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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最新规定

时间:2022-1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总体方案》与《深化方案》,推动权益保护制度创新的政策执行框架见图3.9。为了适应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需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了《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根据《总体方案》与《深化方案》,推动权益保护制度创新的政策执行框架见图3.9。各部门出台的政策见表3.13。

图3.9 “推动权益保护制度创新”政策执行框架

表3.13 “推动权益保护制度创新”政策覆盖

为了适应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需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了《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机构设置层面,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14年9月26日,中国(上海)自贸区管委会知识产权局在上海成立。中国(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局成立标志着国内首创专利、商标、版权的知识产权“三合一”模式,此外民间调解方面,自贸区也进行了一些尝试。

对自贸区企业调查显示,自贸区企业以商标纠纷最多,占到了46.15%,其次是专利和版权。多数企业认为“行政调解”比较有利,占到了66.67%。此外,16.54%的企业认为自贸区成立以来对相关企业权益保护制度创新进展不显著,21.8%的企业认为一般,27.8%的企业认为进展较显著,仅有7.52%的企业认为有非常大的进展,32.33%认为“无法判断”。

通过对自贸区政府官员深度访谈了解到,权益保护制度创新主要针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政策要求商标、版权、专利保护的“三合一”,28.78平方公里的1.0版自贸区实际做到的是“二合一”,商标不包括在里面,一方面因为商标权涉及到大量的市场监管,另一方面商标权监管是工商局的立身之本,工商局不愿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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