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时间:2022-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于合同法律意识不强,有些发包单位不按规定要求订立严肃的工程施工合同。健全工程合同管理机构是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组织措施。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我国目前建设领域的基本环境是建设市场发育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市场交易行为尚不够规范,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的情况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影响了工程建设的目标控制,其中就包括了工程建设的造价控制。

(一)合同法律意识不强

建设工程合同是项目法人单位与建筑企业进行工程承发包的主要法律形式,是进行工程施工的主要法律依据。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根本利益。《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由于合同法律意识不强,有些发包单位不按规定要求订立严肃的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实施后,必然涉及工程费用的多少,很可能意见不一致,容易产生工程纠纷,根本不能实行起码的工程造价控制。

(二)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

健全工程合同管理机构是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组织措施。没有健全的工程合同管理机构,就不可能对工程合同进行有效的审查、监督和管理。有些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甚至没有固定的合同管理人员,更谈不上健全的工程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导致工程合同疏于管理,对整个建筑市场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也容易产生工程造价失控。

(三)合同管理方法不当

首先是合同结构。有些发包单位要么将工程项目划分过粗,合同数量太少,致使工程管理深度不够,工程造价增加;要么将工程项目划分过细,合同数量太多,使管理成本增加,并造成各个合同之间的内容交叉重复,增加工程费用。其次是合同管理形成过程。工程项目应根据其本身的大小和特点,确定实行政策性工程招标、内部比价定标或直接发包,在此基础上形成工程合同。不少发包单位不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将较大的工程肢解并直接发包,导致工程承发包中失去竞争。工程造价得不到有效控制。

(四)不采用规定的施工合同文本

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制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义务权利。有些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件,而采用一些自拟的施工文本签约。这种合同给工程造价带来了不确定性。

(五)执行合同过程中处理问题不当

一是没有及时变更工程内容。在执行合同时未及时变更工程内容,工程材料及施工费用一旦发生,一般不会逆转,就会导致不必要的损失。二是签证确认不严格。施工过程中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的发包人签证不严格,产生重复收费。如安装工程中一些吊装设备的台班费用往往与设备安装的机械费发生重复,一旦予以签证,一般都要增加额外费用。三是应当重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资料和证据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有的书面资料具有法律效力,有的则没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相符的,有当事人签名或签章的书面文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