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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投资的操作程序

时间:2022-1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委托关系的确立,其核心程序就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发出“委托”。证券公司接到委托后,就会按照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及时传输到交易所。债券成交并办理了交割手续后,最后一道程序是完成债券的过户。债券投资操作进行到第四个环节的时候,对于投资者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债券收益有多少。债券收益率是债券收益与其投入本金的利率,通常用年率表示。

一、债券买卖程序

目前,我国办理的债券买卖主要有两种方式:自营买卖和委托买卖。

自营买卖是指有价证券的经营机构用自己的资金从债券持有者手中买入债券,再向债券购买者出售。证券经营机构直接随行就市与投资者交易债券,风险由经营机构自己承担。

委托买卖是指投资者通过证券经营机构进行买卖,证券经营机构充当买卖双方的中介人,由证券商根据债券的出售人或购买人的委托,按其市场价格或者指定价格代委托人买卖债券,成交后由交易机构向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其主要程序如下:

(一)开户

债券投资者要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首先必须选择一家可靠的证券公司,并在该公司办理开户手续。

首先要订立开户合同,开户合同应包括如下事项:委托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等;委托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时认可证券交易所营业细则和相关规定以及经纪商公会的规章作为开户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确立开户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延长合同期限的条件和程序。

在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订立开户合同后,就可以开立账户,为自己从事债券交易做准备。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开立的账户有现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现金账户只能用来买进债券并通过该账户支付买进债券的价款;证券账户只能用来交割债券。因投资者既要进行债券的买进业务又要进行债券的卖出业务,故一般要同时开立现金账户和证券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投资者开立的现金账户,其中的资金要首先交存证券商,或者证券商指定的银行,其利息收入将自动转入该账户;投资者开立的证券账户,则由证券商免费代为保管。

(二)委托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账户以后,要想真正上市交易,还必须与证券公司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关系。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委托关系的确立,其核心程序就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发出“委托”。证券公司接到委托后,就会按照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及时传输到交易所。

委托方式一般有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当日委托、限价委托、撤销委托等。

(三)成交

证券公司在接受投资者的有效委托后,就要由驻场人员在交易所内迅速执行委托,促使债券交易成交。

在证券交易所内,债券成交就是要使买卖双方在价格和数量上达成一致。这一程序必须遵循特殊的原则,又称竞价原则。这种竞价规则的主要内容是“三先”,即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客户委托优先。价格优先就是证券公司按照交易最有利于投资委托人的利益的价格买进或卖出债券;时间优先就是要求在相同的价格申报时,应该与最早提出该价格的一方成交;客户委托优先主要是要求证券公司在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之间,首先进行代理买卖。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按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方式有口头唱报、板牌报价以及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三种。

(四)清算与交割

债券交易成交以后就必须进行券款的交付,这就是债券的清算和交割。

债券的清算是指将在同一交割日对同一种债券的买和卖相互抵消,确定应当交割的债券数量和应当交割的价款数额,然后按照“净额交收”原则办理债券和价款的交割。

债券的交割就是将债券由卖方交给买方,将价款由买方交给卖方。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按照交割日期的不同,可分为当日交割、普通日交割和约定日交割三种。目前,深沪证券交易所规定为当日交割。当日交割是在买卖成交当天办理券款交割手续。

(五)过户

债券成交并办理了交割手续后,最后一道程序是完成债券的过户。过户是指将债券的所有权从一个所有者名下转移到另一个所有者名下。具体做法为:第一,债券卖出方在完成清算交割后,在其现金账户上增加与该笔交易价款相等的金额,在证券账户上扣减相同数量的该种债券;第二,债券买入方在完成清算交割后,在其现金账户上减少价款,同时在其证券账户上增加债券的数量。

二、国债计息操作

国债在发行时会注明付息方式,以此可分为附息国债、贴现国债和零息国债。

附息国债,指债券券面上附有息票的债券,是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的债券。息票上标有利息额、支付利息的期限和债券号码等内容。持有人可从债券上剪下息票,并据此领取利息。附息国债的利息支付方式一般为在偿还期内按期付息,如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

贴现国债,指国债券面上不附有息票,发行时按规定的折扣率,以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到期按面值支付本息的国债。贴现国债的发行价格与其面值的差额即为债券的利息。如投资者以70元的发行价格认购了面值为100元的5年期国债,那么,在5年到期后,投资者可兑付100元的现金,其中30元的差价即为国债的利息,年息平均为8.57%[100%×30/(5×70)]。美国的短期国库券和日本的贴现国债,都是较为典型的贴现国债。我国发行的贴现国债,期限分别为3个月、6个月和1年。

零息国债并非不付息,而是指“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一般凭证式国债付息采取这种方式。

国债过期是没有利息的。目前记名的国债,银行一般会在到期之后自动转到储户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中,从而有活期利息;而早期的凭证式或者再早的无记名式国债过期也不能多得到利息。

若凭证式国债和电子式国债的年利息收入超过12万元,虽然需要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但是,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有“减免税额”一栏,也就是说,税务局将对此做“减免税额”来处理。

三、债券投资理财的收益率计算

债券投资操作进行到第四个环节的时候,对于投资者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债券收益有多少。衡量债券收益的指标是债券收益率。债券收益率是债券收益与其投入本金的利率,通常用年率表示。债券收益不同于债券利息。债券利息仅指债券票面利率与债券面值的乘积。但由于人们在债券持有期内,还可以在债券市场进行买卖,赚取价差。因此,债券收益除利息收入外,还包括买卖盈亏差价。

决定债券收益率的主要因素有债券的票面利率、期限、面值和购买价格。最基本的债券收益率计算公式为:

债券收益率=(到期本息和-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偿还期限)×100%

由于债券持有人可能在债务偿还期内转让债券,因此,债券的收益率还可以分为债券出售者的收益率、债券购买者的收益率和债券持有期间的收益率。各自的计算公式如下:

债券出售者的收益率=(卖出价格-发行价格+持有期间的利息)/(发行价格×持有年限)×100%

债券购买者的收益率=(到期本息和-买入价格)/(买入价格×剩余期限)×100%

债券持有期间的收益率=(卖出价格-买入价格+持有期间的利息)/(买入价格×持有年限)×100%

【例7.1】 某人于2014年1月1日以102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张面值为100元、利率为10%、每年1月1日支付一次利息的2010年发行的5年期国库券,并持有到2015年1月1日到期,则:

债券购买者收益率=[(100+100×10%-102)/102×1]×100%=7.8%

债券出售者的收益率=[102-100+100×10%×4/100×4]×100%=10.5%

【例7.2】 某人于2010年1月1日以120元的价格购买了面值为100元、利率为10%、每年1月1日支付一次利息的2009年发行的10年期国库券,并持有到2015年1月1日以140元的价格卖出,则债券持有期间的收益率=[(140-120+100×10%×5)/120×5]×100%=11.7%。

以上计算公式没有考虑把获得的利息进行再投资的因素。把所获利息的再投资收益计入债券收益,据此计算出来的收益率,即为复利收益率。它的计算方法比较复杂,这里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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