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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与制药产业的发展

时间:2022-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制药产业的飞速发展是与大力引进外商投资、积极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分不开的。中外制药合资企业已达1800多家,外资制药企业的药品销售额占中国药品年销售额的25%。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扩散、技术外溢,内资企业可以了解到制药行业的先进技术状况和技术发展趋势,潜移默化地学到外商投资企业的许多技术创新和技术管理

7.2 外商投资与制药产业的发展

制药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的结合,属于高技术含量、资本密集型产业,制药产业的发展对于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以及对计划生育、救灾防疫、军需战备,对促进经济和社会进步,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制药产业的飞速发展是与大力引进外商投资、积极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分不开的。当然,在利用外资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7.2.1 我国制药产业利用外资现状

早在20世纪80年代,国家制药管理部门就提出了以“新产品、新技术、外向型”为基本内容的制药业利用外资三项原则,制药业开始大规模引进外资。1980年我国与日本制药企业签订合同,在天津建立了我国第一家外资制药企业——合资天津大冢制药有限公司,由此拉开了外商投资中国制药业的序幕,在此后25年间,制药“三资”企业蓬勃发展。

7.2.1.1 外商投资企业不断增加,实力显著增强

1991~2000年,制药业的年均增长速度为11.91%,其中外企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也高达24.56%,[18]近十年来,制药业的增长速度随着外商投资企业增加值份额的不断增加而增加,外商投资与我国制药业的扩张表现出明显的相关性。

截至2005年年底,制药产业外商投资项目达到3092个,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50.78亿美元,合同外资额110.10亿美元。[19]在全球最大的25家跨国制药企业中,已有20家在我国建立了合资或独资制药生产企业,强生、史克、施贵宝等世界著名的制药巨头已被中国老百姓所熟知。中外制药合资企业已达1800多家,外资制药企业的药品销售额占中国药品年销售额的25%。大城市中的大医院购进的“三资”企业药品和进口药品高达60%~70%。我国40%左右的制药企业有对外合资项目。从企业数量看,在进入利润总额前100名的38家化学药品制剂工业企业中,有20家为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占据了绝对优势;在进入利润总额前100名的21家化学原料药工业企业中,12家为股份制企业,3家为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5家为国有企业;有22家中成药企业进入前100名,其中,17家为股份制企业,4家为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只有1家;有7家生物制药企业进入前100名,其中包括股份制企业3家、国有企业3家;进入利润总额前100名的医疗器械工业的5家企业中有4家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20]

7.2.1.2 投资领域逐步多样化

制药行业的主要门类包括:化学原材药及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抗生素、生物制品、生化制品、放射性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制药机械、药用包装材料及制品营销业。外商对我国制药业的投资主要在以下三个领域:一是新药、专利药、生物工程药的研制和生产领域;二是高精尖的制药器械研制、开发、生产领域;三是制药流通领域。[21]从目前来看,外资主要集中在制药的生产领域,已设立众多外商独资企业,并与国内多家制药企业建立了合资、合作关系;在制药流通领域以及高精尖的制药器械研制方面的投资较为有限,但有不断增加的趋势;我国制药零售市场正不断增长,这也引起了外资企业的高度重视,许多跨国企业利用中国加入WTO对零售业逐步开放的契机,开始参与到中国药品零售市场。如德国默克2003年9月宣布启动其中国市场的OTC(非处方药)项目;罗氏将中国纳入OTC全球十大核心国家之一,计划5年内在中国的OTC销售年增长50%,到2008年达到10亿元规模等。

7.2.1.3 外资来源多元化

我国制药业的外商投资多来自港澳台地区,其次是美日欧地区,目前正向多元化方向发展。2005年,来华投资的外商涉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香港特区、美国、英属维尔京群岛、中国台湾地区、新加坡占据前5位,其中,来自中国香港特区的投资项目占制药业外商投资总额的44%,美国占12%。近年来,一些欧美大跨国企业的投资项目数及项目总投资所占比例也在不断扩大。[22]

7.2.1.4 投资地区相对集中

与我国整体利用外资的区域分布情况相似,制药业的外商直接投资多集中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及内陆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其中广东、江苏、天津、上海、浙江、北京等是外商投资项目最为集中的地方。相对而言,西部地区的制药行业吸收的外商投资数量非常有限。

7.2.1.5 投资方式由以合资合作为主向独资化方向发展

跨国制药公司刚进入我国制药行业时,由于缺乏对宏观经济政策及微观市场运作等方面的深度了解,因此,20世纪80年代初期多采用与国内公司合作、合资的方式。随着我国持续扩大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三资”企业不断发展,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国内市场状况越来越熟悉,并对在中国市场发展充满信心,同时,为了减少合资企业治理中的摩擦,外商也就不满足于合资、合作的形式,纷纷加大股权份额,由原来不到50%的股份增至70%~80%,居于绝对控股的地位,近年来,跨国制药公司又掀起了一场独资化热潮。2005年1月初,第一生化药业公司将其所持上海强生制药1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美国强生制药公司,上海强生制药成为美国强生制药在中国的独资公司。[23]同时,外资并购的机会也在增加,国际制药企业通过收购国内公司股权的方式重组国内制药企业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7.2.2 制药业利用外资的作用

制药行业属于我国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较早的行业,外商投资对于推动我国制药业的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

7.2.2.1 弥补资金缺口

作为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制药业本身就具有高技术、长周期、高风险、高回报等特点,这就需要有雄厚的资金作为后盾。然而我国制药业在改革开放初期面临的一大难题就是资金不足,这一问题甚至一度成为制约该行业继续发展的“瓶颈”。正是跨国制药企业的加入,给我国制药行业发展带来了充足的资金,弥补了国家资金投入的不足。在“八五”期间,我国制药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约450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家投入39.5亿元人民币,而行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约12亿美元,弥补了我国制药工业发展中国家资金投入的严重不足。[24]

7.2.2.2 产生技术外溢效应

一方面,外商投资制药企业引进了许多较为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例如:苏州胶囊有限公司引进了美国华纳公司的专利生产药用空心胶囊,得到制药制剂厂商的认可;医疗器械行业通过利用外资引进了CT、核磁共振、大型X光机、医用电子仪器以及齿科材料、卫生材料等一批高技术与产品,推动了行业的技术进步。[25]另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进步对内资企业的发展也起到了示范作用。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扩散、技术外溢,内资企业可以了解到制药行业的先进技术状况和技术发展趋势,潜移默化地学到外商投资企业的许多技术创新和技术管理方法。

跨国公司将研发机构转移到中国,由产业投资转向研发投资,如瑞士罗氏公司、丹麦诺和诺德公司等,相继在中国建立了研发机构。2004年11月世界第六大制药企业瑞士诺华公司与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在上海举行了研究合作项目签字仪式,根据协议,诺华投资200万美元,双方将继续在天然化合物方面的新药合作;西门子医疗系统集团设立的“西门子医疗亚洲科技园”总投资额达3亿元人民币,从事医疗产品,如CT、X线、超声设备以及其他医疗设备等的研发、生产和服务活动。这些研发活动都对带动整个制药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重要作用。[26]

7.2.2.3 提高质量标准,加快产品结构升级

国际卫生组织为确保药品质量,制定和执行了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优良药品制造管理规范)。它是国际上制药企业普遍实行的全面质量管理的准则,是否实行了GMP标准被看做药品质量是否合格的先决条件。我国的制药企业由于资金、技术等因素的限制,只有少数几家企业能达到该标准,这也制约了企业进一步开拓市场和扩大业务范围。然而通过引入外资创办合资企业,制药企业在厂房建设、工艺装备、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均达到了国际先进标准,能够比较顺利地达到GMP标准的要求,也为其他制药企业推行GMP提供了借鉴意义,加快了推行GMP规范或ISO9000标准的步伐。合资企业注重生产技术含量高、疗效好的新型产品,促进了制药产品的升级换代,既填补了内资企业在这方面的空白,替代了部分进口,同时也改善和提高了相应的原料药的质量,带动和扩大了制药产品的出口。

目前,许多大型跨国制药公司纷纷在中国投入科技含量高的新药生产。如:世界20个大制药公司之一的德国勃林格殷格翰国际集团2002年在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投资建设新厂,该工厂年生产片剂1.5亿片,气雾剂620万瓶,以及1000万瓶口服液和1170万支单剂量液剂。项目的投资达4100万美元,其技术和生产设施均为世界一流,达到GMP标准。制药行业中的其他大型跨国公司,也已开始在中国生产其最新产品:史克将中国列入全世界其新药上市首批名单,并在天津建立原料厂;上海百时美施贵宝近期推出了5种新药;杭州赛诺菲圣德拉堡2003年已把一个最新的抗凝血治疗药上市;英国葛兰素史克和丹麦诺德公司已经开始生产最新的糖尿病药。[27]在外商投资企业先进产品的冲击下,大批国内企业不得不努力改进产品质量,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从而带动了整个制药行业产品结构不断升级。

7.2.2.4 培养了一批先进技术型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

许多跨国公司在我国制药产业投资设厂后,注重对劳动者的技能培训,设置健全的培训计划,对公司员工在经营理念、企业管理制度、操作技术与工艺等方面进行培训,而且这些跨国企业出于节省劳动力成本和其他各项费用支出的考虑,越来越青睐人才本土化策略,几乎每年都在我国选择和招聘一些高素质人才参与公司的高层管理与决策,提高了整个制药业的劳动者素质,培养了一批技术型人才,也造就了许多熟悉国际惯例和公司内部经营机制、懂得国际市场和现代管理的经营型人才,通过人才流动和自主创业,还会产生管理技能的外溢效应。这对于缓解长期以来我国制药企业人才匮乏局面功不可没。

7.2.2.5 对国内同类行业产生示范效应,强化竞争意识

长期以来我国制药业一直呈现“一小二多三低”的局面:一是多数生产企业规模小;二是企业数量多,产品低水平重复多;三是大部分生产企业科技含量低、管理水平低、生产能力低。外资入主制药行业,使得国内企业有机会接触国际著名企业的经营运作,引入新的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从而促使整个制药行业改变传统的办事拖拉、缺乏竞争意识、效率低下等状况。面对外资企业的竞争,内资企业逐步向跨国公司学习,开始以市场为导向、以国际标准为准绳从事生产经营。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制药行业掀起一系列并购浪潮,例如:葛兰素与史克;辉瑞与华纳兰博特的合并及对法玛西亚的收购等重大国际购并。通过资产集中、产业整合,跨国制药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大增强,并不断对外扩张。这对我国内资制药企业无疑也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同时增强了企业的危机感和竞争意识。在跨国制药巨头包抄合围的迫压下,国内制药企业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软肋”,目前正在积极地进行资源互补的产业整合、一体化和强强联合的并购重组。比较成功的案例有广药集团收购白云山制药,两者充分发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了全面整合,发挥出了“1+1>2”的效应,使白云山销售收入和市场份额增加了一倍多,稳定了其在华南地区化学制药方面的霸主地位。[28]并购重组促使国内制药企业朝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7.2.2.6 创造就业机会,部分缓解就业难题

随着外商在制药业不断加大投资,其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这对人口众多、就业压力逐年增大的中国无疑是有益的。而且,近年来外资企业纷纷加大对我国本土药品的采购,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提供了更多的间接就业机会。例如:葛兰素史克直接创造的就业机会就有2000多个,[29]并通过与供应商和分销商等的合作间接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西安杨森公司生产达克宁所需的铝塑管以前从比利时进口,现已由西安一家生产铝塑管的公司专门负责,为相关部门的人员就业提供了机会。一些合资、独资企业不断从高端、低端两个方面延伸企业生产链,直接增加了高技术型人才和普通劳动力的就业机会。

7.2.3 制药业利用外资中存在的问题

外资在对我国制药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这些问题,有的属于外商方面的问题,有的则属于我们自身在引资过程中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7.2.3.1 投资结构不合理

外商在我国制药行业的投资结构存在的问题,与我国整体利用外资结构存在的问题相似,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及地区结构不合理两个方面。

首先,我国制药行业整体水平落后主要表现在制药设备制造业技术含量低,设备陈旧落后,药品多为一般性的、低附加值且技术含量偏低的低档药品。其中制药设备的技术水平低制约了制药业的生产技术水平。鉴于这样的现状,我国制药行业引资的一个重要目的即是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工艺,努力提升并优化整体行业结构。但外商在制药具体行业的投资选择上,绝大部分投资于药剂制造业和医疗器械制造业上,对制药设备制造业投入却很少,这限制了外商投资提升我国制药整体生产技术水平的功能,反而加剧了整个行业结构的不合理。在制剂制造上,合资企业真正能生产的属于专利期内或受药品行政保护的药品少,大多数制药合资企业只生产一般性产品或已过专利保护期的“二手产品”,能提升整个药品结构的原料药生产项目由于其自身对资金、技术有较高要求,外商涉足偏少。

一味追求高额利润的外商对加工制剂项目情有独钟,其原因显而易见:合资企业花掉大量外汇来进口原料药,而这些原料药多为垄断定价,合资企业通过利润转移,外商能够因此获得高额利润。如某合资公司生产用的主要原料阿苯达唑,国内许多厂家均能生产,而且质量很好,仅汉江药厂每年就出口几十吨,出口单价为39~40美元/千克,但该企业的合资外方却拒绝使用质高价廉的国产原料药,而高价从其他国家的子公司进口。[30]同时,原料加工成制剂后,外商也直接在中国市场上销售,又获得了一笔加工成制剂的利润。外商青睐加工制剂项目,造成制药业对国际市场的依赖,加剧了我国药剂产品结构不合理状况。

其次,外商在投资区域的选择上也出现了“东热西冷”的局面。绝大部分都投向了东部沿海地区及经济较为发达的内陆地区,而西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仍然无人问津,制药行业的发展也如同部分其他制造业一样,呈现出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局面。这表明,靠外商投资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是不现实的,引导外商投资方向、缩小地区差距还有赖于政策、体制创新。

7.2.3.2 加剧生态环境压力,造成环境污染

制药业主要是化学制药业属于化工生产,是全国六个重点污染行业之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热等污染环境的影响不容小觑。药物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气、废水、废渣,给人们的生存环境带来了难以估量的破坏。近年来由于一些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加大力度限制严重污染环境的某些行业的发展或者征收极高的环保费用等,致使跨国制药公司正逐步将污染最为严重的制药生产基地通过合资等多种方式转移到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

由于一些地方政府急于引进外资,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不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将在外商本国(地区)无法投资的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药剂制造产业转移到我国境内,给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例如,跨国公司向我国转移青霉素生产能力,我国的青霉素产量占到世界总产量的1/3,生产回收率一般在70%左右,其余的30%残留在菌丝体中,对这些含有抗生素的菌丝体如果处理不彻底,抗生素就会进入食物链,从而产生各种“含抗”农作物,危害人体健康。抗生素废水污染危害主要是造成水体缺氧,使江河渠道中的水变黑发臭,破坏水体的自然生态平衡,使渔业生产、水产养殖、淡水资源遭受破坏,污染地下水和饮用水源,给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31]对此,一些地方政府却疏于管理。

又如,近几年由于麻黄素类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走俏,各地竞相引进外资上马麻黄草提取麻黄素生产线。但由于提取麻黄素所用的麻黄草95%以上来自于天然草场,对麻黄草的掠夺性采挖,导致了麻黄草资源急剧退化。麻黄草对于防止沙地水土流失有着重要作用。每年我国麻黄素总产量约为400吨,生产这些麻黄素需消耗麻黄草10万余吨,而收割10万吨麻黄草要不同程度地破坏20万亩草原。然而国家为治理沙化、退牧还草、退耕还林,到2010年预计要投入资金200亿元人民币。[32]

7.2.3.3 外商加大增资扩股力度,中资轻易放弃企业控制权

在全国最大的500家外商投资企业中,制药企业占14家,其中有13家已被外方控股,如西安杨森外方控股52%,天津中美史克外方控股55%。近年来,外资纷纷通过增资扩股、购并等方式加快其进入中国市场的步伐。其中合资制药公司中的外方加速转让合资公司的股份或者收购合资公司中方股份,许多合资企业中外方的控股额已由原来的50%上升到70%~80%或更多,有的甚至是外方完全独资。或许我们不应该狭隘地断定这场“独资化”背后正是外商赤裸裸地觊觎中国市场资源的企图,毕竟从表面上看,这只不过是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率的一个策略,甚至体现了外商对我国投资环境的肯定及对我国制药行业发展的信心。然而,我们不可否认这样一个事实:外商通过与内资企业合作、合资进入中国市场,在熟悉了市场行情之后,合资、合作企业进入收获期,外商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不断扩股,轻而易举地获得了企业的控制权和发言权,获得了可观的利润。而合资企业中方在利益分配上并未得到应有的回报。

7.2.3.4 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能力弱

我国引进外资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引进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然而,纵观多年来制药行业利用外资的状况不难发现,虽然外资在提升制药行业整体的技术水平上功不可没,加快了整个行业的发展速度,但从整体而言,制药行业外商投资带来的技术外溢效应仍显不足,这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第一,合资企业的中方对外方先进技术设备的转让、吸收和创新工作重视不够,在指导思想上重引进、轻消化吸收;第二,内资企业无论是在技术、资金或是管理水平等方面,都无法与跨国企业相提并论,因此也导致内资企业很难融入到跨国公司的产业链中,客观上造成了外资企业有限的技术外溢;第三,先进的技术是跨国企业得以立足的资本和相对比较优势,构成了其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出于自身垄断利润和全球市场战略的考虑,他们更倾向于将先进的技术控制在自己手中。在制药这种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中,跨国企业还会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控制技术的外溢。

7.2.3.5 合资制药企业以占领中国市场为目标,产品外销少

我国可谓是制药大国,而且制药历史悠久。然而现在却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市场上销售的多为进口药和合资药,国产药所占比重逐年下降。根据中国制药商业协会对70家158个品种典型调查的数据,2000年前两个月的药品消费货源构成比重为:国产药占57.22%,合资药占29.33%,进口药占13.45%,合资药和进口药的比重之和为42.8%。如果只计算化学制剂药的市场结构,则合资药和进口药占有的份额会更高,因为国产药中的中成药比例较高,而合资和进口药品中主要是化学制剂药。在国内制药市场最畅销的50种药品中,有40种是“洋药”,比重占80%。[33]

从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来看,一些独资、合资制药企业的投资主要是属于市场开发型投资,而不是出口导向型投资,投资目的就在于占有我国广阔的市场。有数据显示,2003年向我国的样本医院销售药品金额排在前10位的厂商中合资企业占了绝大部分(见表7-2)。

表7-2     2003年向样本医院销售药品金额的前10位厂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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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年鉴》(2004),第160页。

据统计,在全国最大的12家外资制药企业的销售额中,出口额所占比重很小。更有甚者,一些合资公司既不生产原料也不生产制剂,而是从国外进口大包装的制剂到国内来分装、贴标签,甚至干脆从国外进口已经包装完成的制剂成品,到国内来换成中文包装,即投入市场销售。[34]这些公司仅仅把所谓的合资当做幌子,实际是为了把跨国公司在其他国家的子公司生产的产品通过合资企业销售到中国市场。

7.2.3.6 部分地方政府争相让渡优惠政策,造成国家资源浪费

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其本意是通过引进外国的资金、技术等促进本国制药行业的快速发展。但是,自从国家确立招商引资这一政策后,许多地方显现出“为外资而外资”、“唯外资适用”的行政倾向。具体表现在:一些地方政府作为招商主体,忽视企业的需要,由政府包办一切合资事宜,强行“拉郎配”,迫使国内企业走合资道路,建立合资药厂;有些地区把招商引资数量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完全不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盲目追求引资数量,对引资的实际效果不加考虑;地方之间搞恶意竞争、攀比,擅自提供不合理的优惠政策,不顾客观条件仅从自身利益着想,盲目引进不适宜的技术和设备,造成了设备的闲置和资金的浪费,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许多地方行政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制药业是个高污染的行业,在引资过程中忽视对环境的保护,或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外资。

7.2.4 提高制药业利用外资的质量

针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药业利用外资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制药行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适应国际制药行业发展趋势,我们应该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7.2.4.1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技术转让

跨国公司对其投资的国外企业进行技术转让的速度,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该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二是其所在投资的企业是否有控制权或控股权;三是其投资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35]如果我们想进一步引进跨国制药公司的先进技术,扩大技术外溢效应,就必须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我国目前一般性化学药品的生产有高达97%左右是仿制品,能获得国际上承认的创新药非常少。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短期内肯定会对国内这些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仿制过日子的制药生产企业造成不利影响。然而,从国际和国内的投资环境以及经济发展趋势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已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我国作为WTO成员,有义务遵守并执行WTO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况且,对于本土制药企业而言,依靠仿制并非是个长久之计,不断研发新产品、提高技术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才是促使企业获得长期发展的根本。

保护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保护国外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也是保护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可以起到打击侵权和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的双重作用,有利于推动跨国制药公司对我国投资时更多采用新技术,同时,也有利于形成技术创新的环境,推动国内企业加大技术消化、吸收和创新的投入,促进制药企业技术进步。

7.2.4.2 鼓励企业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

我国制药业面对跨国制药公司以中国市场为导向、拼力争夺中国市场的激烈竞争,必须加大自主创新和新药开发的力度。制药行业本身就是一个对资金、技术要求较高的行业,我国大部分企业在资金、技术等方面与跨国制药公司无法匹敌,尤其是自主研发领域,国外制药巨头的新药研发投入一般都占到销售额的15%~20%,而国内制药企业有1%左右的研发投入就算是不错的了,因此,政府应对国内制药企业的自主研发和创新予以扶持。

早在国家“十五”规划中就特别指出,国家应继续加大对制药科技的投入,对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研制,在科研立项、经费补助、新药审批及必要的固定资产投资上给予支持,并制定相应的减免税政策。对于基础性研究和为新药开发服务的筛选中心、毒理、药理试验室及临床实验基地要加大投入力度。

实践也证明,我国一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都是依靠国家财力的支持才取得成功的。1997年8月,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并在美国获得了专利的新型人肝细胞生成素,是其研制者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八五”期间在国家“863”计划的资助下完成的。礼来全球董事长兼CEO陶瑞尔也认为:“中国药企急需在研发上做更多的投入,在创新上下更多的工夫,只要坚持下去,我相信20年后,中国可以出现以研发为基础的制药企业。而且,在今后10年之内,中国要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实体,创新就是十分关键的推动因素。目前,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已经在药品研发上迅速提高,中国不应该落后于印度”。[36]

企业是制药市场竞争的主体,也应该成为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的主体,但制药产业又是全球化程度较高的产业,在跨国制药公司广泛参加中国市场竞争的条件下,政府对国内制药企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给予扶持,可以缓解技术创新的资金困难,分担技术研发和创新中的风险,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信心,推动制药产业的技术进步和持续发展。

7.2.4.3 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加大污染惩罚力度

国家应在立法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明确对制药业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坚决禁止引进对环境具有破坏作用的外商投资项目,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和局部的经济利益。

早在1992年国家环保局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已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禁止、严格控制引进的项目范围。虽然我国制定了不少环保法规,但对违法者的处罚都比较轻,没有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今后应加大惩罚力度,把治理环境的成本内部化,由直接污染企业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目前许多西方国家就是采取这种有效的方法来保护环境不再恶化的。

以2006年年初爱尔兰重罚一家德国制药公司的案件为例:德国许瓦兹制药有限公司在位于山农地区的工厂排放出的气体超标35倍,而且含有疑似致癌物质。因此,爱尔兰恩尼斯上诉法院判定德国许瓦兹制药有限公司违反“整体污染控制”许可证规定,犯有11项污染罪,并处以10多万欧元的罚款。其中爱尔兰环保局处以4.2万欧元的罚款,而法院又判决了11万欧元的罚金。[37]通过重罚企业,增加其污染环境的成本,可以说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我国不妨借鉴使用。

地方政府要转变引资观念,树立起“重数量更重质量”的正确的引资观念,不能一味追求数量,甚至把招商引资数量作为政绩考核指标,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要坚决予以取缔。污染环境会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带来非常多的负面影响,国内企业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也应该树立环保意识。

7.2.4.4 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制药企业做大做强

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跨国购并、外商投资独资化已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今后制药行业的跨国购并也已经成为国际主流发展方向。制药行业属于国际化程度较高、且我国目前缺乏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领域,不涉及我国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可以放手加入购并浪潮,在参加跨国购并、外商独资化过程中,需要注意可能产生的垄断问题。如果跨国并购已经或可能会影响国内整个制药市场正常的竞争、有垄断之嫌时,政府就需要动用并购审查制度,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与此同时,鉴于我国的制药业普遍存在规模小的问题,应积极鼓励内资制药企业的强强联合。国内制药企业普遍达不到规模经济,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降低了企业竞争力,也背离了世界制药业集中化的发展趋势,难以与大型跨国公司抗衡。今后必须鼓励国内小型制药企业资产重组,推动企业集团建设,实施大型企业强强联合战略,使制药生产走向集约化、规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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