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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制度之眼看质量管理体系

时间:2022-1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制度化管理的思想,是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自始至终蕴涵的基本思想,是其突出特点之一。有限理性的客观事实加上客观的社会现实即信息不对称导致任何个体都是会犯错误的。再加上现行的代议民主制,代理人常会利用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不完全或根本不执行委托人的要求,甚至利用委托人的授权谋求私利,这使得委托人与代理人间发生利益偏差和矛盾纠纷。在一个社会中,只要条件许可,每个人都是机会主义者。

第一章 透过制度之眼看质量管理体系

制度化管理的思想,是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自始至终蕴涵的基本思想,是其突出特点之一。它要求组织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体系,制作并保存质量记录,通过对每项工作的目的、范围、职责、程序、责任等方面予以梳理确认,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满足5个W,1个H,即做什么(WHAT),由谁做(WHO),何时做(WHEN),何地做(WHERE),为什么做(WHY),怎样做(HOW),从而使工作的考核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考核依据(质量记录)、考核方法(内部质量审核)都明确化、制度化,形成制度化的管理体制。

管理学的行为假设

ISO9000标准作为一门管理科学,同任何管理学一样,都是社会科学的组成部分,必须要以一定的行为假设为前提,否则就缺乏逻辑起点。而所有的行为假设都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抽象,不可能与社会中人的行为每时每刻都相符,但它符合现实中人们相对经验的认识,更贴近一般情况下人的行为。

——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经济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和他们的利益相关。经济人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1)追逐最大利益。每个人天然是其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如果不受干预,他的行为天生要使其利益最大化,直到受到抑制为止。经济人是追逐最大利益的,自利性下的利益最大化是其个人行为的利益驱动机制。这一特性对每个人都一样,并不因其身份、地位的不同而改变。管理过程中的每个人都如此,所以人们总存在着一种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意愿,尤其是掌握着公共权力的人,更容易利用权力来求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样就存在着一种潜在的后果和影响,导致公共利益屈从于个体利益。而一个理性、合理的社会,是应当允许人们追求合理的自身利益的,换言之,行为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合理的,但应有边界,即在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不能损害公共利益。(2)进行行为的成本和收益分析。人是有理性的,能计量苦乐,始终处于深思熟虑的权衡和比较中。行为的成本和收益分析是经济人之所以成为理性人的基础。(3)自愿交换,互惠互利。

——需求偏好的多样性。需求偏好包括财富、权力、声望、地位和在职消费等等,需求偏好会因社会传统、文化历史、种族、遗传等的不同而不同。这种需求偏好的多样性加上教育、训练、环境的变迁会进一步固定和强化偏好的多样性。比如不同教育层次的人,其需求偏好性会有着明显的差异,而且环境的变迁也会导致人的偏好的变迁。这种偏好的多样性体现在个体身上,并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作用下,发生替代效用。比如当一个人有了很多钱后,就不会再追求物质利益的最大化,而会去追求非物质利益的最大化,这表明了人的一种欲望被另一种欲望所替代,产生替代效用,可见正是替代效用的存在,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

——有限理性。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只能对客观事实的某一侧面有所认识,而不可能全面认识某一事物。人是有限理性的,这一假设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基本假设。这一假设对各个领域中的人都一样,从而推导出由有限理性的人组成的组织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并推导出任何组织是会犯错误的,领导也会犯错误,关键在于不能犯同样的错误。有限理性的存在归结于人的两个方面的限制,一是神经生理性的限制,即个人准确无误地接受、储存、传递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在水平和储量上受到限制;二是语言限制,即每个个人都无力运用文字、数目和几何图形使他人完全理解我们的认知和情感。有限理性的客观事实加上客观的社会现实即信息不对称导致任何个体都是会犯错误的。随着社会专门化分工,信息不对称也日益明显,各个领域间的信息千差万别,无法相互了解。在组织内部,由于分工,各部门间的信息不对称也非常明显,对于公共信息就更不对称了,这导致欺骗成为可能,而欺骗就会使管理过程与民众形成猜疑。再加上现行的代议民主制,代理人常会利用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不完全或根本不执行委托人的要求,甚至利用委托人的授权谋求私利,这使得委托人与代理人间发生利益偏差和矛盾纠纷。

——机会主义倾向。机会主义是指人们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自身利益的行为倾向,包含了措施、手段,可表现为有目的、有策略地使用信息,有选择地隐瞒信息,也可直接表现为说谎,违背对未来的承诺,钻所有现行的规则和制度的空子。在一个社会中,只要条件许可,每个人都是机会主义者。公共管理过程中的行为主体包括:国家、政府、政党、利益集团和选民或公民。如果一个社会中存在着大量的机会主义倾向的话,就会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体现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互不信任,缺少政治信誉。逆向选择,举例来说就是在完全的利率市场条件下,对于不缺钱的企业,银行愿意贷款给它,而对于缺钱的企业,愿意以高于市场的利率借款的企业,银行却不敢借钱给它,因为风险太大。当机会主义普遍存在时,人们对政府的信心就会丧失,政府要求民众做的事,民众不愿去做,而政府不让民众去做的事,民众反而会去做,即政府与民众间的选择出现逆向。

此外还有一种有用的假设——资源稀缺性。资源是稀缺的,因此必须通过竞争机制优化配置,把稀缺的资源配置到最有能力的主体上,达到帕累托最优,即任何改变都不可能使任何一个人的境况变得更好而不使别人的境况变坏。

制度设计的必要性

管理学的行为假设决定了构建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制度设计,实施制度化管理是必要的。

——利益最大化假设的制度设计功能。这一假设的出发点是“人性本恶”,正是因为人具有这一本性,因此需要设计制度来限制人的行为,防止这一本性的负面影响。而如果一个社会否定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合理性,甚至否定人自利的一面,那么这个制度的设计必定有着巨大的缺陷。如果首先把人视为利他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制度设计,那么就必然缺乏对人的自利性恶性膨胀的制度制约。正如小平所言“制度很关键,一个好的制度会使坏人变好人,一个坏的制度会使好人变成坏人。”就后半句来看,指的是:一个人在现行制度下,如果不符合大多数人的行为规范,就有可能遭到“排异”,为了自身的生存与立足,“同化”是其唯一的选择。社会整体风气的形成与制度是密切相关的,“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因此,在制度设计中,必须限制参与者追求自己的无穷的欲望即抑制人的偏好的无限膨胀,否则就会造成社会公共利益的递减,这是因为掌握权力者都必然会用自己所拥有的公共权力,来实现自己的欲望,从而强制地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使社会福利下降。

——需求偏好多样性的制度设计功能。正是由于存在着需求偏好的多样性,决定了人的欲望的无穷性,因此要求在管理过程中,对经济领域内的财富转移,应当有制度化的规范、途径,这种转移必须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

——有限理性的制度设计功能。有限理性的存在,使得管理领域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复杂化,这一矛盾是不可能得到完全解决的,但可以设计一种制度促使代理人能相对较好地执行委托人的要求。因此需要构建适当的制度安排,以抑制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行为,以确保管理过程中,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合理利益能够得到满足,尤其是应当抑制代理人在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中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机会主义倾向的制度设计功能。机会主义的存在,使得必须设计出一种制度,以抑制机会主义倾向。如果没有机会主义,所有管理主体的行为都可以通过规则得到治理。

综上所述,因此必须设计一种制度,一方面遏制这四种假设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使稀缺的资源得以合理的配置。

制度的涵义

最早开始将制度作为一门学科来研究的是美国学者凡勃伦,他将制度纳入了制度经济学的体系中,认为所谓制度是“社会的固定习惯和行为准则。”这一定义被认为是对制度最宽泛的解释。康芒斯将制度定义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即当个体行动受到集体行动的控制时,就存在制度。到20世纪80年代后,对于制度的研究才全面兴起,从而产生了“五花八门”的关于制度的解释,但在所有的定义中,必然包含着一个核心,就是“制度被看作一种行为规则。”所以,制度是一种行为规则,约束着个体追求利益或效用最大化的行为,有着一致的内涵:

——制度与人的动机行为有着内在联系。人理性地追求效用最大化是在一定的制约条件下进行的,这些制约条件就是人们“发明”或“创造”的一系列规则、规范等。如果没有制度的约束,那么人人追求效用或收入最大化的结果,只能是经济社会生活的混乱或者低效率。因此“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了构成一个社会,或确切地说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

——制度是一种公共物品。在人类历史上,还没有一种制度是专为某一个人制定的。换言之,制度是一种公共物品。但作为公共物品的制度是无形的,它是人的观念的体现以及在既定利益格局下的公共选择,或者表现为法律规范,或者表现为习惯风俗。作为公共物品的制度,常常具有排他性。因为由于制度产生的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这势必造成对多数人有利的某项制度,必然同时会对少数人不利。制度的这种排他性的存在决定了某社会中存在的任何一项制度,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拥护。

——制度与组织不同。制度是社会游戏的规则,更为规范地说,制度是决定人们之间相互关系而设定的一些制约,一旦制定,就强调人们在制度面前的平等性。如果一项制度人人遵守,则该制度就可以长久地维持下去。如果有人破坏了制度而不会受到处罚(即破坏了“平等性”),那么人人就会效仿,原来的制度被破坏,实际上同时又产生了新的制度。而组织是游戏的角色,是由一定目标组成,用于解决一定问题的人群。

制度的构成和功能

对制度的构成,目前学术界还有争议,没有形成定论。我们对质量管理体系中制度的构成,采用了新制度学派的解释。在新制度学派看来,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包括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非正式制度)、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正式制度)和实施机制三部分。

——非正式约束: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代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非正式约束主要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因素。其中意识形态处于核心地位,因为它不仅可以蕴涵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而且还可以在形式上构成某种正式制度安排的“先验”模式。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非正式约束的存在减少了衡量和实施成本,使交换得以发生。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强调的就是非正式约束。

——正式约束:是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它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以及由这一系列的规则构成的一种等级结构,从宪法到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再到特殊的细则,最后到个别契约,它们共同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这些规则可作如下分类描述:界定人们在分工中的责任的规则;界定每个人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的规则;关于惩罚的规则;度量衡规则。新制度经济学指出,在正式约束中,政治规则通常决定着经济规则,例如宪法,它规范着一切经济规则。但是政治规则并不总是按照效率原则发展的,它受到军事的、社会的、历史的和意识形态的制约,因此完全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一个国家(民族)长期停留在低效率的经济制度中。我们的税法、实施细则、条例、工作制度等就是正式约束。

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正式约束是不可选择的,非正式约束是可以选择的,构成正式约束的背景、前提和基础。如果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不相容,正式约束常常得不到有效的执行;非正式约束的形成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正式约束可以在短时间内形成和变更;非正式约束的形成与国家的历史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国与国之间非正式约束的形式是很难一致的。但是正式约束是可以移植的,尤其是符合国际惯例的正式的政治、经济规则是可以移植到另一个国家的。但即使是一个好的正式制度在移植到另一个国家后也有可能变形,其原因在于,正式制度若与其产生的背景不一致,尤其是当它与非正式制度不相符时,往往不能发挥其原有的效率,必须作出调整,但这种调整却可能改变其最有效的内涵,而仅仅保留下形式。

——实施机制:如果离开了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规则就形同虚设。新制度学派指出,在现实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实施机制的主体一般是国家或政府,但是行使实施职能的有效性至少受两大因素的影响:一是实施者的效用函数,他对问题的认识和处理要受到自己利益的影响;二是发现、衡量违约和惩罚违约者要花费成本,如果财政出现困难,就会降低维持实施机制的费用支出。而检验一个实施机制是否有效(或是否具有强制性),主要是看违约成本的高低。强有力的实施机制将使违约成本极高,从而使任何违约行为都变得不合算。我们质量管理体系的运作模式,主要通过信息化,使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得以落实。

制度的主要功能体现在以下五点:

一是降低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产权从一个经济主体向另一个主体转移过程所需要花费的资源的成本。这包括作一次交易(如发现交易机会、洽谈交易、监督成本)的成本和保护制度结构的成本(如维持司法体系和警察力量)。”当存在交易成本时,制度就会起作用。因为有效的制度通过界定和限制行动者的选择集合,能减少交易活动中的不确定性、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减少沉没成本。

二是为经济提供服务。每一种制度都有其特定的经济功能,如货币的特性之一是提供便利,租赁、抵押贷款和期货可以提供一种降低交易费用的合约,市场可以提供信息,保险公司可以共担风险,学校可以提供公共服务等等。因此,每一种制度都有其特定的功能,都能为经济活动提供服务。

三是为实现合作创造条件。制度作为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关系的约束,为人们在广泛的社会分工中的合作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框架,尤其是在复杂的非个人交换形式中,制度的存在减少了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把阻碍合作得以进行的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促进合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提供激励机制。所谓激励,就是要使人们具有从事某种活动的内在推动力,即调动人们的积极性。而有效的制度安排,通过明确界定行为主体获取与其努力相一致的收益权利,就会促使人们不断努力创新。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促使个人不断努力创新的制度就是最好的制度,因为它能给当事人提供一种持续的激励。

五是实现外在性内在化。所谓外在性指的是当A的收益和成本与B紧密相关时,就存在着外部性,比如A做了某件事,但该事的后果却由他人来承担(后果可以是正的或负的)。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许多外在性的产生都与制度尤其是产权制度界定不清有关,只要通过产权谈判和产权界定,就可以使外在性内在化,因为产权制度明确了,成本都将由活动主体承担,在权衡收益与成本的前提下,产权制度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引导人们实现将外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给予带来正外部性的行为人以奖励,而给予带来负外部性的人以惩罚,从而使得这种外部性内化为明确的行为者的成本或收益。如果这种制度得以切实贯彻,社会的权责就是明确的,社会效率就得以提高。

制度变迁

前面我们对制度的涵义、必要性和构成等基本观点作了详尽阐述,从新制度学派角度对制度作了静态分析。任何社会形态,一定的制度在建立后的一定时期内是相对稳定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制度必然发生变化,描述制度变化的概念是制度变迁。作为一个演进的过程,制度变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类型: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我局质量管理体系制度的变迁采取了两者相结合的双向互动方式,前期以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后期以诱致性制度变迁为主。

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由国家或政府来推行的制度变迁,由行政命令和法律引入而实现的一种变迁方式,一般是自上而下的。在体系构建之初,我们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是必须的。原因有三:制度供给是国税局作为一个组织的基本功能之一,每个组织都必须提供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减少交易费用,维持稳定有序的管理;制度是公共物品,必须由组织来生产,可以产生规模效应,个人无法、无意也无须自己来创新;由于存在“搭便车”和外部性现象,纯粹的诱致性变迁会出现制度供给不足,通过强制性安排可以解决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同时减少制度变迁的时滞。因此,在体系构建的第一阶段,我们主要以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由市局领导班子通过局长办公会集体决策,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导入标准,要求全系统14个单位作为一个平台,整体推行体系构建工作,是自上而下的。

随着体系构建工作的拓展深化,一些制约因素逐渐显露出来,影响着强制性制度变迁作用的发挥:(1)需求偏好的多样性和有限理性。决策层可能是一个财富最大化者,追求税收收入的最大化,但这仅仅是重视的许多效用中的一种,其他的效用还有威望、领导水平、影响等。随着财富的增加,财富的边际效用在降低,其他非财富的边际效用却在增加。偏好的多元化,使得没有人可以保证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决策层会有激励去执行那些增进制度供给的政策。退一步说,即使决策层追求财富最大化,由于有限理性,我们建立或设计新制度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往往不一定能设计出满足组织需要的有效制度,仍然不能弥补制度的供给不足。(2)意识形态刚性。任何组织的决策层为了降低管理的交易费用,都要发展一种服务于他的意识形态,使员工接受这种意识形态的教诲,因而决策层个人和他所倡导的意识形态是被人们联系在一起的。这一过程是长期积累的,而一旦形成了固定的意识形态,也就具备了意识形态的刚性,很难改变。随着制度不均衡的出现,如果为了恢复均衡而强行推行新制度安排,并改变原来的意识形态,很可能会妨害决策层权威的合法性。当这种情况出现时,决策层必须考虑推行新制度所引起的合法性怀疑和组织震荡是否可以控制在“秩序”的范围内,可以则推行,不可以则不推行。同时还要考虑这种裂缝能否可以通过往意识形态中注入新的思想来解释这种制度,以克服意识形态的刚性。(3)组织机构的影响。一个组织要推行一项新制度,必然要由相应的部门来执行,组织机构就是这样的执行者,我们的组织结构都是科层制的,包括机关科室、区县决策层、区县局科(股)和分局等等。如果组织机构的目标函数与决策层的目标函数相一致,新制度的推行就会有效得多。但事实上,决策层与组织机构对新制度推行的成本与收益分析往往是不一致的。当新制度的推行损害到组织机构的利益时,他们就成为新制度推行的反对者,此时就会使新制度的推行形式化,从而使新制度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因此在质量管理体系构建之初,我们出现了“两张皮”和“体外循环”现象。(4)利益集团的冲突。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推行意味着权力与利益的重新分配,必然会触动某些人的奶酪,由此获益者便成为新制度推行的支持者,受损者就成为新制度推行的反对者,当反对的力量足够大时,利益受损而足够广时,决策层必须考虑可能给组织稳定带来的影响,此时如果新制度一定要推行,就采用给予反对者以补偿的方式来削弱反对力量,但当这种补偿的对象众多时,决策层的能力往往难以承受,况且受损的很多利益是无法补偿的。因此,决策层往往会考虑实施新制度的进程。(5)社会科学知识的局限性。一项新制度的推行,必须有社会科学知识的储备,当社会科学知识(政治、法律、经济等)储备不足时,决策层就不可能建立新制度。而要提升社会科学知识的储备,就要求决策层对社会科学知识的研究采取开放的态度。但是,决策层在信心不足的情况下,常常担心新思潮、新思想对其自身的权威、地位带来冲击,因此设置了许多限制,制约了新制度的制定和推行。我们在构建质量管理体系时,也经历了思想的冲击与较量,最终决定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挑战自我。

上述5个方面因素制约了在构建质量管理体系中,强制性制度变迁作用的发挥,因此,从体系构建的第二阶段开始,我们以诱致性制度变迁为主,强制性制度变迁为辅,促进体系构建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指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是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诱致性变迁是最有效的制度变迁方法之一,因为随着增量改革的进行,承受者的经济能力和心理适应度都已累积到了进行整体改革所必需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渐进性改革可以也必须过度到整体改革,这样的增量改革对于改革的推广、演化和进展是很有好处的,其成本较低、风险较小。

在体系构建过程中,诱致性制度变迁表现出三个特点:(1)盈利性。只有当制度变迁的预期收益大于制度变迁的预期成本时,有关群体才会推进制度变迁,至少对于制度推行者来说,该项制度变迁给其带来的收益要大于成本。这里所说的收益既包括了经济收益也包括了非经济收益。在体系构建之初,我们采取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同时,诱致性制度变迁同样在发挥作用。我们花费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导入ISO9000标准,构建质量管理体系,正是由于领导班子一致认为,通过制度变迁带来的预期收益大于制度变迁的预期成本,收益不仅是有形的,如税收的增长、效率的提高、工作的落实、腐败的减少,而且是无形的,如思维定势的改变,思想理念的升华。在体系构建过程中,部分区县局领导班子在工作实践中,也逐渐发现体系带来的初步收益,尝到了一些甜头,因而构建体系的积极性逐渐高涨。(2)自发性。构建质量管理体系是我们对现有制度非均衡的一种自发反应,动力来自于存在着“制度变迁的预期收益大于制度变迁的预期成本”的情况。在体系构建过程中,市局主要通过强制性制度变迁,规定了构建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框架,各区县局在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作用下,随着体系的逐步深化,在体验到体系带来的初步收益的基础上,采取诱致性制度变迁,由被动为自发地推动体系构建工作。(3)渐进性。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从总体上来讲,存在着一个从局部向整体扩散的渐进过程,因为盈利性、自发性的扩散或替代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从外部利润的发现到外部利润内在化也要经过许多复杂的环节。我们在体系构建中的亮点,如税务管理系统,也是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系统范围内逐渐推广的,也经历了一个从局部向整体扩散的渐进过程。

但是,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否发生,主要取决于创新者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的比较,对于创新者而言,不同制度安排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是不同的。因此,在体系构建中,我们尽量鼓励诱致性制度变迁,注意减少制度安排的预期成本。就正式制度变迁的成本而言,主要表现在:一是涉及组织成本和谈判成本。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需要决策层花费时间、精力组织谈判并得到员工的同意,至少有决策权的那群人要一致同意,或者要少数服从多数。为此,我们采取由上至下的层层发动方式,通过聘请专家授课、走出去切身感受、系统内学习讲座、行业网讨论交流等形式,尽量减少达成一致意见所花费的成本。二是“搭便车”现象。任何一项正式制度安排都是一种公共物品,它是无法获得专利的,于是人们可以模仿别人所创新的制度。这种模仿行为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搭便车”,这同时使得每一个制度创新者的个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每一个制度创新组织的局部收益小于社会收益,而作为理性的个人而言,人们往往宁可墨守成规,等待别人创新制度后再去模仿,而不愿首先创新,这导致了社会的制度创新小于社会所需要的制度创新。为克服“搭便车”现象,我们在强制性制度变迁中,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亮出特色,并增设了“优秀创新项目奖”,与年度目标考评挂钩,以此弥补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不足。 就非正式制度变迁的成本而言,虽然纯粹由个人完成,不需要群体行动,但变迁仍然有其成本。一是接受一种新的观念对个人而言是痛苦的,如果要放弃自己原有的信仰,接受一种自己并不信任的观念更是痛苦。所以不同的人都表现出不同的非正式制度变迁的成本与收益分析。在体系构建中,年轻人就很活跃,就容易接受新的管理理念,因为他们需要剥离的旧观念的成本小,而且其接受新东西的未来收益的时间很长,中年人则反之。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需求和倾向的不同性,我们分阶段分步骤,让接受新理念的人在前面闯,让思想混沌矛盾的人在后面学、后面看,以事实说话。二是当一项非正式制度的变迁需要个人去完成时,个人往往要承受很大的压力,在这一压力下,人们很难接受新的制度,因此即使是有着很强创新精神的人在进行非正式制度的创新时,也须三思而后行,否则就有可能被坚持旧的非正式制度的人视为“异类”,而受到排斥。因此,在意识形态中,我们允许异端的存在,这有利于非正式制度的创新,为新的非正式制度提供了生存的空间。

综上所述,以制度的眼光来看,质量管理体系构建的制度变迁表现为从均衡状态→不均衡状态→均衡状态不断演进的动态过程,表现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两种路径,其动力机制表现为创新主体追逐利润或效用最大化的内在动力与外在竞争压力的互动作用,其实质是科技生产力推动生产关系的不断变革,通过不断的制度变迁为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一个适宜的制度环境,其趋势表现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双向互动,相互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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