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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招商引资大误区

时间:2022-1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后危机时代,为了取得招商引资竞争优势,各地突破国家土地、税收法规及相关政策,竞相压价,恶性竞争愈演愈烈。各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必然会趋同,其吸引力也会逐步弱化。  目前,招商引资活动仍然以传统方式为主,例如,印发招商项目册、召开信息发布会和参加经贸洽谈会等,缺乏真正把握招商引资内在规律的新型招商。

  后危机时代,各地为解决国内消费和投资需求不足的矛盾,纷纷扩大本地投资,借以拉动经济增长,同时,也相应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但是,招商引资过程中出现了6大误区。

  误区1:片面强调到大城市或海外招商

  如今,招商引资成了很多地区政府部门和园区的年度核心工作,从政府第一把手,到招商、经贸、宣传等部门,天天都围着招商引资转,跑展会、跑企业、跑上级主管部门,出外考察、经验交流、投资商接待……

  很多地区,不管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还是中西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每年都要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或者国外召开“××市招商引资洽谈会”,宣传招商引资项目,场面搞得轰轰烈烈,与高昂的招商引资成本相比,取得的成果显得微不足道。

  相对来讲,特区和大城市投资商资源比较丰富,但这些投资商的关注点多在于当地的交通便捷、人才资源丰富以及国家优惠政策等,中西部地区的软硬件条件与之相比,具有较大差距,通常招商引资效果并不好。

  实际上,随着信息化和网络化的迅猛发展,地方招商引资部门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招商引资意图和详尽情况。即使当地招商引资部门有必要“走出去”,也要对国外或国内大城市的招商引资形势进行全面了解,做好前期联系准备工作,并确定具有吸引力的项目和优势条件。

  误区2:强调特殊“超国民”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自始至终是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法宝。后危机时代,为了取得招商引资竞争优势,各地突破国家土地、税收法规及相关政策,竞相压价,恶性竞争愈演愈烈。例如“零地租”、“十免十减半”,甚至除明文规定减免税费年限外,还规定从盈利年度起再打折扣征收等。从长远来看,这种单纯依靠政策优惠的低层次招商引资并不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

  事实上,招商引资的成功,并非取决于几条看起来似乎很不错的优惠政策,如果不顾具体条件,忽视长远利益,不仅无法实现招商引资战略目标,还会遭受招商引资风险。例如,一些“候鸟”投资商,恰恰就是利用各地“特殊”政策优惠的条款,先到甲地投资,还没等到优惠期满,就将投资转移到乙地投资,寻找新的投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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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

  众所周知,投资商之所以投资,其根本目的就是获利,必然选择有利可图的市场,一味地强调政策优惠,实质上等于无条件让利。

  如果把招商引资竞争简单地等同于优惠政策竞争,可能会产生如下不利影响:①不利于发展本地的内资企业;②竞相攀比优惠,忽视优化招商引资环境;③容易造成资源配置扭曲;④出现短期行为,增加后期招商的风险。

  成功招商引资,归根结底,还是要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各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必然会趋同,其吸引力也会逐步弱化。同时,从国际产业转移的新特点来看,当地应该重在改善或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只有这样才能长期促进、带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误区3:招商引资活动缺乏创新

  目前,招商引资活动仍然以传统方式为主,例如,印发招商项目册、召开信息发布会和参加经贸洽谈会等,缺乏真正把握招商引资内在规律的新型招商。

  就招商引资宣传册而言,各地基本上都会注重强调劳动力、地价、物产等资源优势,然而,无论是国外投资商,还是国内投资商,最关心的则是投资所在地的社会环境、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前景。

  许多政府招商引资机构,由于缺乏专业人员和专业素质,对项目的推介形成了一个程式化模式:刊登一组城市名片;推出一批项目清单;举行一次大型推介;邀请一批领导与会;设计一个签约仪式;赢得一回动感场面。

  然而,对活动之后的关键环节,如效果评估、绩效检验、意向跟踪、商机整理以及渠道联系等跟进工作,缺乏充分的认识与运作。例如,某个西部经济欠发达县的招商团来到珠三角,由于差旅费有限,其招商引资任务很明确:在当地举办一场投资推介会,人数规模最好超过100人,届时,县领导班子会悉数登场。但通过活动牵头人的各种努力,出席人数还不到30人。会后,相关官员却说:“不管咋样,总是办成了一次招商推介会,我们的报告有内容写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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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

  知识经济时代,人才、制度、知识产权同样是重要资源,其创造出的价值远远高于有形资本带来的增值。要想引入这些重要的资源,就不能仅仅凭借自己的优势资源,还要为这些无形资源的引进创建良好环境。

  误区4:招商引资缺乏战略性眼光

  “老板放手放胆,政府撑腰壮胆”、“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代表开放形象”、“投资商是上帝、引资者是功臣、得罪投资商是罪人”……一系列招商引资口号和宣传语,体现了很多地方对资金和项目的渴望。

专栏4-1 近年各地招商引资怪招频出

  1.全民招商

  1998年,江苏沭阳县给教师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结果引起集体罢课;2003年,沭阳县除教师以外的财政供养人员人人都有招商引资指标,完不成任务就面临着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离岗招商直至引咎辞职等处理。2009年沭阳县又出台了《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代理负责”制度实施细则》,完不成招商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被“代理”负责。

  2.“离岗”招商

  陕西关中某县制定了招商引资工作的“三三制”:1/3机关干部离岗招商,1/3干部处理日常工作,1/3干部进行招商服务工作。这种“三三制”呈蔓延趋势,而且将干部考核与招商成绩相挂钩,想评先进、得到提拔更要有招商成绩,否则会被“一票否决”。

  3.“三零政策”招商

  所谓零干扰、零门槛、零距离的“三零政策”,在土地、资金、资源等方面付出越来越多的“隐性代价”。不怕让利给你,就怕你不上门投资。各地优惠政策大比拼的结果是恶性竞争的加剧,有的投资商趁机进行圈地、套利、污染转移。

  4.“不干预私生活”招商

  有一些出门招商的干部公开宣称,对于上门投资的客商,不仅白天提供优质服务,“晚上也要负责保护客商的安全,不干预客商任何形式的‘私生活’”。

  5.车辆违章不罚款

  山西省某市为了招商,曾出台过类似“外地车辆在当地违章不罚款”,“因当地原因造成损失的,政府包赔”等一系列政策。

  一些招商引资甚至只是为了实现领导者的“政绩工程”,不顾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使得招商引资行为,无论从内容与规模上,都与本地区现实相差甚远,无法取得招商引资预期效果。

  同时,错位的政绩观必然派生出不求实效、劳民伤财、不惜以人民的血汗为自己捞取“政绩”的行为,进而派生出各种形式主义的花架子。很多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不计条件地向投资商让步。例如,有的地方怕投资环境不好,对外部投资商过分迁就,在引进设备工作中,听凭投资商任意报价,结果是让一些不法投资商钻了空子。

  误区5:过度“抓大放小”

  “招大项目、招龙头企业”成为很多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工作,甚至在招商引资中不惜动用巨额资金,出让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不考虑不良资本和不良企业的负外部效应等行为。这不但使政府的投入—产出不匹配,而且带来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

  事实上,投资商初始投资都会比较慎重,一般会先少量投入,试试投资效果,如果效果理想,有可能大规模投入,有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大项目,忽视一些小项目投资,结果是一事无成。例如,1995年,一位做小食品的中国台湾老板刚来苏州投资时,仅有50万元人民币、58个员工。苏州并不嫌弃这个小项目,该企业经过10年拼搏,到2005年,其资产已经达到10个亿。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招商引资不能只盯大不要小,抓小才能引大,小的培育好了,大的就跟上了。

  另外,招商引资应该从本地实际出发,不能一味求大。从那些操作性强的小项目起步是一种现实选择,成功率更高,不仅项目好谈,审批起来也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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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

  当前,国际产业转移正呈产业链整体和制造、研发、服务一体化的组团式转移态势,各地产业基础和产业配套成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主要因素,大项目对于各地招商引资提出了更高要求。

  误区6:过度强调招商引资量化指标

  为了完成招商引资战略目标,很多地方政府自上而下制定了招商引资任务,将任务指标层层分解,层层下达,细化到部门,分摊到人头,规定了完成任务的时间。甚至实行“一票否决”,把招商引资与个人工资、奖金、职务晋升挂钩。

  为了完成招商引资指标,这些部门疲于奔命,牵扯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一方面,忽视了对已引入投资商的服务工作;另一方面,各地招商引资部门“高招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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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

  政府直接从事招商引资活动,充当招商引资“运动员”,可以说是角色的错位,而且,以政府为主体的招商引资,其成本必然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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