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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金融战略功能与国家金融战略架构

时间:2022-1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探讨国家的金融战略功能涉及对国家理论的发展。诺思认为,国家是一种在某个特定地区内对合法使用强制性手段具有垄断权的制度安排,它的主要功能是提供法律和秩序,国家是制度的最大供给者,如宪法秩序以及基本规章制度都是由国家供给的,国家是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一是国家为取得收入而以一组被称之为保护与公正的服务作为交换。三是国家面临其他国家或潜在统治者的竞争。

四、国家的金融战略功能与国家金融战略架构

探讨国家的金融战略功能涉及对国家理论的发展。国家理论比较新的进展就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思所提出的国家理论。诺思认为,国家是一种在某个特定地区内对合法使用强制性手段具有垄断权的制度安排,它的主要功能是提供法律和秩序,国家是制度的最大供给者,如宪法秩序以及基本规章制度都是由国家供给的,国家是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

诺思的国家理论是作为其制度理论的一部分提出的。他认为,制度理论由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组成,其中理解制度结构的两个主要基石是国家理论和产权理论。诺思所认为的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制度作为一种社会游戏规则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在于它能够通过降低交易成本来促进交换的发展和市场的扩大,是为决定人们相互经济和社会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是由道德、习惯和行为准则等非正式约束与宪法、法令和产权等正式约束所组成。制度提供了一种经济的激励结构;随着激励结构的演进,制度决定经济变化的走向,是增长、停滞、还是衰退,制度在社会中起着更为根本性的作用,它们是决定长期经济绩效的基本因素。

对于国家的本质以前主要有两种理论:一种是契约理论,另一种是掠夺或剥削理论。契约论认为,国家是公民达成契约的结果,它要为公民服务。由于契约限定着每个人相对他人的经济活动,因而它对经济增长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国家的存在有利于契约制度的建立和契约(合约)的实施,相反,如果没有国家,那么契约实施的交易费用将相当高。国家掠夺论或剥削论认为国家是某一集团或阶级的代理者,它的作用是代表该集团或阶级的利益向其他集团或阶级的成员榨取收入。掠夺性的国家将界定一套产权,使权力集团的收益最大化而无视它对社会整体福利的影响。但由于这种产权制度对某一权力集团是有益的,但并不能促进整个社会效率的提高。从长期来看,这必然演变成无效率产权。

诺思的国家理论力图将两种理论有机地统一起来,认为国家带有“契约”和“掠夺”的双重属性。他提出了国家的“暴力潜能”分配论,所谓“暴力潜能”既包括军队、警察、监狱等暴力工具,也包括权威、特权、垄断权等“无形资产”。这是指如果暴力潜能在公民之间进行平等分配,便产生契约性的国家;反之,如果这样的分配是不平等的,便产生了掠夺性或剥削性的国家,由此出现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即掠夺者或剥削者和被掠夺者或被剥削者。

诺思把国家视为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国家的比较优势就在暴力方面,暴力实质上也是一种资源。在国家未产生以前,这些暴力资源都分布在“社区”或“庄园”之类组织的手里。显然,暴力资源的这种分散配置方式无疑是低效的,在这种情况下,产权保护的费用也就相当高了。这时的一个基本规则是,暴力潜能形成的边际成本等于产权保护的边际收益。不同于市场和企业,国家这种制度安排的特点是它的强制性,强制性的后盾是国家暴力。但是要注意两点:一是国家暴力为对付暴力的暴力,即对付非法暴力的合法暴力,这种合法性起源于每个人捍卫自己利益,抵御别人侵害的合法权益;二是国家暴力只有在能够实现某种社会合作,并且比其他制度如市场和其他组织等更有效时,才被采用。国家暴力资源之所以能更有效地使用在于其能达到规模经济和防止“搭便车”问题。

诺斯将国家看作是一个具有福利或效用最大化行为的“经济人”,具有一个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统治者的国家模型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国家为取得收入而以一组被称之为保护与公正的服务作为交换。由于提供这些服务存在着规模经济,因而作为一个专门从事这些服务的组织,它的社会总收入要高于每一个社会个体自己保护自己拥有的产权的收入。换言之,国家为选民提供“保护”与“公正”,选民缴纳税收维持国家正常运转,在某种程度上讲,这就是一种“交换关系”。二是国家为使收入最大化而为每一个不同的集团设定不同的产权。在这里,国家实际上是一个带有歧视的垄断者。三是国家面临其他国家或潜在统治者的竞争。它面临着强有力的外在竞争压力,统治者垄断权力的程度是各个不同选民集团替代度的函数。

诺思悖论也是诺思理论的内容之一。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博弈的基本规则,主要是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没有国家权力及其代理人的介入,财产权利就无法得到有效的界定、保护和实施。因此,国家权力就构成有效产权安排和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国家权力介入产权安排和产权交易,又是对个人财产权利的限制和侵害,就会造成所有权的残缺,导致无效的产权安排和经济的衰落。这就是著名的“诺思悖论”。这一悖论实质上揭示了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没有国家办不成事,有了国家又会有很多麻烦。因为是国家界定产权结构,所以国家是根本性的,但是最终是国家要对造成经济增长、停滞和衰退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

将马克思与诺斯的国家理论进行比较对了解国家理论是有一定意义的。罗峰(2000)从国家的产生、国家的作用两个方面对马克思与诺斯的国家理论进行了比较。对于国家的起源,马克思主要是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这一角度来展开论述。马克思从对黑格尔的法哲学的批判中得出了他的国家理论。黑格尔在近代开始形成的国家和社会两元化的历史背景下,以其特有的逻辑思维方式论述了国家和社会不同的质的规定性。他继承了启蒙思想家高扬人的主体性和理性的传统,将人的理性拔到一种“绝对理念”的高度,这对于人的进一步解放有着重要意义。但是他同他以前的启蒙思想家一样,将人看作一种抽象的存在物。这种对人的形而上学的认识影响了他对国家的正确理解。在黑格尔看来,国家相对于社会更具有本原上的意义,社会只是绝对精神的特殊领域。

马克思对黑格尔这种绝对的国家观念作了中肯地评价,他指出黑格尔把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分离看作一种矛盾,这是他较深刻的地方,但不足的是他满足于只从表面上解决这种矛盾,并把这种表面当作事物的本质。与此同时,马克思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他强调社会的物质性使得社会相对于国家就更具有本原上的意义,将黑格尔颠倒的国家观重新颠倒过来,指出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是国家的必要条件。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

对国家产生的问题,诺思首先批判了契约理论和掠夺理论两种国家观念,认为契约理论只是解释了契约为什么被订立和契约本身所具有的功能,而没有注意到在实现集体利益时个人利益的状态,在某种程度上丰富多彩的个人利益被忽略了,也就是说这种理论只解释了最初达成契约的获利,但未能说明在国家产生后不同成员如何实现其利益最大化;而掠夺理论虽然注意到了统治者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需要而向被统治者收取租金的一面,但它仅仅注意到国家的暴力性质,而没有注意到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两者之间的互动,实际上被统治者不是完全的无能为力,他们对统治者也有一种制约的关系,所以他认为这两种理论都是不全面的。其次是在对英、法、西班牙以及罗马等近现代国家进行分析后指出专一的公共所有权的发展,导致专业化和分工的扩大和一种规定、裁决和实施所有权的特殊组织形式国家的出现,他认为在整个历史上,当人们需要在国家与无政府之间作出选择时,人们选择了前者。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统治阶级之所以要把国家政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自身统治阶级的利益,国家无非是有产阶级即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用来反对被剥削阶级即农民和工人的有组织的总和权力。国家产生后,统治阶级就获得了统治被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阶级反抗的新的手段。之所以是一种新手段,是因为国家是有组织的暴力。总之,在全部暴力论中,正确的仅有:到目前为止,一切社会形式为了保存自己都需要暴力,甚至有一部分是通过暴力建立起来的。这种具有组织形式的暴力叫作国家。国家的这种暴力是由各种暴力机关组成的,构成这种权力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国家正是在这种阶级的性质和暴力的性质下行使着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由于国家是从社会中分离出来的管理机构,所以统治阶级在进行政治统治的时候,不得不从事一些社会管理职能,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社会职能主要是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公共产品,如法律、公共工程等。由于国家在本质上是阶级统治,所以,社会管理职能是服务于、从属于阶级的统治职能,社会职能的扩大并不能否认和抹杀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的内部职能除了有政治统治的职能和社会的管理职能之外,还有外部职能,即保卫自己国家的安全、预防外敌的入侵或侵略他国,在这两种职能中,内部的职能是主要的,它制约一国的外交政策和走向。

对于国家职能,诺思提出了一个关于国家的理论模型:一是为取得收入,以一组产出保护与公正作交换,并且提供这种服务具有规模经济;二是国家试图像一个带有歧视性的垄断者那样活动,为了使国家收入最大化,它将选民分为各个集团,并为每一个集团设计产权;三是存在着能提供服务的潜在竞争对手,国家受之于其选民的机会成本。在这个模型中,诺思将国家看作一种特殊的经济人组织,这种组织中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潜在的统治者在各自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的前提下进行博弈,国家的主要作用是界定和行使产权,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博弈的基本规则。他提出了关于国家的两个目标:一个目标是规定竞争和合作的基本规则,以便为统治者的所得租金最大化提供一个所有权结构;另一个目标是在第一个目标的框架内,减少交易费用,以便促进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从而增加国家税收。这两个目标导致一组公共或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用以降低规定、谈判和实施构成经济交易基础契约的成本。这两个目标的实现要受竞争的约束和成本的约束。至于国家为什么处于界定所有权结构的地位和提供各种制度安排,诺思认为国家具有一般社会组织所没有的“暴力潜能”的性质,由它来界定和行使产权,具有比较优势,可以避免因“搭便车”行为所造成的制度短缺或制度创新机制的丧失,并且由国家来提供产权具有规模经济,能降低交易费用。诺思根据这两种目标来分析历史上有效的和无效的制度创新,以及以此来解释历史上国家兴衰的原因。国家提供保护和公正,并不是不耗成本,当成本大于潜在的收益,当统治者追求租金最大化和推进经济增长这两大目标相冲突,当统治者代理人的利益与统治集团的利益不一致以致监督费用很高时,就会使得对经济增长无效的产权制度得以出现或延续。另外,国家是由不同的利益集团所组成的集合体,是不同利益的“均衡者”,制度的变迁或创新必然会引起利益的调整和重组,同时居于统治地位的个人或团体在政治上依赖于特定群体的支持,所以经济政策的选择往往是具有政治上的意义。如果利益集团与统治集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国家的中立性就无从谈起。一项有利于整个国家的制度创新就不可能得以产生,或者是一项无效的制度安排就得以保留,所以诺思说国家在某种程度上像一个带着“歧视性的垄断者”。这里诺思揭示了“诺思悖论”,国家的两重性源于制度供给的非中立性或歧视性,而制度供给的非中立性或歧视性又源于理性分析下的各种成本—收益计算,国家正是通过制度安排这一内生变量来影响经济的发展。

罗峰(2000)指出,在这里诺思的独到之处在于把已有的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同国家理论结合起来,说明经济组织的存在和相互替代,也说明了国家这个特有组织的特性和作用,从而将国家这个组织与一般的经济组织区别开来。诺思对国家的两大功能和相应的约束函数的论述,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马克思的影响和启发,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一种表现或是引申:首先,诺思的关于国家具有暴力潜能的性质,无论是从其内涵上还是从其表现上,我们都看不出同马克思所分析的国家的暴力性质有什么大的区别;诺思所提出的国家的主要任务是界定和行使产权,这同马克思国家的社会职能并无本质上的区别,惟一的不同是前者是分析国家的社会职能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来实现,后者则从战略高度上把握了国家社会职能的重要性。其次,诺思同马克思一样,认识到了统治集团利益的至上性。在诺思的两种国家职能里面,统治者追求“自身租金”的最大化这一原则,是优于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这一原则的,因为第二个目标框架不得不在第一个目标框架之内,并最终受其影响和控制,这与马克思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再次,诺思对国家是一个带有歧视性的垄断者组织的论述,揭示了国家的非中立性,但这可以理解为是对国家的阶级性的翻版,因为阶级性同样是一种非中立性。最后,诺思为我们所揭示的“诺思悖论”,虽然并不是诺思的首创,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论述政治权力时早就有过类似的思想——在政治权力对社会独立起来并且从公仆变为主人以后,它可以朝两个方向起作用:或者按照合乎规律的经济发展的精神和方向去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和经济发展之间就没有任何冲突,经济发展就加速了;或者违反经济发展而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除去少数例外,它照例总是在经济发展的压力下陷入崩溃。

现在所要做的首先是强调国家的战略功能,在国家的发展竞争中,国家战略是第一位重要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战略是决定国家竞争中一个国家竞争地位的首要因素。其次,基于金融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核心地位,我们强调国家金融战略功能的重要性,它应该作为国家战略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后,我们还可以引入科技、环境生态等战略功能。对于这些,与上面的国家理论比较起来,可以看作是对国家理论的一个比较新的拓展。

我们现在主要是对国家的金融战略功能进行探讨,其他的留做以后进一步研究。对于国家的金融战略功能,我们的重点工作是建立一个具有一般性的国家金融战略架构。这个国家金融框架主要包括这样几个部分:一是国家金融的SWOT分析,对此要从国家的环境、机会、挑战、实力与能力来进行分析;二是国家金融使命、目标、战略设计;三是国家金融战略的法律基础的建立;四是国家金融战略组织的设计;五是国家金融战略的实施。对于这个一般性的国家金融战略框架,在分析一个一般性的现代国家时都可以采用和借鉴,在这里主要侧重于应用其对中国国家金融战略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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