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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与产业不分

时间:2022-11-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的电视业一直是归属于社会公用事业,实行计划事业型为主的体制,基本上依靠国家的投入。由于不区分经营性产业和公益性事业,电视业按行政区划设置,条块分割严重。事业与产业不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所谓的“局台矛盾”上,即电视台同广电局之间的冲突。由于我国目前电视台还属于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管理机制,因此作为电视台基本细胞的电视频道也是事业机制。

一、事业与产业不分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的电视业一直是归属于社会公用事业,实行计划事业型为主的体制,基本上依靠国家的投入。1982年电视业的总收入9.83亿元,基本属于财政拨款。在国有和国办的体制下,影视产品带有福利的、静态的、行政化的特色,所有影视产品的生产、消费和流通也都纳入了计划经济的模式。由于不区分经营性产业和公益性事业,电视业按行政区划设置,条块分割严重。

来自实践界的探索表明,长期以来电视业不仅是党和政府舆论宣传的重要阵地,是社会公共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同时也是国民经济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宣传属性、事业体制是我国电视业的基本特征,市场属性和经营属性也是符合我国电视业发展实际的重要属性。电视业产品的商品化转变、电视业机构的经营性转型、电视业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共同推动着经营性广播影视产业的成形与发展。

中国的电视产业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逐步发展并不断完善起来的。目前还是事业主体型的准产业形态。电视业的体制、机制问题,已经成为电视业发展的主要障碍。事业与产业不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所谓的“局台矛盾”上,即电视台同广电局之间的冲突。

(一)行政力量与市场力量的冲突博弈

电视台是事业体制,承担着党和政府宣传的任务。作为一个独立事业单位,同广电局形成了一一对应的关系,同时也造成了电视台行政的压力,形成了“局台矛盾”。这种复杂的关系表现为电视台是属地广电管理部门重要的管理对象。一方面,各地的广电管理部门会积极支持电视台的发展;另一方面,事业体制的管理方式造成了广电管理的政府部门积极介入电视台管理,产生了众多的矛盾。

这些矛盾的集中体现就是“管办不分”问题。从产业角度考虑,各地的广播电影电视局是行业行政管理机构,应该是产业和市场的“监管者”。各地的电视台、广播台、网络公司则是市场行为主体,是“监管对象”。但长期以来,我国广电业局台之间并不是简单的监管与被监管的市场关系,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关系。各级政府和各级广播电影电视局对台、网拥有人事任免权甚至财政管理权。这种上下级的行政关系,往往导致局权力过大,既有监管权又有经营权,即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而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公司则成为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事业单位,接受各级政府和广电局的双重领导。对于台、网而言,产业属性、市场属性只是第二属性,事业属性、行政属性才是第一属性。这样一来,当市场与行政两者利益相冲突时,强有力的行政体制往往迫使台、网服从行政领导,而牺牲市场利益。

广电集团化过程中,“局台矛盾”更为突出。成立集团的初衷是资源整合、培育面向市场的活动主体。但实际上,介于局和台之间的“集团”的成立反而扩大了局的权力,强化了局对台的控制,“大局小台”的格局端倪初露。行政力量与市场力量的冲突与博弈日益加剧。

(二)频道经营公司化探索

电视台频道快速增长,广电系统几年来进行频道专业化探索,电视台进行频道体制改革等诸多因素,共同推动了电视台频道公司化发展。2003年,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了《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制播分离和电视产业化的概念,鼓励电视台将可经营的部分拿出来经营,包括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合资公司。

南京电视台是本次电视体制改革的试点台。2003年南京广播影视业集团宣布,对其下属的文体、生活、信息频道进行全面改革,实行频道经营公司化,分别与南京本地一家软件服务上市公司、医药流通上市公司以及深圳金棕榈影视有限公司在经营上展开合作,从而确立了全新的商业运营模式。其后光线传播以及欢乐传媒等节目制作公司也纷纷与南京电视台文体频道展开合作。改革后,南京电视台节目的质、量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得到观众的好评。

电视频道公司化,在数字电视发展过程中,各类付费频道已经积极采取了频道公司的方式。对于数字电视付费频道,广电管理部门推出了积极支持的政策,大量的社会节目制作公司纷纷进入数字电视领域,采取公司制的方式经营数字电视付费频道,例如四海钓鱼、亲亲宝贝等已经批准的付费频道都是采用公司化的经营方式。

国内开路电视频道,已经从最初的节目竞争与栏目竞争逐步过渡到频道竞争阶段。当前,随着频道的专业化以及制播分离,建立以频道为单元的管理机制已是中国电视传媒业发展的趋势。由于我国目前电视台还属于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管理机制,因此作为电视台基本细胞的电视频道也是事业机制。电视的产业化经营可在频道的经营上寻找突破口,实行体制改革,导入市场机制,实行频道经营的公司化。

频道公司化发展从国内情况来看:中央电视台西部频道采用了公司制的方式,旅游卫视采用了公司化的经营方式,南京电视台也采取了部分频道公司化的经营方式,其他一些电视台也采用了相应的公司制或者合作的方式。

第一,频道公司化,首先是代表一种探索。事业体制的管理方式中,频道需要探索一种更为有效的发展机制,调动现有节目制作人员的积极性,建立与市场经营接轨的机制和模式。

第二,频道公司化可以更加广泛地吸收社会资源,推动多方经营者入场,能够形成更加广泛的市场化管理,更加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第三,频道公司化对于区域市场而言,存在一定的竞争问题。随着电视频道的增多,电视台经营需要花更多的精力去兼顾每个频道,原先同一个区域的广告经营就变成了两家或者多家竞争的局面,竞争有序就会促进发展,竞争无序就会影响电视台的广告经营。

第四,在频道资源处于垄断之下的市场上,经营频道一直是影视制作公司迫切需求的问题。因此,在目前多频道经营的情况下,电视台可探索频道的分散经营,播出权保留在电视台,将经营自主权下放到部分频道,频道内部设有自己的节目部门和广告部门等,在服从台里宏观调控基础上,进行公司化的改革。

一刀切的简单的频道公司化运作是有害的。频道公司化是一个在特定条件下进行的尝试,操作实施需要一定的条件,操作过程是一步步进行的,需要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过程中,探索出一条有效控制和自主发展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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