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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传递流程具体步骤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从会计凭证取得或填制起至归档保管时止,在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进行处理的过程。合理制定会计凭证所经过的环节,规定每个环节负责传递的相关责任人员,规定会计凭证的联数以及每一联凭证的用途。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和销毁手续,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节 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一、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从会计凭证取得或填制起至归档保管时止,在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进行处理的过程。

会计凭证的传递,要求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使传递程序合理有效,同时尽量节约传递时间,减少传递的工作量。

(一)会计凭证传递的意义

正确组织会计凭证的传递,对于提高会计核算资料的及时性、正确组织经济活动、加强经济责任、实行会计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1.正确组织会计凭证的传递,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正确组织会计凭证的传递,能够及时、真实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为经济管理提供可靠的经济信息。

2.正确组织会计凭证的传递,能更好地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

正确组织会计凭证的传递,便于有关部门和个人分工协作,相互牵制,加强岗位责任制,更好地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

(二)会计凭证传递的基本要求

各单位的经营业务性质是多种多样的,各种经营业务又有各自的特点,所以,办理各项经济业务的部门和人员以及办理凭证所需要的时间、传递程序也必然各不相同。这就要求每个单位都必须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和管理特点,由单位领导会同会计部门及有关部门共同设计制定出一套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使各个部门有序、及时地按规定的程序处理凭证传递。

正确组织会计凭证的传递,对及时地反映和控制经济业务的发生与完成情况,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强化经济责任制,具有重要的意义。科学的传递程序,应该使会计凭证按最快捷、最合理的流向运行。因此,在制定会计凭证传递程序时,应该着重考虑以下几点:

①根据经济业务的特点、机构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明确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由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内容不同,企业管理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在会计凭证的传递过程中,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每一种凭证的传递程序和方法。合理制定会计凭证所经过的环节,规定每个环节负责传递的相关责任人员,规定会计凭证的联数以及每一联凭证的用途。做到既可使各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经济活动情况、及时办理手续,又可避免凭证经过不必要的环节,以提高工作效率。

②规定会计凭证经过每个环节所需要的时间,以保证凭证传递的及时性。会计凭证的传递时间,应考虑各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在正常情况下完成的时间,明确规定各种凭证在各个环节上停留的最长时间,不能拖延或积压会计凭证,以免影响会计工作的正常程序。一切会计凭证的传递和处理,都应在报告期内完成,不允许跨期,否则将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会计凭证在传递过程中的衔接手续,应该做到既完备、严密,又简单易行。凭证的收发、交接都应当按一定的手续制度办理,以保证会计凭证的安全和完整。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传递时间和衔接手续明确后,应制定凭证传递程序,规定凭证传递路线、环节及在各个环节上的时间、处理内容及交接手续,使凭证传递工作有条不紊、迅速而有效进行。

③建立严格的会计凭证交接和签收制度,保证会计凭证的安全完整,做到责任明确,手续齐全、严密。

二、会计凭证的保管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又是登记账簿的依据,所以,它是重要的经济档案和历史资料。任何企业在完成经济业务手续和记账之后,必须按规定立卷归档,形成会计档案资料,妥善保管,以便日后随时查阅。

对会计凭证的保管,既要做到完整无缺,也要便于翻阅查找,其主要要求如下:

①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各种记账凭证,连同所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要分类按顺序编号,定期(五天、十天或一个月)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封底,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所属年月和起讫日期、起止号码、凭证张数等。为防止任意拆装,应在装订处贴上封签,并由经办人员在封签处加盖骑缝章。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票、轮船票、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②对一些性质相同、数量很多或各种随时需要查阅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写明记账凭证的时间、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

③各种经济合同和重要的涉外文件等凭证,应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上注明日期和编号。

④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因有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复制,但应在专门的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章。

⑤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应由专人负责分类保管,年终应登记归档。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和销毁手续,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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