使他们有严令以遵守,望门贵族则应有所提倡引导而使他们以听从。可百年以来,官府失职,不体察民情,他们平时忙于行贿受贿,沽名钓誉,催征参罚,升官考绩,即“馈送邀誉,调繁内转(外官调为京官)”。战时只知“催征参罚,以便考成(政绩)”,又怎么会顾及百姓的死活!“畎(quǎn)亩(田亩)山林之间,穷檐蔀(pù)屋(贫舍)之下,为何如景象者!”基此,富家子弟出其称贷母钱,剥削耕耘桑丝之辈,才使贫民“择业无可为生,始见寇而思之”。百姓在苛政猛如虎,高利贷毒如蝎的压榨、攫取下,忍无可忍,激起民变,势所必然。只是宋应星未曾提及与高利贷一同压榨贫民的蛇蝎——地租。

对于世家大族,显贵闻人及其文人食客所宣讲的剥削阶级的一贯逻辑,不是贫民养活富人,相反,倒是富人养活了贫民,所散布的剥削有理、高利贷有功的辩解性理论:“富家借贷不行,隐民(贫民)无取食焉。”对此,宋应星进行了猛烈的批驳,他认为:“夫天赋生人手足,心计糊口,千方有余,称贷无路,则功劳奋进而出。”人们借助自身的体力和心计糊口,不仅不成问题,且会绰绰有余。称贷无路会使人绝处逢生,激发起勤奋辛劳的热情。可轻意就能得到称贷,则“饘糜(zhān mí,稠粥)且无望焉”。即便是“田亩有收,绩蚕有绪”,也会因为借了高利贷,而“转眄(miàn,眼)输入富家,铚镰(农具)筐箔(蚕具)未藏,室中业已悬磬”。今后若是再有困难,因为他们的膏血已被榨干,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榨取的了,富人便会“闭其称贷而绝交焉”。贫民百姓“计无复之,有不从乱如归也”?这种对高利贷的猛烈抨击,及其成为酿乱之源的认识,在他的《怜愚诗》其六、其三十九中也有所表露:“青苗子母会牙筹,吸骨吞肤未肯休。直待饥寒群盗起,先从尔室报冤仇。”“人到无能始贷金,子钱生发向何寻?厉词追索弥年后,生计萧条起绿林。”

既然高利贷活动是这样的凶残,且具有极大的破坏性,那为什么偏偏没有人触动,千百年来反倒被大家吹得美妙而又动听。司马光就曾直言不讳地讲:“富者常贷贫民以自饶,而贫者常假富民以自存,虽苦乐不均,然犹彼此相资,以保其生(48)。”陈亮也认为借贷是“量取其息”,借贷双方是“交相养,有无相通,缓急相救(49)”。就连丘濬也在替高利贷辩护。这缘故在宋应星看来,“盖凡力可建言之人,其家未必免此举也!”此话不差,有权有势,在朝为官的人家少有不是高利贷者,他们哪个不放债,又有哪个不靠掠夺剥削穷人来发财致富!这些私人高利贷者不种植树木,不畜养鱼蛤,不耕耘田地,只是“终日割削右舍左邻以肥己”,以致招来“兵火之至,今而得反之”。在“均田免粮”、“平买平卖”等农民起义军经济政策的感召下,穷人揭竿而起,富人反被打翻在地,“尚何言哉”!宋应星以一位科学家的犀利目光,在经济学方面具有同样敏锐的洞察力和深邃准确的判断力,与沈括一样,他们的认识都较为深刻、较为科学。

马克思在论述高利贷的两种作用中的第二种作用时,这样写道:“它把劳动条件占为己有,也就是说,使旧劳动条件的所有者破产,因此,它对形成产业资本的前提是一个有力的杠杆(50)。”明末清初,近代商品货币经济的萌芽已经出现,出卖劳力的傭工在城乡业已存在,中国传统金融机构,如当铺、钱肆也开始经营借贷业务,然而这一切都还是处于萌芽状况,与传统社会的旧势力尚未形成尖锐的对立,发展为势不两立的地步,因而宋应星只是认识到高利贷的贪婪和危害,不仅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而且占有他们的必要劳动,迫使他们丧失生产和生存的条件,“饥寒不免,以为此无益之事也,择业无可为生。”完全失去了劳动生产的积极性和维持现有生活状况的可能性。只有“从乱如归”,变成“草寇”。他对高利贷剥削的残酷性和破坏性的揭示,应该说较之前述东汉桓谭和《太平经》要深刻和科学。

吕坤、宋应星等人对高利贷的敌视态度,是新的经济关系的萌芽在中国出现后,新兴市民经济利益在知识分子中的反映,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